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抵制醉酒驾车 做平安出行驾驶员

政务   2024-10-30 16:59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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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人,

在此庄严宣誓:

我将坚守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谨慎驾驶,文明礼让行车,

积极维护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强化驾驶员自觉抵制醉酒驾车的意识,进一步推动醉驾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降低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的发案风险,近日,我院联合大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共同开展了危险驾驶罪普法讲座暨新领证驾驶员宣誓活动。


在宣誓活动开始前,车管所民警与我院干警先后向新领证驾驶员做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危险驾驶罪普法宣讲。在普法讲座中,我院干警详细地介绍了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定,着重解释了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及相关标准,梳理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实施以后的新变化,对于新规中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进行了重点强调。我院干警特别提醒新领证驾驶员在今后的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交警检查,杜绝出现妨害司法的行为,避免错上加错、加重处罚。



随后,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全体驾驶员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庄严宣誓,遵守交通法规,做平安出行驾驶员。庄重的宣誓仪式,让每个驾驶员在正式开始上路前,多了一次安全教育,多了一份安全保障,让驾驶员们时刻谨记平安出行,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可以将法治精神、守法意识深植于人民群众内心深处,促进全民形成安全驾驶、抵制犯罪意识。未来,我院会继续加强与各单位的联动宣传,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教育作用,不断强化醉驾的综合治理效果,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贡献法治力量。

内容来源: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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