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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旅专题 金老师
导语
自省政府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后,大力推动发展“共享农庄”,使农民转变成为股民、农房转变成为客房、农产品现货转变成为期货、消费者转变成为投资者,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美。
一、什么是共享农庄?
定义:共享农庄是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模式,它结合了共享经济的理念和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旨在通过整合和优化农业资源,实现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等多个产业的深度融合。
以下是共享农庄的几个核心特点:
资源整合:
共享农庄通过整合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农业生产要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
多方参与:
共享农庄通常涉及农民、企业、政府、消费者等多方主体,通过合作共享资源和收益。
农业体验:
提供农事体验活动,如种植、采摘、养殖等,让消费者亲身参与农业生产,增加农业的附加值。
乡村旅游:
结合当地的自然风光和文化特色,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吸引城市居民到乡村休闲度假。
文化传承:
保护和传承当地的农业文化遗产,如传统农耕技术、乡村手工艺等,增加文化体验的深度。
生态环保:
强调可持续发展,采用生态友好的农业生产方式,保护乡村生态环境。
社区支持农业(CSA):
消费者预付费用,农场提供新鲜、有机的农产品,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互联网+农业:
利用互联网技术,如在线预订、智能农业管理等,提高运营效率,拓宽销售渠道。
品牌建设:
通过共享农庄模式,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
促进乡村振兴:
共享农庄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建设原则
2.1 逢建必报不能超过三层
坚持规划管控。强化农庄民宿(客栈)建设的体量、高度和风貌管控,民宿(客栈)不能超过三层,充分体现海南地域特色。严禁以农庄建设为名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
2.2 基础条件好的村庄、农场先行试点
坚持资源共享。把农庄建设与全域旅游、百镇千村建设以及休闲农业示范点、乡村旅游示范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的村庄、农场等先行试点。
2.3 优先在贫困村发展“共享农庄”
坚持助力脱贫。把发展“共享农庄”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优先在自然环境良好的贫困村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村发展“共享农庄”,形成贫困户与经营主体利益共同体, 通过土地入股、出租、在农庄务工等方式增加贫困户收入。探索运用“共享农庄”理念开展生态移民扶贫。
三、建设内容
15种类型的“共享农庄”
1、产品订制型
对消费者认养的农作物建立档案,严格按照约定标准进行生产。产品成熟后,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既可配送到指定地点,也可进行代销,将销售收入返还消费者。鼓励省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菜篮子集团、酒店、企业、学校等在海南省投资“共享农庄”。
2、休闲养生型
鼓励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以出租、合作等方式发展特色民宿客栈,吸引消费者特别是“候鸟”前往农庄休闲养生度假。打造“民宿+农地”休闲养生产品,把经营权租赁给“候鸟”人群、城市居民,用于农业生产或农事体验。
3、投资回报型
消费者及投资主体通过众筹等方式募集资金用于发展“共享农庄”,农庄为消费者及投资者提供农资供应、技术指导、托管代种代养、产品销售等配套服务,消费者及投资者按约定获得实物或投资收益回报。
4、扶贫济困型
引导消费者及投资主体与贫困村或贫困户直接对接,消费者认养贫困户的农作物或者承租贫困户的农地、农房,贫困户通过出租土地、房产或以土地、房产入股获得财产性收入以及通过打理农庄获得务工收入,实现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5、文化创意型
立足特色资源,吸引各类艺术家、创客利用品牌设计、故事挖掘、艺术再造、农业科普等文创艺术方式,打造特色农庄。
2
加强“共享农庄”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完善农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完善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提升旅游功能,完善农庄及周边的道路、景观、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污水处理、标识标牌等设施,实现农庄景区化。
3
打造标准化“共享农庄”品牌
建立健全“共享农庄”标准体系,并进行认证。为消费者提供绿色、优质、安全的农产品。支持农庄建立农业物联网系统和可视化监控系统,实行全程可视化生产。
4
开展“共享农庄”专项营销
设计全省统一的“共享农庄”品牌形象,公开遴选专业营销公司,开展推介,打造“共享农庄”品牌。
5
搭建“共享农庄”网络平台
经认证的“共享农庄”可进入省级平台,参与省级平台组织的集中宣传营销活动,并在平台上发布产品。
四、开发模式
1整村综合开发模式
由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对整村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利用村庄空闲地等建设民宿和其他相应设施,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股权可转让;将整村农用地进行统一规模化生产经营,消费者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为消费者提供系列服务。
2村庄农房改造升级开发模式
由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将村庄现有房屋进行改造升级,其房屋可以出租。将村庄部分农用地进行统一生产经营,消费者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为消费者提供系列服务。
3基地开发模式
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利用农业基地内农业附属设施用地等建设管理用房,或利用基地已有的建设用地建设民宿,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股权可以转让。消费者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为消费者提供系列服务。
五、扶持政策
1发展“共享农庄”财政支出优先保障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创新财政投入使用方式,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发展“共享农庄”。
2拓宽抵押物范围积极向农庄发放贷款
创新金融保险政策。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开展存货抵押、订单抵押、畜禽产品抵押等创新业务,向资信情况良好的农庄积极发放信用贷款等。
3鼓励文昌利用土地试点“共享农庄”
落实用地政策。鼓励文昌市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政策发展“共享农庄”,取得经验后适当在全省推广。
4对“共享农庄”基础设施项目给予奖补
鼓励市民下乡参与建设“共享农庄”。对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空闲农房建设“共享农庄”的,由市县政府给予奖补。对发展“共享农庄”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给予奖补等。
六、结语
让企业挣到钱,让农民有奔头。海南共享农庄建设,紧紧抓住‘共富’这一密码,推动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共同助力乡村发展。
【考察时间】:2025年1月5日—7日
【考察地点】:海南 儋州市 喜禾农场(嘉禾共享农庄)
【参会对象】:乡村振兴项目开发、文旅集团、文旅平台、文旅开发公司、地产开发公司、地方城投城建集团、康养养老项目开发公司、规划设计院、策划设计院、项目运营方、景区、医院、康养社区、医疗机构、疗愈行业、银发经济行业及相关行业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高层管理人员(30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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