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结算常见舞弊手段以及10大审计方法
学术
2024-11-28 13:49
中国
1.利用审计依据做文章。主要特征为:抓合同文本、招标文件或其他相关规定的矛盾和表达不清之处做文章,扩大矛盾外延,突出调增成本之处。2.肢解定额子目。主要特征为:将定额某一子目所综合的内容分解为两项或三项,然后再以这两三项分别套取定额以达到结算成本增加的目的。3.拆分合同承包范围。主要特征为:对合同中利润少或不便于施工且相对独立的部分以各种理由进行甩项,或另外分包给其他单位,让建设方、分包方结算,以达到利润最大化。4.材料以次充好。主要特征为:用质量相对较差的材料充当优质高价好材料,用产地较远或市场上较少的或新上市的材料替代某正规材料,最终达到低价买进高价结算的目的。5.伪造工程资料。主要特征为:对技术联系单、签证单、施工日志、隐蔽记录等资料进行篡改伪造后提供给建设方进入审计程序。6.隐匿证据材料。主要特征为:将相对连续的资料或证明力较强证据材料隐匿不提交或只提交一部分进入审计程序,以此混淆和扰乱审计工作,抱着投机的心理以达到高估冒算的目的。7.签证不规范。主要特征为:签字不全,签证内容、时间与其他记录不符,签证人权限不符;牵强附会理由不充分;巧立名目签证;虚假签证等以补偿其他无关费用。8.重复计价。主要特征为:在固定价中已包含了的费用却在零星用工或其他签证中又重复计入;或是同一标段的某工序在工作界面划分时不清晰,重复套取定额。9.签证单只增不减。主要特征为:一个工序替代另一个工序后,只是增加了签证而不扣除原来商务标书中的定额子目。10.签证单故意不全。主要特征为:将技术联系单替代签证单进入审计程序,抱着投机心理准备在审计时软磨硬泡要费用。11.串通虚假签证。主要特征为:甲乙双方串通,多计工程量或费用,甚至未实施的也办理签证。针对结算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工程造价审计的特点,一般工程造价审核重点应把握以下几方面把握。工程量的审核是造价审核的基础性工作,十分复杂,工程量正确与否,将对工程造价产生重要影响。所以工程造价审计必须对工程量进行重点审计。重点审查各分项工程量是否符合现行定额计算规则,有无错算、重算、漏算现象。如一些交叉部位重复计算、该扣的不扣等。审查的内容主要是工程预结算书中所列各分项单价是否与定额相符,其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所包括的工作内容是否与定额一致。在定额套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高套子目,增列子目和重复列子目。在审计中常发现有的送审单位把相同、相近的工作内容,分别套用两个定额子目来重复计价,如:有的对定额子目工作内容说明中已包括的工序增列子目计价;有的是利用子目名称的近似性,套用单价过高的子目。有的是定额混用,哪个定额中的单位高就用哪个定额。再者就是定额单位的问题。比如有的定额以10㎡为单位,在送审结算中往往发现施工方按基础单位输入工程量,这样就整整差了10倍的工作量。还有的是把计算结果公斤当成吨工程量输入,差距就很大了。首先要审核该定额是否允许换算,其次是审核换算是否正确。由于定额是在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的工艺条件下,完成规定计算单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验收规范的合格产品所必须的消费量标准,它反映了在一定时期内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因此在执行定额时,一般不应采取施工机械的不同,施工方法的不同而进行机械台班定额消耗量和单价换算,因此审核中对于计价文件规定可以换算的子目才能进行换算,而不能随意换算各子目。3.审查补充定额及单位估价表的编制是否符合编制原则,有无相关部门批复工程造价除定额直接费以外,尚有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费用。这些费用都是按一定的计价基础以一定的比例计取的,同时以上费用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例也较高,所以审计人员有必要对其实施详细审计。1.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基础是否符合现行规定,有无不能作为计算基础的费用列入计费基础,如对于特殊约定费用,进入直接费进行取费;零星人工按签证进入直接费参与取费。3.审查各项费用计取的费率是否与工程合同规定相符,是否与现行规定相符,是否与工程类别相符,是否与工程的性质相符,如工程是新建、改建或技改等。在审计中发现取费中存在的问题还有:(1)定额与费用不配套。一些电力建设工程在合同中约定按地方定额执行,因为电力取费相对较高,施工方就采用定额子目套用地方定额,采用电力取费的方法增大造价。(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用老定额套用新取费或者用新定额套用老取费。因为审计工作一般都是滞后的,往往会审计以前年度的工程,在新、老定额交叉使用的阶段特别要关注此类问题。(3)费用重复问题。如一些工程采用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的结算方式,这种方式实际上就是以实结算,但送审单位在施工图预算中往往计取包干系数或风险系数,这样一来,费用就发生了重复。还用的送审单位在签证中仍计取包干系数,这也是费用重复的一种方式。除了以上几点,在工程造价的审计中还需关注以下问题:1.对工程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各种调差进行详细审计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及各种调差,这些都对工程造价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它又是产生漏洞、增大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因此,应对此进行详细审计。1.1 审查设计变更、签证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部门签字认可,按要求须进行重新审批的重大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完善。否则不予以结算。1.2 审查设计变更、签证是否必要,是否真正发生,有无随意扩大工程变更工程量等虚假现象。某道路工程结算审核,一份现场签证的内容是增加早强剂若干吨,理由合适,并由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审核疑点是早强剂的总用量是无法一次计量的,正确的签证应只记录使用早强剂的路段范围,至于掺入率应该由设计单位发出。审计人员将早强剂的总用量与混凝土的总用量联系起来,计算出早强剂掺量为水泥的20%还多,是正常用量的10倍以上,证明该签证严重失实,不能作为结算依据。某电缆沟结算审核,施工方以签证的方式确定支架工程量,附的简图表明了支架方式及间距(没有说明电缆沟长度)。审计人员对该工程量进行了倒推复核,发现按连接件计算的电缆沟长度和按支架的个数计算的长度不一致,相差较远,到现场实地复核后,证实该签证严重失实。(这也说明施工方签证水平不高)1.3 审查该设计变更、签证是否应发生费用。虽然有时发生了变更及签证,但并不意味着一定有费用发生。对该费用的发生应严格执行合同,分析是否在包干范围内或者单项设计变更发生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计取的金额等等。1.4 审查签证中的特殊约定费用。对于一些新工艺、新材料或没有合适子目套用的项目,甲乙双方常常约定一价格,作为结算依据。这也是和建设、监理单位关系相处很好的施工方通常采用的签证方式。因为销售产品的垄断性和多样性,真实的价格一直被蒙蔽,施工方和有关现场管理人员以良好的关系为基础牟取暴利。再者特殊约定费用是完全价,只能计取税金,不能参与取费,施工方往往采用补充定额的方式进入直接费,重复计取费用。签证中的零星人工也存在此类问题。1.5 审查签证内容与定额内容重复问题。在工程结算中隐蔽工程的签证常引起争议,因为签证人员往往在重视技术及时间的前提下,或者由于现场管理人员的本身素质,忽视了计费问题,结果签证中出现了在定额内已包括的内容重复签证的现象。这一点也需要关注。审查各种调差的依据是否正确、有效,计算是否正确,有无扩大调差基数的现象。在工程费用中,设备及主材的价格占了相当一部分费用,所以必须进行详细审计。而且建筑材料品种众多,质量千差万别,市场价格变异性很大,送审单位往往在材料价格上做文章,虚高工程造价,使得材差调整成为矛盾和焦点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审计人员在平常的工作中调查收集市场材料价格信息,了解实际价格行情,从而使审计核定的价格有理有据。一般采用信息价、市场调查、电话查询、上网查询等)设备、材料主要审核以下内容:3.1 审查钢材、木材、水泥的消耗数据是否准确(要进行材料分析,钢材要抽筋计算);列入直接费的材料是否符合预算价格;3.3 材料差价是否符合找差规定,数量是否准确,实际价格是否准确,差价计算是否准确:3.4 设备与材料划分是否准确,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3.5 甲供材及设备的用量是否准确,有无多计欠供、少算超供材料的现象:返还的超供材料是否与所供材料品牌、规格、材质相符。除了对以上问题的审计外,还应关注以下问题:3.6 设备价重复计列问题。我们在审计中曾发现,在一主变压器合同中已包括灭火充氮装置价120000元,但又单列该设备价,造成设备费重复计入。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重复计列运杂费。有的设备按合同约定为运至现场价,结算中在该合同价的基础上又计取运杂费,造成费用重复。3.7 甲供材重复计入。有些建设单位为了利用已有的设备材料,或控制设备材料质量及价格,采取由建设单位提供设备及材料。施工方在结算中对此部分材料仍计入承包结算费用,没有扣除。4.水电费、优惠费用等问题的处理,在结算时不能忽略。4.1 对于水电费的扣减,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按比例、从定额中直接扣除或安装水表、电表等。4.2 对于投标中或合同中约定优惠的费用,一般都不会忽略,主要是强调对于同一投标、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内容要进行同比例优惠。保证造价真实性的审计是投资审计工作的最重要任务。作为审计从业者,我们必须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充分发挥控制、把关与监督的作用,确保审计工作既真实客观,又能够快捷高效地进行。我们的目标是在提高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因此,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包括逐项审查法、对比审查法、重点审查法等多种方法。逐项审查法,又称全面审查法,是一种按照施工工序,对各个分项工程的项目从头到尾逐一详细审查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它的全面性和细致性,能够高质量地审查工程,达到良好的效果。通过这种方法,可以逐步发现累积的不真实造价,特别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工艺简单的单位工程,或者各分项增加少量工程量的单位工程,还有技术力量薄弱甚至信誉度较低的单位送审的结算。分组审查法是一种将相关项目划分为若干组,并利用同组中一个数据来审查相关联的分项工程量的方法。通过审查一个分项工程的数量,就能推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的准确性。这种方法的显著特点是审查速度快、效率高,同时工作量相对较小。对比审查法是一种通过对已建成工程的造价进行比较,来审查同类工程造价的方法。例如,可以比较装饰标准、结构形式、平面布置等相同的办公楼等工程,如果它们具有相似的特点,那么每平方米的造价应该相近,只需对基础部分和场地地质条件的差异进行调整和修正。工程发生变更时,很多情况下遵循有增必有减的法则,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可以发现和纠正联系单只增不减、一边倒的倾向。需要注意的是,有时候联系单虽有增也有减,但只减小的不减大的或只减明的不减暗的,减而不全的情况更具有欺骗性。重点审查法是一种通过抓住重点子目进行审查的方法,通常关注工程量大、单价高的各分项工程,特别是补充的单价和增列的其他费用。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突出重点,审查时间较短,同时能够取得良好的审查效果。标准图审查法是一种针对利用标准图纸或通用图纸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审计方法。在这种方法中,审计部门首先集中力量编制标准预算,作为这类标准图纸的基准造价,或者以这类标准图纸的工程量为标准进行审查对照。然后,针对局部不同的部分和设计变更的部分进行单独审查。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审查时间较短,效果良好,并且定案容易。然而,该方法的缺点是仅适用于按标准图纸设计或施工的工程,适用范围较为有限。(平时需注意资料的积累)根据审计人员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数据,发现了预结算中容易出错的问题,并采取了抽查审核的方法。这种方式仅适用于内部审计,适用于人力紧张、任务繁重的情况。然而,对于外部结算不适用,并且依据性相对较弱。审计工作中也有对逻辑关系的运用。按时间顺序对某一事件相关资料做完整的收集,看似松散的资料会体现出一个有序的排列,再按因果逻辑关系进行分析,看一些资料关联事件的因果逻辑关系是否对应,因果关系不对应的,资料必是虚假的。例如某管线工程挖管沟39.5千米,签证增加5.5千米淤质土管沟开挖及2.8千米石方段管沟开挖,结算时共计入管沟47.8千米。经查管线的设计长度和竣工验收长度均为39.5千米,最终认定资料造假和虚假签证,核减8.3千米的管沟挖埋成本。首先应注意所关注的资料是否具有这些特征:是不是复印件,笔迹或着色有无明显差别或拼贴痕迹。发现上述特征后,再采用逆证法反向推算关联数据的矛盾,就可以认定资料遭恶意篡改。如某工程基础验槽记录(复印件)有关开挖深度、宽度的数据存在明显私改痕迹,根据这些数据结合土壤类别和放坡系数等关系进行推算,无法与设计基础尺寸匹配,审计认定该验槽记录存在造假嫌疑。经调阅备案的原始资料,证实资料造假。由于工程项目规模大、专业多、周期长,因此审计工作必然很繁琐,“规模大”要求审计工作是团队协作,“专业多”要求审计工作以专业分工,“周期长”要求审计工作要有相对固定的人员。此情况下,如果对一个项目的审计工作没有整体的、全面的把关,那么必然会出现各种审计漏洞,直接造成建设成本增加,损害单位利益,同时对于审计人员来说也无形中承担了审计风险,也影响了审计行业的权威,实践证明由专人整体把关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计价和多头结算。整体把关就是委派一个主审人员来全面负责审计工作,按专业和施工合同内容划分审计工作界面,进行审计分工,对审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负责。审计的整体把关要求主审人员知识面广,涵盖土建、装饰、安装、弱电和其他配套专业以及《合同法》等相关知识,做好横向和纵向把关,提高审计效能。横向把关到建设项目的各个专业,以杜绝因各专业配合不当造成的重复计算;纵向把关到建设项目的各个施工阶段,以杜绝因标段划分不清造成的重复计算。按照施工过程的连续性收集事件关联性资料,按时间顺序组织,还原施工过程,特别是对工程成本影响较大的事项,找出其中有疑点问题进行深度挖掘分析,找出高估冒算证据。如某仓库围墙工程结算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竣工图中有约100米围墙的放角过大,监理技术联系单中建议调整放角,这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注意,通过整理图纸、施工交底记录、材料进货单、施工日记、工程例会记录、隐蔽记录等资料将事件过程还原,进行关联性分析,揭露了竣工图造假的舞弊行为,为单位挽回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