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纪委监委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各项纪律要求

政务   2024-09-13 10:21   辽宁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确保风清气正欢度佳节,现将有关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各项成果。
      坚持着眼“大局”,保持一以贯之的定力和高度警惕的态度,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和日常工作始终,以严的基调、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毫不动摇纠治“四风”。
      坚持抓住“小节”,密切关注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抓纪律意识、抓工作作风、抓行为规范,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强化监督执纪,严查“四风”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打好纪律提醒、监督检查、通报曝光“组合拳”。
      加强对“四风”问题的分析研判,创新监督举措,密切关注信访举报和群众反映。围绕违规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节日期间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天价月饼、蟹卡礼券等易发多发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重点关注采取物流快递、电子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强化风腐一体同查同治,深挖细查背后的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腐败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寸步不让,以钉钉子精神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三、筑牢规矩意识,严守纪律底线
      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节假日是“四风”问题的“频发期”,要时刻绷紧“纪律弦”,严防“节日病”,守好“廉洁关”。
      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遵守纪律、作出表率,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自查,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好廉洁底线。
      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党规党纪和各项纪律要求为标尺,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鉴,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优化工作作风,树立引领时代新风,共同营造思亲亦思“清”,欢乐亦廉洁的良好节日氛围。


内容来源:大连纪检监察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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