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0—14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训练
1、鼓楼区户籍;
2、残疾儿童年龄在0-14岁之间(含14周岁);
3、市定点或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相关病例、评估报告、诊断证明;
4、监护人有康复意愿,并提出申请。
1、残疾儿童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两张残疾儿童二寸免冠照片;
3、填写《徐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审批表》;
4、徐州市 0-14 岁残疾儿童康复诊评定点单位和专家出具的诊断证明。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户口薄、残疾人证或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街道残联提出申请。
2、审核:街道残联负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受理、审核汇总、信息录入工作。
3、救助: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
4、结算:在省内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区残联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予以结算,结算周期为每半年结算一次。
户籍所在街道残联。
0516-87639200(鼓楼区残联)
五、困难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
1、鼓楼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精神类残疾人,病情稳定需要常年服用精神类药物,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同意纳入鼓楼区精神障碍社区防治和网络管理;
2、已经参加鼓楼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鉴定符合精神类疾病门诊特定项目或门诊慢性病项目准入标准;
3、城乡低保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之内的低保边缘户、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家庭、农村五保对象、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国家规定的其他困难家庭;已享受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的精神病人除外。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精神障碍诊断证明;
5、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家庭困难情况相关证明。
街道残联对户籍、残疾人证和家庭困难情况进行初审——鼓楼区残联审批,发放《徐州市困难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救助卡》——享受服务。
户籍所在街道残联。
0516-87639209(鼓楼区残联)
1、低保家庭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残疾人;
2、就业年龄段无业无固定收入残疾人;
3、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少年[持残疾人证或经三级综合医院、二级以上专科医院或区、市级以上残疾评定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评估有辅具需求];
4、16周岁以上在校残疾学生。
1、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未同时享受辅助器具配置补偿承诺;
3、填写《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申请表》。
1、残疾人(监护人)向户籍所在街道残联申请;
2、街道残联审核后上报鼓楼区残联;
3、定点服务机构为残疾人评估身体功能给予适配辅具;
4、鼓楼区残联负责系统录入,产品采购,接收及配送;
5、街道残联负责辅具发放及拍照存档;
6、区残联和街道残联一同入户调查,回访并指导残疾人使用辅具。
残疾人适配辅具价格< 补贴价格的不收费;
超过补贴价格的,超出部分由残疾人(监护人)支付。
户籍所在街道残联。
0516-87639203(鼓楼区残联)
来源 | 鼓楼区残联
编辑 | 鲍彤
审核 | 市残联宣传文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