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越野赛,选手光膀子获得亚军都会被取消成绩;这边马拉松赛道,选手疯狂打包补给站物资却不会被取消成绩。
光膀子跑越野和打包补给站物资,哪个对赛事、对参赛选手、对社会舆论影响比较大?
光膀子跑越野被取消成绩没问题
隔壁越野赛的这个处罚我个人认为没有问题。首先,在《中国登山协会山地越野跑竞赛规则》中确实有一条“比赛中注意形象, 严禁赤裸身体”。其次,在赛事的竞赛规则里一句“出现不文明行为,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会被取消资格及成绩。组委会对其做出取消成绩的处罚,除了他光膀子参赛之外,还有一点是裁判反复提醒之后选手依然我行我素。
打包物资不会被取消成绩 这样对不对?
确实,不管看赛事的竞赛规程还是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都没有对选手进补给站应该拿多少物资做明文规定。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角度上来说,打包参赛物资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但如果没有规定就不管,是宽容还是纵容?还是组委会的不作为?
简单的把这一行为归结为“道德问题”组委会是不是有点不负责任?
如果要较真的话,“道德问题”的事情是不是可以归纳为“不文明行为”,赛场上出现不文明行为现场裁判甚至工作人员是不是有权力制止,工作人员制止仍不听的是不是就属于违规行为了?
如果从这个角度看的话,比赛中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现场裁判及工作人员的失职导致的?
再退一步讲,打包补给站物资是不是属于“获得不当利益”,背着沉重物资参赛是不是属于“消极比赛”?在赛事竞赛规程中明确写着“为获得不当利益,比赛中不积极不主动,消极比赛的”组委会都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为什么建议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
我个人强烈建议对这种打包补给站物资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因为对这种行为的纵容就是对其他遵守规则选手利益的侵害,尤其是后面没有拿到补给的选手会受到影响。
并且,最近这种打包参赛物资的情况越来越多,如果组委会不制止,如果有更多的人看到这么做没有处罚的话对这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效仿,怕是组委会拿出多少补给都会出现物资不足的情况。
假如有越来越多的这种行为,受影响的还是赛事本身。
打包补给站物资和赛前、赛后薅羊毛不同。赛前、赛后薅羊毛只要脸皮厚就可以,不会影响别人;打包补给站物资是会实实在在影响其他参赛选手,这种不文明行为应该受到处罚。
简单的把打包补给站物资归纳为“道德问题,不取消成绩”是组委会懒政的表现,更是对赛事及选手的不负责任。我觉得对于这种行为的选手,不仅要处罚,而且要从严、从重,可以不取消成绩,但应该禁止参赛、以防止这种选手再次在赛道上做出这种行为。
虽然组委会的禁赛处罚并没有什么力度,但这是一种态度的表现,最重要的是表达出对这种行为的制止!而不是纵容他们,告诉别人都来打包物资吧,这么做不会有什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