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六十五条解读

旅行   2024-11-02 21:53   卡塔尔  

新《公司法》,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条文解读: 

《公司法》第六十五条是关于股东会会议表决权的规定。

1、基本规定:在股东会会议上,股东通常按照其出资比例来行使表决权。这意味着,股东拥有的表决权与其在公司的出资额成正比,出资越多的股东拥有更多的表决权。

2、公司章程的优先性:尽管有上述基本规定,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表决权的行使作出不同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中有关于表决权行使的特别规定,那么这些规定将优先于《公司法》的基本规定。这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原则,允许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股东需求来灵活安排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在实践中,公司章程可能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股东需求,对表决权的行使作出更详细或更灵活的规定。例如,公司章程可能会规定某些特定事项的表决需要达到更高的比例才能通过,或者对某些特定股东的表决权进行限制或加强。

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应确保其内容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违法违规。公司章程中关于表决权的规定应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对股东造成不公平或不合理的限制。

小结;《公司法》第六十五条对股东会会议表决权的行使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允许公司章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安排。公司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来源:法律发言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文

法律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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