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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校园欺凌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构建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近日,南关岭人民法庭作为辖区青少年法律实践基地,开展了“杜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主题法治教育宣讲活动,为大连奥体第一中学、大连第19中学的学生们送上了暑假前“最后一课”。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遇到校园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做?”“校园欺凌会涉及到哪些法律法规?”……
在大连奥体第一中学,法庭干警以热播的影视作品为切入点,结合校园欺凌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危害及法律后果。“欺凌者如果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将依法受到法律的惩处。”同学们认真聆听,一个个真实而惨痛的案例,使同学们深刻意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
干警还结合近期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向学生们介绍了常见的诈骗类型、手段,嘱咐学生切忌通过“红包返现”、“网络追星”等方式向陌生账号转账,引导学生树立信息安全意识,避免遭遇网络犯罪。
大连第19中学的宣讲活动现场,互动氛围热烈,同学们踊跃发言,提出自己的困惑。“如果我遭遇了欺凌,我该怎么办?”“我看见其他同学被欺凌,我该怎么帮助他?如果帮助之后,他们欺凌我怎么办?”
针对同学们的问题,干警们耐心倾听,一一解答,教导同学们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如何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主动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并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是非观,敢于和校园欺凌说“不”。同时,呼吁同学们不做“欺凌者”、不做“受害者”、也不做“旁观者”,做一个讲文明、守纪律、宽容友善的人。
同学们纷纷表示收获颇多。“原来利用同学外貌缺陷给他起绰号,这是言语欺凌的表现。”“以前觉得校园欺凌离我很远,现在才知道可能就在身边,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更不能欺负他人。”
两所学校的领导对此次宣讲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此次活动不仅加大了针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更提升了青少年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建设平安校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南关岭人民法庭作为辖区的青少年法律实践基地旨在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预防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阵地支撑。
下一步,南关岭人民法庭将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律实践基地前沿阵地作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针对性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让法治之光照亮青春之路。
内容来源:南关岭人民法庭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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