明日入冬,执法蓝按下夜晚“静音键”

文摘   2024-11-25 17:52   浙江  



夜幕降临,冬季的夜晚逐渐变长,但是,餐厅、酒吧以及建筑工地所产生的噪音不时打扰人们的睡眠。为守护宁静的夜晚,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各类噪音的巡查力度,以实际行动致力于打造一个更加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暖心美食静一点




加强对餐饮店油烟与噪音污染问题的监督和管控力度,尤其针对居民区周边的餐饮店铺,以及设置外摆区域的餐饮店,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经营。11月份以来,检查餐饮单位200余家,走访400余次,留住“烟火气”,更护好睡眠。




文明施工准点停




针对夜间施工的现象,执法队员加大夜间巡查力度,提醒工地务必遵守22时至次日6时停止施工的规定,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严加查处,同时部分工地因工艺要求不得不实施夜间施工,并取得许可的,队员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减少振动、降低噪音的措施。




休闲娱乐莫扰邻



接踵而至的音乐节、演唱会给寒冷天气增添了一份热情,但随之而来的噪声问题也困扰周边居民。针对娱乐场所的夜间经营噪声,落实接诉即办机制,接到反映快速响应,确保噪音扰民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同时提醒露天音乐类活动的相关负责人把握好彩排和活动时间,倡导健康文明的夜间生活方式。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一条: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以及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因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

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夜间作业证明,应当载明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




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秉承“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的理念,多措并举,为冬日夜晚按下“静音键”,也呼吁广大市民和商家用文明之举,让这个冬天暖一守护着属于每个人心灵深处那份难得的宁静。


供稿单位:执法监督科

编辑:董秋仪、於文君

审核:程树茂

终审:陈一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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