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静水深流的守护者
在法律的海洋中泛舟
用心聆听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少年的声音
他是心怀大爱的践行者
以慈悲为怀,以公正为剑
守护着家庭的和睦与少年的成长
他是公正司法的捍卫者
更是破碎家庭的调解者,失足少年的救赎者
用公心、爱心、热心守护正义的光芒
他就是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法官——龚思红
龚思红现任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他扎根审判一线30年,他先后从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审判工作,曾任泉山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承办各类案件数万件,审判质效突出,其审理的案件及文书多次获评江苏省、徐州市法院优秀案例、优秀庭审、优秀文书、优秀司法建议。长期从事涉少审判工作,龚思红法官累积了大量少年审判工作经验。2024年5月,他被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怀揣一颗公心
他是精益求精的
“专家法官”
在众多法官中,少家庭法官以其独特的身份和职责,成为了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股力量。他们以公心为基,精准处理涉少、涉家纠纷,用汗水和智慧诠释着“专家法官”的深刻内涵。
“既要一颗心摆在当中,不偏袒任何一方,也要尊重公序良俗,用最朴素的价值观去指引。”龚思红法官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去践行的。
某中学一名学生在体育课上与同学打篮球,扣篮时因为篮球架倾倒,造成自己小腿骨折,家长要求校方赔偿各种费用共计200余万元,双方针对赔偿事宜多次争论,一直没能妥善解决。该案起诉到法院后,龚思红详细了解了双方诉求,尝试开展调解工作。在仔细倾听学生家长诉求以后,他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轮调解,家长认识到自身要求的赔偿金额不合理,最终接受了校方的赔偿方案,该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龚思红法官在分享交流经验
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中,龚思红法官也有自己的一套拿手流程:
判前,龚思红法官坚持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工作,就其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犯罪原因、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监护教育等情况作全面、细致的调查,并制作书面调查报告,以查明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原因,为最终审判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判中,无论是复杂的案件事实,还是繁琐的法律程序,龚思红法官都能够不厌其烦地进行审查和分析,确保每一个细节都不被忽略。尤其针对涉少案件,“心理咨询”是龚思红法官办理案件的必经环节,在庭审过程中,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助力案情查明的同时,亦为后续帮扶工作的开展提供专业支持。
判后,“给失足少年回归正途的机会,才是少审工作社会效应的最佳体现。”龚思红这样认为。在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当事人因哥们儿义气参加聚众斗殴被判非监禁刑,后被原学校开除,为协助其完成学业、提升参加社会工作的能力,龚思红法官协助当事人联系多家学校,说明客观情况,最终成功为其找到愿意接收的学校,顺利完成学业。同时龚思红法官还给当事人家长寄去了一封亲笔信,从一名家长的角度送去了几点教育建议,诚恳的态度也感动了当事人家长,形成了家院共育的良好氛围。
怀揣一颗爱心
他是守望青春的
“少家法官”
龚思红是法官,也是失足少年的救赎者。2011年,为从根本上解决失足少年的思想、心理问题,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三观,龚思红法官大胆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新渠道,带领少年家事庭干警和辖区内触犯刑法已经出狱或判处缓刑的失足少年共同组建了“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法雨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以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为服务对象,开展送法进社区、慰问福利院、义务植树等志愿服务活动,深受群众好评。
为什么叫“法雨”呢?
“春风细雨润无声,法网柔情最动人。‘法’代表着法律、正义,‘雨’则意味着泉泉流水滋润心灵,润物于无声。希望这些曾经犯过错误的孩子们,能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志愿服务,敞开心扉、乐观向上,如雨后春笋一般重新拥抱属于他们的美好明天。”龚思红法官这样表示。
2021年,16岁的李某因为盗窃被判处非监禁刑,在审判过程中,龚思红法官了解到李某中学辍学后就一个人来徐州市打拼,长期缺少父母关爱。“改造一个人永远比处罚更困难,但也更重要。”龚思红法官决定推荐李某加入“法雨”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引导其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同时在了解到某企业有招工需求后,推荐李某前去应聘,用自己的双手摘取收获的果实。龚思红法官在提供完这些帮助后,也一直关注着李某的生活。现在,李某每个月都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工作也踏实认真,每当企业同事和社区工作者提及他都赞不绝口,龚思红法官见此也十分欣慰。
龚思红法官走访慰问需要帮助的青少年
这些年,通过“法雨志愿者服务队”,龚思红法官为这些迷途知返的少年们建立了帮扶档案,积极开展“春季护蕾”“夏季护花”“秋季护果”“冬季护基”等一系列关爱行动,充分发挥法律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权帮教职能,帮助少年们更好地回归社会。龚思红法官所带领的团队先后获得了“十佳青年志愿者组织”“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等荣誉称号,打造出具有“泉山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品牌,逐渐形成少年家事审判“泉山经验”,与社会各界一道,共同建立起未成年人保护屏障,谱写了一篇篇维护青少年权益的绚丽篇章。
怀揣一颗热心
他是平安校园的
“普法法官”
不同于其他法庭的案结事了,少家庭除了审理案件、定纷止争之外,还承担着帮教、预防犯罪、校园法治建设的重任。“虽然审判工作很繁重,可想到我们的每一次帮教、每一次送法进校园、每一次模拟法庭、每一次家长课堂、每一次……,都有可能防止哪怕一次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或预防一名未成年人被侵害,我们做的工作就很有必要,值得抽出时间坚持做下去。”基于此,普法宣传也成了龚思红法官日常重点工作之一,校园成了他挥洒汗水的“战场”。
为切实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龚思红法官会选取开学季、儿童节、禁毒日、寒暑假前等时间节点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中,他会让学生穿上法袍、拿着法槌,扮演庭审法官,感受法律的庄严和神圣;也会和台下的学生进行互动,现场解答他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
龚思红法官在学校开展普法宣传
为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作用,在审理的两起涉及校园侵权案件中,为实现以案释法、以案明理的效果,龚思红法官将法庭“搬”至学校,组织起“巡回审判”,邀请老师、学生、家长及社区工作人员等旁听庭审。“巡回审判”也得到了学校的大力支持,大礼堂作为主法庭的同时,用现场直播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放给每一名学生,通过“现身说法”,达到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自龚思红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以点带面”,致力“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除担任区属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外,还是泉山区“无讼校园·平安校园”的宣讲团成员。多年来,龚思红先后到中小学校和社区宣讲法治100余场次,邀请师生旁听案件审理60余次,指导学生举办“模拟法庭”2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多达30余万人次。
两肩不卸法治梦,一身诗意踏歌行。
“我们办的不单单是一起案件,而是青少年刚刚起航的人生,更要怀揣着公心、爱心和热心,慎之又慎。”于龚思红而言,肩上挑起的是正义,笔下维护的是公平,他以法为准绳,以正为明镜,以公为天平,以廉为底线。三十年的风雨兼程,他用自己的执着和坚守,诠释了一名少家庭法官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