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再次当选美国总统,在“让美国再次伟大”的口号下,美国国家利益再次被放到优先的位置上,同时也凸显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的一种紧张关系。保守主义带有集体主义色彩,认为国家是由独特的文化,历史传统构成的,应该捍卫这种文化与历史传统,也认为存在着独特的“国家利益”,同时,孤立主义或分离主义被视为捍卫“国家利益”的手段。
相比之下,自由主义是建立在方法论个体主义(以下简称“个体主义”)之上的,更强调抽象的原则,以及建立在这种原则之上的普遍的个体利益,它不认为存在“国家利益”。假如不同的国家,尤其是大国走向以保守主义或集体主义为特征的国家时,相互之间容易发生冲突。所以,保守主义的国家观不是世界和平与合作的福音。但是,我们认为仍然有必要区分两种保守主义。
自由主义可以包容不同的价值观、宗教信仰,只要共同地遵循法律。法律确定个体不受侵犯的财产权边界,在这一边界范围内,个体可以“自由”地做他想做的事。而国家的职能是执行这一法律。相比财产权边界,“国家”的边界或主权,理论上是不应该存在的。这样的边界,应该被视为野蛮时代的遗留,在和平时代,它应该消失,除非是为了应付邪恶的攻击性集体时,才有存在的合理性,下面会进一步说明。
对自由的误解,也容易成为产生冲突的原因。自由主义容易被理解为强调“平等”、“个体的权利”或“平等的个体权利”等,这种自由观,不同于基于法律的自由观,它侵蚀着真正的自由,对自由社会提出了挑战。这种挑战,不仅来自自由社会之外,在自由社会内部也存在。为应对这种“软侵略”、“软破坏”,遏制“左”的自由观对文明社会的侵蚀,保留西方文明,采取“防御”措施是有必要的。假如保守主义是指这样的防御措施,那么它是可取的,因为它事实上是捍卫真正的自由主义,也就是那种与个体主义原则相一致的自由主义的一种举措。
相反,另一种保守主义是本身就是建立在对自由的错误理解之上的保守主义。它没有把国家视为维护抽象的合作原则,也即个体基于正当法律的权利的手段,而是把国家理解为维护某种统治秩序,维护本国或本民族的制度、文化与信仰的手段,对外来的文化、信仰等等采取排斥措施,事实上它是一种“政教合一”的模式,它限制个体的基于正当法律的自由。比如在一些国家,要求妇女穿戴特定的服饰,限制她们的教育,当然这是一种相对极端的情况。
以上根据把国家作为服务于什么目的手段,区分了两种保守主义。特朗普再次上台,他的支持者认为他是对过去拜登执政期间“左”的一个纠正。美国政治很大程度上就是在“左”(错误的自由主义)与“右”(保守主义)两者之间摆动。特朗普的一些去建制化的努力,也值得赞赏。但是他的权力也应该受约束,不能让他为所欲为。只有他的行为有助于捍卫个体主义的原则时,才能被认为是可取的。相反,对那些仅仅体现他个人的意志或部分人意志的法令,则是应该加以防范。
我们也区分了建立在普遍的抽象原则之上的国家,与服务于特定目的、特定人的意志的国家,即那种建立在对自由的错误理解之上的国家。前者是自下而上的国家,在这种国家中,国家是手段,个体是目的。后者是自上而下的国家,它是自由的威胁,在这样的国家中,个体是手段,国家是目的。
错误的保守主义是与民族主义联系在一起,它是冲突与战争的导火索,它会迫使其他国家采取“防御”措施。为解决这样的问题,最终需要依靠本国人民把自由民主作为一个愿景,去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假如他们听任权势者的安排,那么他们的这种不作为,也会使自己成为贫困、冲突与战争受害者。
文明的精华是个体主义,建立在个体主义基础上的国家,以执行正当的法律,服务于个体受正当法律保障的权利为特征,我们也可以称之为 “自由的国家”。这种类型的国家之间不会有冲突,人员,资本与货物充分自由地流动,这并非乌托邦,而是人类可以想象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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