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泰国独立律师提拉育向宪法法院提交请愿书,指控前总理他信、为泰党涉嫌推翻以君主为国家元首的民主政体,要求宪法法院对此做出裁决。
宪法法院致函总检察长办公室,要求其11月8日前提交参考意见,预计法院将于11月13日就受理与否做出说明。如果“不予受理”,他信和为泰党将平安无事,佩通坦政府也不受影响。但如果是“受理请求”,之后便进入审议程序。
虽然提拉育没有要求解散为泰党,但如果法院下令被诉人停止相关行为活动,就意味着他信和为泰党有罪。下一阶段,提拉育将亮出“利剑”—提请法院解散为泰党,并对他信采取行动。一旦法院下令解散为泰党,总理佩通坦将面临剥夺政治权利10年的处罚,为泰党政府也将随之垮台。
在诉状中,提拉育陈述了他信和为泰党的六项不当行为,包括:
1、他信利用为泰党以权谋私,在司法部、惩教署和警察医院的联合操作下,他信得以保外就医并获假释,此类行为视为损害王室及君主立宪制的荣誉;
2、他信与柬埔寨前首相洪森往来密切,放任柬埔寨侵犯泰国的海洋主权。早在2001年,泰国与柬埔寨签署了有关重叠海域展开联合勘探的谅解备忘录,此举视为与柬埔寨共享泰国主权海域内的天然气和海洋资源;
3、他信授意为泰党联合人民党推进修宪计划。人民党前身为前进党,2024年8月因危害君主立宪制和国家安全罪,被宪法法院下令解散。他信作为为泰党的实际领导者,指使该党提出宪法修正案,为个人及利益相关者谋私;
4、他信8月14日在私人住宅与执政联盟党派人士会面谈判,为了推选为泰党领袖、他信之女佩通坦担任总理。8月16日,佩通坦成功当选泰国新一任总理;
5、为泰党遵循他信的指示,同意将公民力量党逐出联合政府;
6、国总理佩通9月坦向国会作施政纲领报告,其中大部分政策与他信8月22日发表的《泰国愿景》演讲内容如出一辙;
检察官工作组认为无理由驳回请愿
10月28日,总检察长办公室通知为泰党30日提交陈述和证据(若有),以供审议。总检察长办公室工作组表示,没有依据足以驳回请愿。
诉状第1-2项涉及王室机构荣誉,第3-6项(他信操纵政党)属于选举委员会的决策范围。因此,工作组认为应交由总检察长定夺。总检察长经过考虑后,要求投诉人和被诉人做补充陈述。
11月5日,为泰党法律顾问、总理府部长初萨向总检察长办公室提交了证词陈述。7日,他在总理府接受采访时表示,总检察长要求投诉人和被诉人做补充陈述,旨在完善调查信息,以便向宪法法院提交意见。目前,一切都在按程序进行。
为泰党强调必须区分事实与法律
当记者问及,他信最近助阵为泰党乌隆他尼府竞选,是否意味着案件情况有所好转?初萨回应称,必须把案件与宪法法院分开。众所周知,请愿人是提拉育,请愿内容是他信为泰党涉嫌推翻以君主为国家元首的民主政体。
然而,诉状与事实相去甚远。他信非常重视尊敬君主,他曾强调,宪法第一章和第二章不得改变。为泰党政府没有做出任何破坏王室荣誉的行为或活动。至于为泰党与人民党合作推动宪法修正案,旨在明确公职人员的道德标准,而非废除行为准则。
总而言之,目前案件事实与法律相互混淆,至于宪法法院受理与否,需关注11月13日的审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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