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不同意提级管辖用)

旅行   2024-10-31 21:38   中国香港  

关于对……(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报请提级管辖的批复

 

(××××)……民辖……号

××××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一案报请提级管辖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不同意……一案由我院提级管辖。

  

此复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案件,批复不同意提级管辖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辖”。

3.同意提级管辖的,适用样式5民事裁定书(依报请提级管辖案件用),不需要制作批复。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发言人
法律怎么说?点击订阅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