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市民张先生向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反映,其微信支付账户被冻结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2020年2月,在象山经营饭店的张先生因餐具消毒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罚款5000元,但其却迟迟不交罚款,饭店也关了。后来,张先生在使用微信支付时发现,自己的微信账户已经被冻结,生活处处受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张先生很疑惑:“我店也不开了,怎么罚款还跟着我?而且当时明明是5000元的罚款,怎么法院催我交1万元呢?”
据相关法律规定,张先生作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笔罚款经过了电话催缴和催告书催缴,罚款被申请强制执行后,不仅要交罚款,还要交加处罚款和法院的执行费。
最后,张先生在缴纳罚款后,微信账户顺利解封。
小贴士:
不按时缴纳罚款会面临以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被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会产生什么后果呢?
法院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法院依法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和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的单位与个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失信黑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打击拒不履行行为。
对于有能力拒不履行的,转移、隐瞒财产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当被行政处罚时,应在收到催告书时及时缴纳罚款,避免被移送强制执行。
来源:宁波晚报·甬上APP,
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宫玉洁 周笑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