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包头中院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政务   2024-11-13 17:34   内蒙古  



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包头中院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近年来,包头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伟大旗帜,扛牢历史使命,守正创新、主动作为,扎实推动普法宣传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阳光司法常态化依托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做到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互联网庭审直播,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99.95%。定期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家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学生等各行业代表走进法院,沉浸式体验庭审、见证执行、参与调解,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法院、体验司法,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是典型案例专业化。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先后发布知识产权保护、青少年司法保护、诚信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预防电信诈骗及养老诈骗等各类典型案例数十批次。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司法建议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近三年来主动制发司法建议692篇,收到改进反馈587篇。


三是普法工作精品化。成立法官讲师团和“包法普法团”,通过整合全市法院普法力量,借助法律讲堂主讲人、包法普法团线上普法优势,融合青年讲师团、专家讲师团、法官工作站线下普法力量,形成线上线下全方位普法阵容,先后为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法官解案栏目输送7名优秀主讲人并持续讲述传播典型案例故事,为《现场》栏目输送优质庭审案例,与《一线》视频号开展多期新法解读及民法典“典”视频,普法团成员还通过巡回审判、田间地头释法等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拓展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依托已经建立的142家法官工作站及200多个政法综治工作群,密集推广各类普法作品,不断扩展法治宣传覆盖面。


四是传播方式立体化。全力打造“四一一四 五点五度”普法宣传品牌,创新传播手段和方式,聚焦主流媒体,联络地方媒体,立足法院自媒体,讲好包头法治故事,传播包头法治好声音。在法院自媒体平台开设“石榴花开”“营商环境”“诚信建设”“包融共治”“少年+”等专栏,包头中院天平阳光账号23次挺进全国前50名,政务头条号累计64次上榜内蒙古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法治号入选2023年度全国政法系统人气榜前20名。


下一步,包头中院将不断创新传播手段和方式,提升普法宣传工作水平,优化普法矩阵,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普法工作,为奋力推动包头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包头新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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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来 源:包 头 中 院 微 信 公 众 号 (ID:btzjfy)


来源 | 研究室

编辑 | 王涵予
审校 | 孟佳乐

审核 | 张树清 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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