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本土化建构
要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组织发动各类组织、各类群体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并对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作出了具体安排,通过转隶等方式将信访工作、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社会领域党建、统筹规划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纳入新组建的党的社会工作部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国省、市、县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已经普遍建立,理顺关系、推动社会工作的接续和创新发展成为迫切任务,其中包括保持和用好社会工作的积极成果,在整体上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中央社会工作部负责人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社会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党的社会工作部门将在组织服务凝聚群众上改革创新。要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组织发动各类组织、各类群体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这就集中说明了党的社会工作部门的任务和功能。转隶前,相关部门的社会工作在服务群众、促进社会治理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不过它们分散在不同部门,相互之间的连接性差、协调性低,影响了为民服务和社会治理效能的整体发挥。通过转隶建立新的职能部门,就是要在整体上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这以转隶过来的、有效的社会工作成果为基础是必然的。
转隶以后,原来主要由民政部门推动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都遇到了新机遇、新挑战。机遇在于,党的社会工作部门及其系统的建立,会形成新的更有能量的社会工作社会生态系统,从而使社会工作服务具有发挥作用的新空间,并与其他方面的社会工作一起,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整体功能。挑战在于,在经济社会环境比较复杂的大背景下,在转隶过程和新社会工作体系的建构中,社会工作面对基层群众的服务及准制度化服务机制,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重视及如何在新生态系统中发挥作用。
各级各地党的社会工作部门建立以后,在部门职能转隶、工作衔接上做了大量工作。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将会进一步理顺党的社会工作部门内部、党政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实现我国社会工作在结构和功能上的整合与创新。这项工作的一个重要基础是保持好、用好包括社会工作服务在内的积极成果。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的工作正在进行,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与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工作协同机制正在建立。相信在这一过程中,已经取得的各类社会工作的积极成果会得以保持,并在党的领导下实现新的发展。
(作者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名誉会长,中国社会工作学会会长)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2024年10月上刊,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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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责编;夏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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