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蒙”精进】司法公信提升年 | 以“诚”立世 向“信”而行

政务   2024-11-22 16:19   内蒙古  


小案不小看

小案不小办

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

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

让公正浸润民心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达茂旗法院多措并举抓实诚信建设工程,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




“今后咱们定期梳理发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多组织开展几次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业务同堂培训。”


“是啊,这样还有助于咱们共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这也是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手段。”


达茂旗法院与旗政府联合召开诚信建设工作专题座谈会,来自旗司法局、旗自然资源局、旗人社局、旗住建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就工伤认定、行政协议、行政登记涉及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思维差异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为了推进诚信建设工程落地落实,达茂旗法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用,细化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召开诚信建设府院联席会、涉企执行案件推进会等活动,妥善处理各类案件,合力推进诚信建设。




完善惩戒体系 形成强大合力




原告王某以施工方身份与建设方身份的被告某工贸有限公司签订《水井钻井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为“达茂旗水井钻井工程”,工作地点在达茂旗境内满都拉口岸附近,合同中约定了工程技术要求、工程造价、工作量及工程费用的支付和结算等内容。原被告双方就涉案部分工程进行了验收,但被告某工贸有限公司只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至起诉为止也并未支付。原告多年向被告公司索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达茂旗法院,承办法官通过庭审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支持了原告部分诉求,案件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均表示高度赞扬与认可。


判决生效后,案件双方就支付款项方式产生了矛盾,经过法官耐心析法明理后,原告同意向被告公司开具劳务发票,被告公司按照判决内容向原告方提供的账户转账了全部案款,为此,法官通过正向激励,当天向被告公司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将问题解决在“执行前”,为口岸经济发展擦亮了营商环境底色。


达茂旗法院持续加强与公安、商务局等部门协作联动,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与此同时,注重信用修复,向被告企业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及时为自动履行企业“正名”,给予企业“信用修复”的机会。2024年截止目前共发布限高令 540 人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36 人,为 134 人次修复个人信用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被执行人 35 人次,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引进来+走出去 提升工作透明度




“参与这次执行工作,真真切切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不容易。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执行干警真是好样的!”达茂旗法院成功执行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受邀到执行现场监督、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感叹道。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达茂旗法院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法院工作,选派法官前往企业开展诚信兴商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等方式,让社会各界“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沉浸式”体验公正司法。



本 文 来 源:包 头 中 院 微 信 公 众 号 (ID:btzjfy)


来源 | 达茂旗法院
编辑 | 王涵予
审校 | 孟佳乐

审核 | 张树清 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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