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10月1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绿色及转型债券相关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在《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十问十答》《关于开展转型债券相关创新试点的通知》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绿色及转型债券相关工作机制。《通知》涵盖优化信息披露、灵活管理募集资金、完善全链条债券管理、鼓励绿色融资工具创新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内容。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远东资信”)认为《通知》中两大政策要点尤其值得关注,相关解读如下:
一、转型债券发行人范围扩大
相较于2022年发布的《关于开展转型债券相关创新试点的通知》,本次《通知》将转型债券发行主体拓宽为有转型需求的企业,不再限于钢铁、石化、有色等传统八大行业,募集资金支持项目可参考有关部委或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转型目录等。同时,《通知》拓宽了转型债券发行范围并明确募集资金范围,为具有低碳转型需求的企业提供了更为明确的鼓励政策支持。
在当前国家“双碳”目标推动下,转型债券将成为支持企业践行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融资工具选项。为更好的发挥转型债券作用和价值,建议相关企业积极推进绿色转型,制定科学、合理的转型计划,通过发行转型债券助力转型项目落地实施,助力企业、地方及国家加快实现“双碳”目标。(关联阅读:远东资信支持《中国转型金融研究报告2024》发布,助力高碳行业低碳转型)
二、ESG理念首次被正式引入
2021年《可持续挂钩债券(SLB)十问十答》明确,将可持续发展关键绩效指标(KPI)和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同企业整体可持续发展目标、重点区域发展目标、业务关联度较高或收入占30%及以上业务的发展规划挂钩。本《通知》则删除“收入占30%及以上业务的发展规划”的要求,降低了对企业筛选挂钩指标的限制。同时,《通知》鼓励企业在发行SLB过程中与ESG信息披露相结合,可通过ESG报告的形式公开披露,并支持企业将KPI指标与企业ESG评分挂钩,以进一步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2024年5月27日,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该准则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稳步推进。在金融机构、央企上市公司和其他上市公司已面临ESG披露要求的基础上,ESG披露要求有望拓展至一般发债主体。建议发债主体积极推进ESG内部体系建设,提前布局ESG建设相关研究与战略规划,在经营转型中不断积累ESG建设相关经验并动态优化调整,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关联阅读:政策解读 | | 发债主体应加强ESG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