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
省残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
徐州市户籍、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并经定点医疗机构筛查认定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6岁残疾儿童,7—14岁肢体残疾、孤独症儿童。
0—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市级指导标准:视力0.625万元/年;听力言语1.75万元/年;智力1.5万元/年;肢体2.1万元/年;孤独症2.1万元/年。7—14岁残疾儿童:肢体1.4万元/年;孤独症1.2万元/年。
监护人至镇级残联申报→区级残联审批→参加筛查→市级残联备案→康复训练。
徐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审批表、监护人及残疾儿童户口本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证儿童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三级医院相应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注明康复类别,加盖医院诊断专用章)。
七、困难精神残疾人服药救助
《关于印发徐州市困难精神残疾人服药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徐残发〔2019〕29号。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徐州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精神类残疾人,病情稳定需常年服用精神类药物,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同意纳入徐州市精神障碍社区防治和网络管理;
(2)已经参加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鉴定符合精神类疾病门诊特定项目或门诊慢性病项目准入标准;
(3)城乡低保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之内的低保边缘户、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家庭、农村五保对象、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国家规定的其他困难家庭;
(4)已享受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的精神病人除外。
按照“保基本、控总量、先医保、后救助”的原则,救助对象在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00元救助。
监护人至镇级残联申报→区级残联审批→市级残联备案→办理服药卡→定点机构购买药物。
徐州市困难精神残疾人服药救助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社保卡复印件、2寸白底照片、贫困证明、一年内精神疾病病情诊断证明。
八、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项目
《关于印发2018年度徐州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徐残发〔2018〕11号。
(1)具有铜山区户籍;
(2)经确诊符合单纯性老年白内障手术指征;
(3)低保、五保等纳入省定医疗救助范围的困难人群。
每例不超1000元。
本人或监护人至镇级残联申报→区级残联审批→市级残联备案→术前筛查→安排手术。
铜山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审批表、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贫困证明。
九、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
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徐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徐残发〔2021〕25号。
铜山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含未领证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残疾人:
(1)低保家庭残疾人;
(2)低收入家庭残疾人;
(3)就业年龄段无业无固定收入残疾人;
(4)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少年(持残疾人证或经三级综合医院、二级以上专科医院或县(区、市)级以上残疾评定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评估有辅具需求);
(5)16周岁以上在校残疾学生;
(6)经评估确需配备辅助器具的残疾人。
因工伤、交通事故等原因致残的残疾人,享受保险等赔付中包括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的,不得同时享受辅助器具购买补贴。
监护人至镇级残联申报→区级残联审批→定点机构评估→适配。
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购买补贴申请表(2份)、残疾人证复印件、户口页复印件、未同时享受辅助器具配置费用补偿的承诺书。
0516—83915951(铜山区残联)
来源 | 铜山区残联
编辑 | 燕原斌
审核 | 市残联宣传文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