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方志表达?一般是指方志撰写者撰写方志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重在地方采编,或者重在采用个别文人的个人资料,有时候没有充分理解和采用正史,往往表达的内容与正史存在偏差。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就是高凉建置的表达,清人顾祖禹所著《读史方舆纪要》认为:“高凉山,本名高梁,以群山森然、盛夏如秋,故名高凉”[2]。这种经不起检验的个人说法,居然被人采信,形成方志表达,所以更加有必要探讨、纠正。假如有山而又阴凉,就可以命名高凉(梁),如顾祖禹所说:“以群山森然、盛夏如秋,故名高凉”,恐怕高凉地名在全国不下千万个。高凉地处岭南,本是俚僚越人言语的地名。凉(梁、良、亮)是古越语为“平地”之意,或以凉(梁、良、亮)为越族一支,意为“黄色”,时岭南有人以梁为姓氏,是崇拜黄色的俚僚越人。古代岭南有高凉、良德、特亮等建置名称。凉(梁、良、亮)地名,《云浮市地名志》“良溪”说:“因地处溪边,初名良溪,古越语意为黄色小溪”[3]。高凉县是以黄色崇拜俚僚越人部族地名,高凉本黄藤,高兴本红藤。《俚人文化》第一期的《句町国与高兴郡文化小考》载:在俚人语言中,高兴与句町是同音同义的,勾、高、句( 都是音 ɡou),是藤蔓的意思,町(或者亭、停、汀、丁、兴、登、定)音(dīnɡ), 俚人语言是红色的意思,多用作地名,福建有长汀,广东吴川有叫那亭、那丁的村庄,那亭(丁)的意思是红色的稻田。句町和高兴就是红藤的记音,句町和高兴族群就是指“以红藤为图腾崇拜的族群”。而凉、良、梁即是黄色的意思,因此高凉族群是指“以黄藤为图腾崇拜的族群”[4]。高凉县即是以红藤为图腾崇拜的高凉族群名称所置,置于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书•地理志》载:合浦郡,武帝元鼎六年开,莽曰桓合。属交州。户万五千三百九十八,口七万八千九百八十。县五:徐闻,高凉,合浦。有关。莽曰桓亭。临允,牢水北入高要入郁,过郡三,行五百三十里。莽曰大允。朱卢,都尉治”[5]。牢水和唐代的牢州之牢,即是俚僚越人之僚的记音汉字,没有词典的所解释的意义:养牲畜的圈(juàn );古代称作祭品的牲畜;监禁犯人的地方;结实,坚固,固定。又如徐闻,清康熙《徐闻县志》的方志表达为:“徐闻迫海,涛声震荡,曰‘是安得徐徐而闻乎?’此为徐闻得名之由”[6]。这是选自明万历年间雷州府推管欧阳保的《雷州府志》记载:“徐闻迫海,涛声震荡,曰是安得其徐徐而闻乎,此徐闻所由名也”[7]。但“徐闻”是俚僚越人地名,是“祖泉”的记音。广西骆越文化研究会在《古骆越方国考》一书中对“徐闻”的论述是:一些志书把徐闻的得名是因为“海涛徐徐而听闻”,这是牵强附会的解释。徐闻是古骆越地,它的名称也只有用古骆越语才能作出正确的解释。其实“徐闻”的“徐”字在古骆越语中是“祖”的意思,“闻”是“泉”的意思,“徐闻”的意思是“祖宗之泉”。徐闻县城古时就有一个很著名的泉水,叫“龙泉”,也就是“祖泉”。古徐闻县址所在的村叫“仕尾”,“仕”和“徐”音义相同,都是“祖”的意思,“尾”就是“母亲”,即“妈妈”。“仕尾”就是“母祖”或“妈祖”。徐闻县城西南面有一个海港,叫做“水尾”。“水尾”的“水”字也和“徐”、“仕”的音义相同,都是“母祖”或“妈祖”的意思。岭南俚僚越人地区最早的罗州是南朝梁大通中(528年)平俚洞合越州高兴郡和吴春俚郡置,治今化州,所以“罗州”是化州方志必列的名目。明万历曹志遇修的《高州府志》卷一(第10页)对“化州”的表达为:“化州,秦属象郡,汉为合浦郡高凉县地,吴属高凉郡,梁置罗州及高兴郡,隋废郡为石龙县属罗州,寻并入高凉郡”[8]。明代万历《高州府志》对罗州的表述还算接近正史,即梁置罗州,隋罗州并入高凉郡(治今阳江白沙旧州城村)。但清光绪杨霁修、陈兰彬等纂《高州府志》的方志表达,却出于撰写者的演绎。他们在卷十二,建置五(163页)对“罗州废县”的表达为:“罗州废县(刘宋置)在州西北,案此县置于陵罗江口,今州西北西北五十里有石城山,一名古城山,盖因古县为名,或谓即今之石城县误。石城县志:故罗州县在化州西北一百里清湖村是也(大清一统志)。宋元嘉三年镇南大将军檀道济于陵罗江口筑石城,因置罗州以江为名(寰宇记)。江左制度,每州统郡,郡统县。宋志高凉郡下有罗州县,今谓新立,即檀道济所立,即此罗州县名,而非州郡之州也。齐志高凉郡下亦有罗州,不过因旧县之名耳。通典及元和志亦云梁置罗州,恐是因檀道济所建罗州县升罗州耳(舆地纪胜,阮通志)”[9]。此罗州废县的方志表达,已经混乱了几个建置,一是刘宋罗州县,二是梁罗州,三是唐前罗州,四是唐后罗州及五代十国、南汉时期的罗州。罗州县、罗州建置方志表达情况如下。罗州县是刘宋(420—479年)置没有问题,但罗州县不是罗州,把罗州县混同罗州,即是方志表达的不清楚,没有从正史的角度去分析理解。沈约(441—513年)是出生在刘宋,又经历萧齐与萧梁朝的人,作为官方的修史人,他的《宋书》是最准确的。关于罗州县,《宋书·州郡志》记载:“高凉太守,二汉有高凉县,属合浦。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218年),吴分立,治思平县(今广东恩平市北二十里),不知何时徙……领县七……思平令,《晋太康地志》有。莫阳令,《晋太康地志》有,属高兴。平定令,何志有,不注置立。安宁令,吴立。罗州令,何志新立。西巩令,何志新立。禽乡令,何志新立”[10]。齐高帝之孙萧子显(487—537年)与尚书令沈约有交集,他修的《南齐书》也非常有水平,《南齐书•州郡志上》载:“广州,镇南海。滨际海隅,委输交部,虽民户不多,而俚獠猥杂,皆楼居山险,不肯宾服。西南二江,川源深远,别置督护,专征讨之。卷握之资,富兼十世。尉他余基,亦有霸迹,江左以其辽远,蕃戚未有居者,唯宋随王诞为刺史,领郡如左:南海郡……高凉郡,安宁、罗州、莫阳、西巩、思平、禽乡、平定……”[11]。罗州县是刘宋时置县,属广州高凉郡,梁、陈时期属高州高凉郡。而梁罗州是梁平俚洞后合越州高兴郡和吴春俚郡置。梁、陈时期的罗州与高州高凉郡罗州县同时存在,但地域不同。不同的时间、不同地域、不同级别的罗州县与罗州就这样被方志表达,极其糊涂。明代万历《高州府志》在“化州”中表达罗州:“化州,秦属象郡,汉为合浦郡高凉县地,吴属高凉郡,梁置罗州及高兴郡,隋废郡为石龙县属罗州,寻并入高凉郡”[8]。清光绪《高州府志》在“废罗州县”中表达:江左制度,每州统郡,郡统县。宋志高凉郡下有罗州县,今谓新立,即檀道济所立,即此罗州县名,而非州郡之州也。齐志高凉郡下亦有罗州,不过因旧县之名耳。通典及元和志亦云梁置罗州,恐是因檀道济所建罗州县升罗州耳(舆地纪胜,阮通志)”[9]。明、清《高州府志》比较,前者明确了梁罗州是在今化州置,后者含含糊糊的不知罗州县与罗州的建置所在。刘宋(420—479年)置的罗州县是广州高凉郡地,梁、陈时期属高州高凉郡。梁(502—557年)置的罗州是越州高兴郡和吴春俚郡地,“通典及元和志亦云梁置罗州”,但方志表达却含糊不清。罗州县与罗州是不同时间、不同地域、不同级别的建置,怎么可以混为一谈呢?关于越州高兴郡和吴春俚郡,《南齐书•州郡志上》载:“越州,镇临漳郡,本合浦北界也。夷僚丛居,隐伏岩障,寇盗不宾,略无编户……元徽二年(474年),以伯绍为刺史,始立州镇,穿山为城门,威服俚僚。土有瘴气杀人。汉世交州刺史每暑月辄避处高,今交土调和,越瘴独甚。刺史常事戎马,唯以战伐为务……高兴郡,宋和、宁单、高兴、威成、夫罗、南安、归安、陈莲、高城、新建……吴春俚郡(永明六年立,无属县)”[11]。罗州是合越州高兴郡和吴春俚郡所置的州,其中越州高兴郡为大首领陈檀陈氏家族地,陈檀家族与合浦地及高兴郡密不可分。《宋书·夷蛮传》载:“广州诸山并俚、僚,种类繁炽,前后屡为侵暴,历世患苦之。世祖大明(457—464年)中,合浦大帅陈檀归顺,拜龙骧将军。四年(460年),檀表乞官军征讨未附,乃以檀为高兴太守,将军如故。遣前朱提太守费沉、龙骧将军武期率众南伐,并通朱崖道,并无功,辄杀檀而反,沉下狱死”[12]。清代光绪《高州府志》一句“恐是因檀道济所建罗州县升罗州耳”[9]的方志表达,发挥了联想,将罗州县与刘宋重臣檀道济搭上关系,将梁、陈高州高凉郡罗州县与梁置罗州搞乱。1996年7月出版《化州县志》,还大加演绎,这样写:“宋元嘉三年(公元426年),宋檀道济筑石城于陵罗江口。置罗州县,治所在陵罗江口,属广州高凉郡,此为今化州境内建县之始”[1]。这个方志表达,进一步发挥想象空间,把不同时间的诸多建置与檀道济混为一起。不了解檀道济作为朝廷的重臣的地位及重要性,通过想象,写檀道济到岭南来置罗州县。宋元嘉三年(426年)檀道济任什么官职,到过岭南吗?檀道济可以在岭南置罗州县吗?《资治通鉴》载:“元嘉三年丙寅(426年),春正月,帝以王弘、檀道济始不预废弑之谋,弘弟昙首又为帝所亲委,事将发,密使报弘,且召道济,欲使讨晦。王华等皆以为不可,帝曰:‘道济止于胁从,本非创谋。杀害之事,又所不关。吾抚而使之,必将无虑。’乙丑,道济至建康。帝将讨谢晦,问策于檀道济,对曰:‘臣昔与晦同从北征,入关十策,晦有其九,才略明练,殆为少敌。然未尝孤军决胜,戎事恐非其长。臣悉晦智,晦悉臣勇。今奉王命以讨之,可未陈而擒也’……二月庚申,参军刘和之曰:‘彼此共有雨耳;檀征北寻至,东军方强,唯宜速战。’道济既至,与到彦之军合,牵舰缘岸。夏,五月,乙未,以檀道济为征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江州刺史”[13]。宋元嘉三年(426年)檀道济任职征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江州刺史,一直活动在征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江州刺史的任职上和对北魏的征战中,朝廷没有安排他来岭南的任务,他没有设置郡县的职责,罗州县的设置与他无关。说檀道济建罗州县于陵罗江口是典型的方志表达,完全脱离了正史的记载。《宋书》《南齐书》正史所载刘宋置高凉郡罗州县(今阳江市),不是高兴郡(今茂名化州市),陵罗江口置陵罗县(今化州市陵罗合江)是唐代武德五年(622年)时所置。罗州县是高凉郡所辖的县级建置,自南朝宋置,齐不改,梁、陈时为高州高凉郡罗州县,直到隋大业三年(607年)高凉郡撤郡改为县,罗州县并入高凉县才结束建置。倘若是刘宋元嘉三年(426年)置,罗州县存在时间为181年。罗州是州级建置,梁大通中(528年)置,历陈不改,到隋大业三年(607年)撤销,所辖石龙、吴川、茂名三县入高凉郡(治今阳江白沙街道旧州城村),梁置罗州存在时间为79年。梁罗州设置时,罗州县属高州高凉郡,彼此并无交集。罗州县,只是今阳江市的一块小地方,最大也只是几个乡镇的大小。由越州高兴郡和吴春俚郡合并置的罗州,辖境在今广东茂名市化州市全部、高州市西部,吴川市、廉江市、坡头区,北流市南部、陆川县南部等地,要比高凉郡的罗州县大数十倍。越州高兴郡辖宋和、宁单、高兴、威成、夫罗、南安、归安、陈莲、高城、新建等十县,在这十县中,找不到罗州县。越州吴春俚郡无属县,也不可能有罗州县。梁、陈时期的罗州县属高州高凉郡,与梁分越州所置的罗州没有任何关系,方志表达罗州县与罗州的关系,从正史中找不到。唐朝、五代十国及南汉时期的罗州,与南朝宋时期的广州高凉郡罗州县、梁陈及隋初时期的罗州不同。唐朝有前罗州(622—623年)和后罗州的区分。大业三年(607年)罗州撤销,石龙分出茂名,与吴川共三县入高凉郡(治今阳江西旧州城)。唐武德元年(618年)高凉郡改高州(治今阳江白沙街道旧州村),唐武德五年(622年)以高州的石龙、吴川复置罗州,即前罗州(622—623年),唐前罗州治今化州市区。武德六年移罗州于石城县,治今廉江市河唇镇龙湖村。于旧所置南石州,治今化州市区。唐前罗州一分为二,分成后罗州(623—907年)与南石州。南石州于贞观九年(635年)更名辩州,以州有罗辩洞名。唐前罗州地域与后罗州地域不同,后罗州是由前罗州分出,名得其全,地得其半。《旧唐书•地理志》载:“罗州,隋高凉郡之石龙县地。武德五年,于县置罗州,领石龙、吴川、陵罗、龙化、罗辩、南河、石城、招义、零绿、慈廉、罗肥十一县。六年,移罗州于石城县,于旧所置南石州,割石龙、陵罗、龙化、罗辩、慈廉、罗肥属南石州。天宝元年,改罗州为招义郡。乾元元年,复为罗州。旧领县五,户五千四百六十,口八千四十一”[14]。贞观九年(635年)南石州以罗辩之“辩”名更名辩州。《新唐书•地理志》载:“辩州陵水郡,下。本南石州石龙郡,武德六年,以罗州之石龙、陵罗、龙化、罗辩、慈廉、罗肥置。贞观九年(635年)更名……县二:石龙,(下。贞观元年省慈廉、罗肥二县入焉。)陵罗。(下。) ”[15]。辩州陵罗县即是唐代以陵罗江口置的县,是前罗州(622—623年)、南石州(623—635年)、辩州(635—980年)的辖县,非1996年《化州县志》的方志表达内容:“宋元嘉三年(公元426年),宋檀道济筑石城于陵罗江口。置罗州县,治所在陵罗江口,属广州高凉郡,此为今化州境内建县之始”[1]。唐后罗州(623—907年)、五代十国及南汉时期的罗州(907—972年)与今化州已经没有任何关系。各时期罗州分别如下:1.梁置罗州自梁大通中(528年)置,历陈不改,到隋大业三年(607年)撤销,石龙分出茂名,与吴川共三县入高凉郡(治今阳江西旧州城),同时高州高凉郡罗州县并入高凉郡的高凉县,罗州与罗州县不同地域,此梁置罗州存在79年。2.唐后罗州。唐武德元年(618年)高凉郡改高州(治今阳江白沙街道旧州村),唐武德五年(622年)以高州的石龙、吴川复置罗州,即前罗州(622—623年),治今化州市区,此唐前罗州存在2年。3.唐后罗州。武德六年(623年)移罗州于石城县,治今廉江河唇镇龙湖村,仍有罗州故城遗址,此唐后罗州存在299年。唐后罗州(623—907年)经历唐、五代十国、南汉到宋开宝五年(972年)。宋初,罗州辖廉江、吴川、干水、零绿4县。开宝五年(972年),唐后罗州废,所辖 4县合为吴川1县,入辩州。乾道三年(1167年)以前的宋吴川县有唐后罗州所有地域。4.宋化州。宋太平兴国五年(980年)辩州改化州,辖石龙、吴川二县,即吴川县有后罗州所有地域,石龙县有唐辩州所有地域。南宋乾道三年(1167年)吴川析出西乡为石城县(今廉江市),化州辖石龙、吴川、石城三县,即吴川、石城共有唐后罗州所有地域。《宋史•地理志》载:“化州,下,陵水郡,军事。本辩州,太平兴国五年改。开宝中,废陵罗县。元丰户九千三百七十三。贡银、高良姜。县二:石龙,(下。)吴川。(下。本属罗州,州废,开宝五年来隶。)南渡后,增县一:石城。(乾道三年,析吴川西乡置,因石城冈为名)”[16]。所以今化州与宋之化州也是时间不同、级别不同、地域不同的建置,如宋之高州、电白、雷州、阳江跟今电白、高州、雷州、阳江一样,是时间不同、级别不同、地域不同的建置。今茂名的化州、湛江的廉江不能等同罗州,今化州只是梁置罗州和唐初置罗州的州治所在地,今廉江也只是唐置后罗州的州治所在地,都不能涵盖当时的罗州。历史上的岭南罗州,唐前罗州存在2年,时间最短;唐后罗州存在299年,时间最长。
方志表达存在着一些望文生义的问题,为什么古代地方志对此却可以宽容呢?原因主要有:一是官府希望通过方志表达,把本土族群言语地名,用汉字记音并用汉字意思演绎,目的是删除本土族群记忆,分化本土族群力量,从而达到王化的目的,这是当时地方官方的主要工作之一。唐朝,岭南地区从冼太夫人(522—602年)的孙冯盎去世开始,朝廷就用各种手段打压冯冼等地方势力,直到清代仍不遗余力。删除地方历史,搞混地方历史,其中方志表达起到不小作用。二是撰写地方志的文人和官员,四书五经读得多,正史不一定看得多,由于历史地理知识不足,对历史地理的理解不彻底,容易形成偏差,但编著的官员顺其自然。在岭南地区,封建王朝利用方志表达,通过富有幻想的潘茂和潘茂名神话传说是去岭南冯冼势力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冯盎(571—646年)是岭南圣母冼太夫人(522—602年)的孙子,唐朝初,他在岭南有地数千里,奴婢至万人[17]。他的势力有多大,无人不知,所以有人劝他称王,但他秉承祖母(妈祖、婆祖)冼太夫人的“唯用一好心”精神,为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主动归顺朝廷。《新唐书》记载:“或说盎曰:‘隋季崩荡,海内震骚,唐虽应运,而风教未孚,岭越无所系属。公克平二十州,地数千里,名位未正,请南越王号。’盎曰:吾居越五世矣,牧伯惟我一姓,子女玉帛吾有也,人生富贵,如我希矣。常恐忝先业,尚自王哉?”[17]。但朝廷对他的忌惮无处不在,等他过世后,即利用推恩办法削弱其家族势力,先撤销高州都督府,然后改高州为恩州,再将原高州分为恩州、潘州(用旧潘州名),再另设高州。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逸文卷三载:“…….贞观二十三年,盎卒,子智戴又为刺史。同上。永徽元年,敕遣太常丞薛宝积析高州所管县为恩、潘二州,分盎诸子为刺史,以抚其人”[18]。“以抚其人”是一种借口,无非是抄袭汉之“推恩令”,通过对冯盎家族所控制的地盘越分越小,从而达到削弱其势力的目的。这种手法,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当年汉武帝利用主父偃的建议,施行推恩令,使各地诸侯王的势力消失于无形中。除了推恩令,还采取了行政中心转移、推行南选、直接镇压、编造神话故事等。其中编造神话故事最具麻痹性和无形性,最能淡化地方群众对冯冼势力的认同感。这种方志表达的手法为:唐咸通十年(869年)段公路《北户录》有一句话:“后一岁自潘州回路,历仙虚”[19]。此潘州是唐后潘州(634—907年),潘州州治茂名县,原是梁置罗州石龙地,隋析石龙置茂名县,以茂名水为名。唐初茂名县属高州(治今阳江白沙街道旧州城村),永徽元年(650年)以茂名、南巴、毛山三县置后潘州,后潘州不同于由南宕州(622—634年)改名的前潘州(634—649年),前潘州(南宕州)领南昌、定川、陆川、思城、温水、宕川六县,后潘州只有茂名、南巴、毛山三县,后来毛山更名潘水。崔龟图捕风捉影,根据后潘州及茂名县的名称,或者根据潘水、茂名的名称,以潘州(或者潘水)的“潘”及茂名的“茂”,凭想象,结合出一个虚无的道士名字叫“潘茂”,因此在《北户录》“仙虚”作注云:“潘茂真人烧丹之处,南人呼巿为虚,今三日一虚”[20]。这种捕风捉影,成为潘茂神话传说的起源。段公路的“仙虚”本来就是虚无的,疯狂的崔龟图对虚无的“仙虚”凭幻想搞出一个“潘茂真人”来,并成为重要的方志表达,被后人不断根据各自的需要演绎。自唐末开始,历宋元及明清,茂名县一地,道教深深渗入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结合寻找仙迹的活动,不断演绎,将潘茂、潘茂名、潘茂古、潘希古等形成为诸多传说与神话,到清代还入《历代神仙演义》。茂名县地方仕宦大建潘仙亭、潘仙坡、仙迹亭、潘仙祠等建筑,覆盖了冼太夫人庙,淡化了冼太夫人的历史贡献,最终达到去冯冼化的目的。今化州作为梁置罗州和唐初置罗州的州治所在地,有一定的历史底蕴,却不顾历史事实,根据“潘茂真人”创作的套路,也凭想象,结合唐前罗州所辖的罗辩县,搞出一个“罗辩”仙人来。1993年广东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化州橘红志》载:古时化州有一位叫“罗辩”的仙人,为解民困,搭茅棚于石龙岗(后为州署),种植仙树橘红,救治病人无数,后骑白牛逆大江而去,不知所终。这些神话传说,还录入了1997年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茂名市志》,这样说:“化州橘红由罗辩引种于化州城石龙岗、赖家园、李家园及潘家园。罗辩无疑是化橘红发现和种植的始祖”。文艺界人士刘等信写了一本《罗辩传奇》说罗辩生于280年,卒于373年,享年93岁,跨东西晋。今化州市化橘红文化研究会的研究认为罗辩是晋代人,距今约1700多年。可惜这些人却不知道罗辩与今化州的缘分很浅,罗辩自唐武德五年(622年)置,唐乾封三年(668年)就属东峨州了,只有46年的关系。《新唐书•地理志》载:“禺州温水郡,下。本东峨州,乾封三年,将军王杲奏析白、辩、窦、容四州置,总章二年更名。土贡:银。户三千一百八十。县四:峨石,(下。总章二年析白州之温水置,以南有峨石名之。)罗辩,(下。本陆川,隶辩州,后更名。本罗辩洞地。)扶莱,(下。武德五年析信义县置,隶窦州,以扶莱水名之。贞观中省,后复置。)宕昌。(下。本隶容州。) ”[15]。唐乾封三年(668年)设东峨州,罗辩属东峨州了,即今广西北流地。这个罗辩的神话传说应由广西北流来编造才合理,化州编造是极不合理的。唐前潘州(634—649年)在今广西玉林,潘茂和潘茂名的神话传说广西玉林应有编造优先权。在唐代,段公路创作出本来就是虚无的“仙虚”,疯狂了的崔龟图捕风捉影,对虚无的“仙虚”凭幻想搞出一个“潘茂真人”来。到了宋代,江湖各派,就推波助澜,不断创作新的神话传说,其中道教起到的作用巨大。道士陈抟在段公路创作“仙虚”后二年的唐咸通十二年(871年)年出生,传说他寿了118岁,他对宋朝有很大的贡献。传说:有一天陈抟在华阴街上,听到宋太祖赵匡胤登基的消息。陈抟突然大笑道:“从此天下安定了!”(见邵伯温的《易学辨惑》)。他这般为宋太祖黄袍加身讲好话、做宣传工作,自然受到宋太祖、宋太宗的推崇。元代的统治也知道这种方志表达的好处,《宋史》给他作传。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太平兴国九年(984年)他先后入京进觐,得到宋太宗的优待,无上光荣,道教也因此在李唐王朝的基础上,更加有话语权,充分发挥其丰富的神话想象力。陈抟为道教争得利用和话语权后,道教更加活跃起来,并不断创作神话传说。在宋代太平兴国期间为宋太宗皇帝服务的《太平御览》推波助澜,杜撰了一句:“潘州,昔有方士潘茂于此升仙,遂以名郡”[21]。无非又是根据后潘州及茂名县的名称,或者根据后潘州的潘水、茂名的名称,以潘州(或者潘水)的“潘”及茂名的“茂”,凭想象搞出“潘州,昔有方士潘茂于此升仙,遂以名郡”这句话。各种正史关于前后潘州、茂名县的记录便被封盖。唐正史《元和郡县志》的记载:“敕遣太常丞薛宝积析高州所管县为恩、潘二州,分盎诸子为刺史,以抚其人”[18]的历史被“潘州,昔有方士潘茂于此升仙,遂以名郡”[21]的方志表达所覆盖,去冯冼化的目的进一步达到。富有幻想的《舆地纪胜》附会出潘茂古和潘茂名等人物:“晋道士潘茂古于东山采药炼丹,于西山升仙,镇南大将军冯游请于二山间筑城,遂以道士姓名建潘州、茂名县”。再一次推波助澜,但这是对正史《旧唐书》《新唐书》“潘州”条目一种反叛和侵蚀。前潘州(634—649年),治定川(今玉林福绵区)。《旧唐书•地理志》载:“潘州下,隋合浦郡之定川县。武德四年,置南宕州,领南昌、定川、陆川、思城、温水、宕川六县,治南昌县。贞观六年,移治定川。八年,改为潘州,仍废思城县”[22]。后潘州(650—972年),治茂名(今茂名高州市),茂名以茂名水得名。《旧唐书•地理志》载:“潘州南潘郡,下……永徽元年(650年)复以茂名、南巴、毛山三县置……县三:茂名,下。本隶高州,以茂名水名,贞观元年来属”[15]。根据《晋书》《宋书》《齐书》《梁书》《隋书》等正史的记载,自晋至隋,皆无潘州,隋朝才有茂名县。唐代有两个潘州,一是前潘州(634—649年)治定川县,在今广西玉林市福绵区,为西瓯部族,属南流江流域地。二是后潘州(650—972年)治茂名县,在今广东茂名市高州市区,为南越部族,属鉴江流域地。方志表述混乱而逐渐替代了正史的记载,成功去地方化,为封建王朝立下了功劳。潘茂和潘茂名神话传说是道教推手而成。利用道教推手演绎潘茂和潘茂名神话传说覆盖岭南地区原住民的原始记忆,有利于封建统治,是最受封建王朝喜爱的,所以朝廷与宗教合流,力推神话传说,为他们利益服务。富有幻想的潘茂和潘茂名神话传说后来陆续出现在《高州府志》《广东通志》《茂名县志》《茂名县志稿》等方志表达上,是当时方志文人的杰作,这些方志文人认为能为朝廷效力,能写出这样富有幻想的文字,是读书人最自豪、最骄傲、最荣耀的事。但是,这种偏离历史事实,肆意无阻的神话传说使虚无思想泛滥,麻醉了社会大众,造成历史观的混乱,是社会文化、经济难以发展的原因之一,最终是对社会不利的。1997年10月出版的《茂名市志》,在道教的条目上方志表达为:潘茂名与罗辩是晋代道教人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把道教的神话传说等方志表达奉为圣旨,不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的行为。希望广大党员和方志工作者,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把潘茂和罗辩等神话传说看通看透,不受任何利诱和欺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反对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世界观,切切实实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和方志工作者。关于岭南俚僚越人地区的罗州建置,明万历《高州府志》、清光绪的《高州府志》和1996年7月出版的《化州县志》等方志表达,时间越靠后,大家的想象越丰富。尤其是今人写的《化州县志》,把刘宋重要人物檀道济和刘宋置的广州高凉郡罗州县、梁陈时期的高州高凉郡罗州县、梁置的罗州(本越州高兴郡、吴春俚郡地)、唐代的前罗州、唐代的后罗州石城县(非今化州)、唐代前罗州的陵罗县、唐代南石州和辩州的陵罗县、宋代化州等建置全部合在一起,混乱、模糊而难以理解。刘宋置罗州县与梁置的罗州没有任何关系,梁、陈时期的罗州县属高州高凉郡。方志表达罗州县与罗州的关系,从正史中找不到。正史中的罗州县与罗州情况如下:刘宋元嘉三年(426年)置的罗州县(426—607年),共存在181年,是县级建置,属广州高凉郡,梁、陈时期属高州高凉郡,隋大业三年(607年)罗州县并入高凉县,在今阳江市。萧梁大通中(528年)置的罗州(528—607),共存在79年,是州级建置,由南朝越州高兴郡(今化州)和吴春俚郡合并置,即今茂名化州市和湛江坡头区、吴川市、廉江市及这些市(区)周边部分地。与高州高凉郡罗州县没有关系。唐武德五年(622年)置的罗州(622—623年),共存在2年,是州级建置,与梁置的罗州地域大体相同,却少了隋茂名县,即少了今茂名高州市西部及西北部地。与南朝宋置的广州高凉郡罗州县、梁陈时期的高州高凉郡罗州县、隋并入高凉郡高凉县的罗州县没有关系。唐武德六年(623年)置的罗州(623—972年)共存在299年,是州级建置,地域与南朝吴春俚郡大体相同,即今湛江坡头区、吴川市、廉江市及这些市(区)周边部分地。与刘宋置的广州高凉郡罗州县、梁陈时期的高州高凉郡罗州县、隋并入高凉郡高凉县的罗州县、唐武德五年(622年)改名西平县的高凉县没有关系。这个是存在时间最长的罗州,以今廉江为核心,因此廉江是后罗州的继承者。现在廉江市准备成立罗州历史文化研究会,这对于罗州的历史文化研究,搞清楚罗州历史,很有意义。在地方历史文化研究中,方志表达的内容与正史的记载,存在的偏差,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笔者浅薄,愿抛砖引玉,望大家不吝赐教!并希望广大方志工作者摈弃旧的方志表达,严格执行国务院2006年5月18日公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2008年9月16日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2008〕3号),走出一条新时代下的方志表达新路子来,“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见: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地方志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继续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确保新时代下地方志的准确性。(图片来源网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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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idianwang.com/lishi/diming/8/17528fz.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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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明,欧阳保,《雷州府志》[M],卷一,舆图志,沿革。
[8]明,曹志遇,《高州府志》[M],卷一,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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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南朝梁,沈约《宋书》[M],卷三十八,志第二十八◎州郡四。
[11]南朝梁,萧子显,《南齐书》[M],卷十四,志第第六,《州郡志上》。
[12]南朝梁,沈约,《宋书》[M],卷九十七,列传第五十七,《夷蛮》。
[13]宋,司马光,《资治通鉴》[M],卷119—120,《宋纪》。
[14]后晋,刘昫等,《旧唐书》[M],卷四十一,志第二十一,《地理四○剑南道东西道九 岭南道五管十》。
[15]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卷四十三,志第三十三,《地理七上》。
[16]元,脱脱,《宋史》[M],卷九十,志第四十三,《地理六》。
[17]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卷一百一十,列传第三十五,《诸夷蕃将》。
[18]唐元和八年(813),李吉甫,《元和郡县志》[M]。
[19]唐,段公路,《北户录》[M]。
[20]唐,崔龟图,《北户录注》[M]。
[21]宋,李昉,《太平御览》[M]。
[22]后晋,刘昫,《旧唐书》[M],卷四十一,志第二十一◎地理四○剑南道东西道九,岭南道五管十,△剑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