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制度、流程及奖惩办法

文摘   2024-11-14 06:57   陕西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和医疗机构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1、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
2、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3、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其他法定鉴定的;
4、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申请人民调解或其他第三方调解的;
5、患者投诉医疗损害或其他提示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

二、分级管理

按照事件发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实施分级管理,分为I、II、III、IV四个等级。

(一)I级事件一警告事件(警讯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包括:

1、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1)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2)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2、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搜索关注“护理总动员”微信公众号,每天都有新收获!)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二)II级事件一不良后果事件(差错事件):在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机体与功能损损害。

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三)lll级事件一无后果事件(临界差错):虽然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四)IV级事件一隐患事件(未遂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未造成危害的事件。

三、事件分类

(一)按照医疗风险发生前预防与否,可分成可预防类和不可预防类;

(二)按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的风险影响损害群体分类,可分成患者及其家属安全类、员工安全类和医疗机构安全类;

(三)按照管理类别划分为13类,在管理类别的基础上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服
务项目分类:

1、医疗管理类:包括医疗处置(诊断、治疗、技术操作不当)、医疗文件、手术类(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体物在患者体内)、麻醉镇痛类(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观察不认真)、患者辨识类﹣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身体部位错误(不包括手术病人或部位错误)、介入诊疗(导管)类、口腔治疗类、康复治疗类、营养膳食类、孕产保健类、计划分娩类等;

2、护理管理类:包括跌倒类、坠床类、压疮类、管路类(滑脱、自拔)、处置治疗类、烫伤类、患者辨识类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身体部位错误(不包括手术病人或部位错误);

3、药品管理类:包括药物治疗类、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质量类、药品滥用类、用药错误、药瓶存储类、制剂管理类等;

4、医技管理类:包括病理类/医技检查类/医学检验类(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漏报、错报、迟报);

5、输血管理类:包括输血类(交叉配血错误等)、输血不当、存储不当、传送不当、核对不当、执行不当;

6、器械管理类:仪器(设施、设备)类、医用耗材;

7、院内感染管理类:包括医源性感染事件、特殊医院感染事件、器械相关感染;

8、职业防护管理类: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暴露)、锐器伤类、化疗药物接触类、环境类;

9、信息管理类:网络攻击类、信息泄露类;

10、后勤管理类:转运类、公共服务设施类、环境保洁类、物业维修类;

11、治安管理类:安全保卫类、患者自杀/自残、患者走失、婴幼儿被偷窃、骚扰、侵犯、辱骂、殴打、刺(杀)伤医务人员;

12、医疗服务类:患者或家属对工作人员不满、投诉;

13、其他事件:非上列之异常事件。

四、报告原则

1、自愿性(非强制性):医务人员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事件信息和报告是其自愿行为。遵循谁发现谁报告的原则,鼓励当事人主动报告。全院职工发现不良事件均可报告,不局限于职业、岗位以及不良事件受理部门等。

2、保密性(匿名报告):对本次事件的报告人和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保密,有可以匿名报告的途径。

3、非处罚性(免责):报告内容不作为报告人、被报告人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违规处罚依据。

4、公开性:对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进行公开分析,用于医院质量管理持续改进,但对报告人、被报告人及其部门信息给予保密。

五、报告方式

1、表单报告;

2、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中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意外坠楼、突发死亡)紧急情况使用;

3、院内网络直报;

4、匿名上报(院长信箱):质控办每周查阅一次。
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缓报。
报告表:规范化填写表单各项内容,不空项、不漏项、不涂改、字迹清晰可辨。

六、报告流程

1、I、II级事件属于强制性(要求员工必须)报告范畴,主管医护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I、II级事件时,当事人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总值班报告,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后报告分管院领导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特大事件2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6小时内报告、一般事件24小时报告)。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归口分平台。

2、III级、IV级事件属于鼓励性报告事件,执行非处罚措施。主管医护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III、IV级事件时,当事人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并报告主管职能部门,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危害。24-48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归口分平台。

3、要求全员在发生或发现的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凡属I级、II级事件,与院领导达成统一意见后,需要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应按照规定逐级上报(特大事件2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12小时内报告、一般事件15日内报告)。

七、处置平台

1、医疗相关事件﹣﹣报医务部

2、护理相关事件﹣﹣报护理部

3、院感相关事件﹣﹣报感染控制办公室

4、门诊相关事件﹣﹣报门诊部

5、药品相关事件﹣﹣报药学部

6、医疗器械相关事件﹣﹣报设备器材部

7、后勤、治安相关事件﹣﹣报保障部

8、输血相关事件﹣﹣报输血科

9、信息相关事件﹣﹣报信息部

10、投诉相关事件﹣﹣报办公室

八、奖惩

1、鼓励员工自愿报告、非惩罚性报告,对于积极主动报告、及时报告并能有效干预降低事件影响度(危害性)等情况的科室或责任人免于处罚或给予表彰、奖励50元/件。

2、对认真执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发现医疗安全与质量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挽回医院损失的隐患事件,经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给予上报科室、个人全院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50-1000元。

3、原则上对I、II级事件不再进行奖励。

4、对瞒报、漏报、谎报、缓报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科室、部门、相关责任人,依据医院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罚。

(1)瞒报(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件,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I级、II级事件,将依据事件性质、情节轻重等按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扣罚科室当月奖金1000元(其中科主任承担40%,责任人承担60%),同时取消当年度科室或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III级、IV级事件视情节轻重给予科室或当事人处罚200元/件。

(2)漏报(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件或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职能部门通过投诉、监控、随访等途径发现的不良事件,对未按要求报告或发现不良事件匿而不报的科室,I级、II级事件将依据事件性质、情节轻重给予处罚200-1000元/件(科主任承担40%,责任人承担60%);III级、IV级事件处罚责任人200元/件。

(3)谎报(故意不如实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经相关部门查证后,(搜索关注“护理总动员”微信公众号,每天都有新收获!)发现故意不如实报告事件的,处罚责任人200元/件。

(4)缓报(报告事件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对I级、II级事件,将依据事件性质、情节轻重给予处罚200-1000元/件(科主任承担40%,责任人承担60%);III级、IV级事件处罚责任人200元/件。

5、对未完成每百张床位年报告≥15件的科室全院通报批评。

6、对职能科室超3个工作日延误反馈者,超7个工作日未进行持续追踪的全院通报批评。

7、以上奖惩均纳入医疗质量考核管理。

表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分类标准:

不良事件严重程度分级

严重程度分类

给患者造成损害的程度


Ⅳ类事件(隐患事件):未发生不良事件


A级:环境或条件可能引发不良事件

Ⅲ类事件(无后果事件):发生不良事件,但未造成患者伤害


B级:不良事件发生但未累及患者


C级:不良事件累及患者但没有造成伤害


D级:不良事件累及患者,需进行监测以确保患者不被伤害,或需通过干预阻止伤害发生


Ⅱ类事件(有后果事件):发生不良事件,且造成患者伤害


E级: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暂时性伤害并需进行治疗或干预


F级: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暂时性伤害并需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


G级: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永久性伤害


H级:不良事件发生并导致患者需要治疗挽救生命


Ⅰ类事件(警告事件):发生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死亡


I级:不良事件发生导致患者死亡


——依据《医疗管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

中国医院协会T/CHAS 10-4-6-2018




2024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


图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


目标一 :提高急性脑梗死再灌注治疗率(NIT-2024-Ⅰ)


1.1

优化团队人员配置,接受再灌注治疗相关新技术的专业化培训。

1.2

医疗机构应与院前急救系统建立高效连接,快速转运。同时持续优化院内急救流程。

1.3

不具备再灌注治疗能力的医疗机构,要制定急性脑梗死患者急救转诊方案及流程,力求“一小时急救圈”内转诊。

1.4

医疗机构要建立急性脑梗死再灌注治疗持续监测平台,实施月度数据分析,建立评价反馈机制。

1.5

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分析改进措施并执行。


目标二:提高肿瘤治疗前临床TNM 分期评估率(NIT-2024-Ⅱ)


2.1

医疗机构成立由医务、病案、肿瘤、影像及其他临床科室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强化肿瘤疾病规范化诊疗,定期进行培训。

2.2

医疗机构要加强非肿瘤科室肿瘤疾病的诊疗管理,对肿瘤患者采取多学科协作诊疗。

2.3

加强临床 TNM 分期评估过程管理,建立评估制度,规范评估流程,明确医务人员需掌握的检查评估策略;要求医务人员规范书写临床 TNM 分期评估内容。

2.4

建立肿瘤单病种诊疗的监测及评价机制,定期分析数据,纳入绩效管理。

2.5

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分析改进措施并落实。


目标三:提高静脉血栓栓塞症规范预防率(NIT-2024-Ⅲ)


3.1

医疗机构建设由医务、临床、护理等部门组成的医院内 VTE 防治体系,成立VTE 管理团队,制定VTE 防治管理路径,开展VTE 风险评估和预防。

3.2

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 VTE 预防提醒、质控指标的数据采集、监测及评价反馈,并纳入绩效管理。

3.3

运用有效质量管理工具,分析改进措施并落实。

3.4

建立 VTE 相关会诊转诊机制和应急预案。

3.5

开展 VTE 防治技术指导和教学培训。


目标四:提高感染性休克集束化治疗完成率(NIT-2024-Ⅳ)


4.1

医疗机构成立由重症、急诊、感染性疾病、检验、医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

4.2

医疗机构定期开展相关培训。

4.3

医疗机构建立感染性休克集束化治疗的多部门联合监测及评价机制,按季度、分科室进行数据分析、反馈,纳入绩效管理。

4.4

医疗机构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分析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目标五:提高住院患者静脉输液规范使用率(NIT-2024-Ⅴ)


5.1

医疗机构成立由医务、临床科室、药学、信息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完善静脉输液治疗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

5.2

优化药品供应机制,保障口服、外用等剂型常用药物的合理供应。

5.3

制定并优化无需静脉输液的病种清单,关注重点药物、科室、疾病的静脉药物使用情况。积累临床证据。

5.4

定期培训临床诊疗指南,加强循证理念教育,激励优化给药方式。

5.5

建立静脉输液治疗的监测及评价机制,按季度进行数据分析、反馈,并组织人员对评价指标结果进行点评。

5.6

强化静脉输液治疗药物监测和预警机制,关注静脉输液治疗药物使用体积、频次、数量、药品种类和不良反应/事件等情况,并及时反馈预警信息。

5.7

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分析改进措施并落实。


目标六: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率(NIT-2024-Ⅵ)


6.1

医疗机构成立由医务、护理、院感、各临床科室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完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相关制度、工作机制,明确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级、分类管理。

6.2

医疗机构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识别与防范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和鼓励医务人员主动发现和上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

6.3

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监测及评价机制,按季度进行数据分析、反馈,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于四级手术发生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情况,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管理。

6.4

提升医疗质量安全隐患问题或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负性事件识别能力与主动报告意识。

6.5

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分析改进措施并落实。


目标七:提高四级手术术前多学科讨论完成率(NIT-2024-Ⅶ)


7.1

医疗机构要全面梳理手术分级管理目录,依据功能定位、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和诊疗科目,建立符合机构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且符合四级手术特点的手术分级管理目录。

7.2

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制订符合机构实际情况的四级手术术前多学科讨论制度,根据疾病及手术动态组建四级手术术前多学科讨论成员,并由医务部门对四级手术术前多学科讨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7.3

医疗机构建立四级手术术前讨论工作机制,从手术科室发起,到相关多学科的邀请、术前讨论及记录等环节的管理流程,明确时限要求、发起方式、组织形式、协调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机制。

7.4

医疗机构强化四级手术术前多学科讨论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7.5

医疗机构建立四级手术术前多学科讨论完成的监测及评价机制,按季度进行数据分析、反馈,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7.6

医疗机构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分析改进措施并落实。


目标八:提高关键诊疗行为相关记录完整率(NIT-2024-Ⅷ)


8.1

医疗机构发挥医务部门、病案管理部门、临床科室等部门的作用,完善运行病历和终末病历管理工作制度与机制,压实院、科两级的管理责任,规范医疗行为。

8.2

医疗机构加强培训,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要求落到实处。

8.3

医疗机构强化临床医生基本功训练,确保相关记录的完整性与一致性,不断提升病历内涵质量。

8.4

建立常态化监测及评价机制,按季度、分科室进行病历内涵质量分析、反馈,并将改进情况纳入绩效管理。

8.5

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分析改进措施并落实。


目标九:降低非计划重返手术室再手术率(NIT-2024-Ⅸ)


9.1

医疗机构成立由医务、质控、临床科室、麻醉、护理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

9.2

医疗机构保障手术分级管理、医师授权管理、术前讨论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手术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9.3

医疗机构监测及评价机制,按季度、分科室进行数据分析、反馈,并纳入绩效管理。

9.4

医疗机构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分析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目标十:降低阴道分娩并发症发生率(NIT-2024-Ⅹ)


10.1

由医务、产科、新生儿科、护理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完善产妇分娩安全管理及并发症预防的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

10.2

改进产妇医疗质量与医院获得性指标的监测及评价机制,提高数据采集-分析-反馈的质量和效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10.3

开展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行动宣传,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能力培训。

10.4

运用质量管理工具,针对分娩安全管理及并发症预防,形成“摸清现状-分析原因-明确重点-提出措施-督导实施-评估效果-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并持续优化。

10.5

定期开展与分娩相关的诊疗指南及技术操作规范、产科获得性疾病预防与控制的相关培训。

10.6

指导孕妇做好孕期管理,规范分娩前评估和核查。


结语


《目标》的制定,有助于引导行业聚焦医疗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点,帮助医疗机构明确工作改进方向,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程度。希望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质控组织和行业团体能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任务落实到位,从而推动医疗工作实现明显成效。


资料来源:

1.医院管理论坛报 2024年11月10日 15:51 河北

2.中国卫生质量管理杂志社 2024年10月27日 20:37 陕西

3.好医生 2024年03月12日 07:05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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