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流程
首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代理人), 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3张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病历资料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需提供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镇、街道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并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言语障碍者,须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
精神障碍者,须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
因病致残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六个月后方可提出申请。
各镇(街道)残联专职委员接收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申请材料完整、信息属实的,予以受理,当场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告知申请人所需补充的材料。
各镇(街道)残联专职委员审核确保表格填写完整、准确无误后,告知申请人按规定时间携带申请表、评定表及病历资料,到指定医院参加残疾评定。
地点:铜山区中医院体检中心(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类);铜山区济复医院(精神类)。
时间:每周五上午进行一次残疾评定。
1.住院病例:
①出院小结;
②住院期间和残疾评定相关的检查单(原件或复印件);
③以上住院资料必须在二级以上医院并加盖医务科公章。
2.非住院病例:
①门诊病历;
②残疾评定相关的检查单;
③视力类残疾评定:视力检查单和VEP眼电生理检查单(需持市一院或二院的检查单均可);
④听力类残疾评定:电测听和听觉诱发电位(需持市一院、二院、四院、区中医院的检查单均可);
⑤智力类残疾评定:智力评定报告;
⑥肢体类残疾评定:相关影像资料、出院记录(二级以上医院);
⑦精神类残疾评定:提供一年以上的病史材料和近期一年内3次以上门诊检查、拿药病历或出院记录。
3.如果有其他证明材料的请如实提供。以上提供资料必须加盖医务科公章或检查医生签字盖章。
4.不符合评定要求的,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评定结论无异议的,予以批准,打印制作残疾人证。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残疾人证完成制作后,由镇(街道)残联专职委员领取发放或委托村(社区)残协专委直接送达,也可以根据申请人个人意愿通过邮递等方式送达。
1.期满换证:残疾人证有效期为十年,残疾人证有效期满九年后可申请换证。
2.监护人、联系人变更: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审核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盖章报区残联。
3.残疾类别/等级变更:提供材料与新办证一致,经指定鉴定机构评定后办理。
4.迁移:残疾人无需到原户籍地残联办理迁移事项,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户籍地残疾人证到迁入户籍地残联申请受理,原户籍地残联收到迁入户籍地残联发出的申请上传原始档案材料。
5.残疾人证注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注销残疾人证。
①持证人死亡的;
②残疾人证有限期逾期一年仍未换领的;
③户口迁移超过一年未办理残疾人证迁移的;
④持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重新评定要求,超过半年的;
⑤持证人或法定监护人,在提供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并提交个人自愿注销承诺书申请注销的;
⑥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残疾人证的,出租、出借、转让残疾人证的。
0516-83915979
二、残疾人公交爱心卡办理流程
铜山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具有自我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可申请办理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爱心IC卡。残疾人持有爱心卡可免费乘坐徐州市区所有线路的公交车、地铁。爱心卡办理遵循个人自愿的原则。申请办理残疾人公交爱心卡需本人或代办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到江苏银行办理市民卡后,持市民卡、一张一寸证件照、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至户籍所属镇(街道)残联填写爱心卡申请表,无需再交纳爱心卡办理费用。未办理市民卡需收35元开卡费(公交公司收取,残联代收)。
各镇(街道)残联专职委员接到办卡申请后,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市民卡等相关材料进行核对,村(社区)在申请表上盖章。镇(街道)残联专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号前将爱心卡申请表、爱心卡副卡、市民卡报送区残联。
区残联汇总申请人员名单,根据申请人数联系市公交公司确定爱心卡办理时间。办理完毕后由区残联在爱心卡副卡上加盖区残联公章并制作发放名单。市公交公司不受理个人爱心卡业务,由区残联到公交公司统一办理,再由镇(街道)残联领取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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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铜山区残联
编辑 | 鲍彤
审核 | 市残联宣传文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