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法院关于徐州紫浩口腔门诊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民生   2024-09-26 17:29   江苏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徐州紫浩口腔门诊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徐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等规定,我院对徐州紫浩口腔门诊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拟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邀请中介机构积极报名参与。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机构应为在册(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可以由三家以内的律师事务所等组成管理人中介机构团队联合申报,也可以单独申报。

2.申报单位及其团队成员近三年未因执业、经营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等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3.申报机构及其团队成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有企业破产案件办理经验。简单的无产可破案件需在接受指定后2个月内完成管理人工作内容。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工作经验和竞争优势:包括担任管理人的已结和在办案件清单(注明独立履职还是协助参与,是全程参与还是部分参与),并附相应的法律文书;破产重整、和解等典型案件具体履职情况及体现勤勉尽责义务的做法)。

2.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注明管理人等级)、从事破产工作团队建设情况。

3.授权委托书:载明负责人、联络人、团队人员及联系方式。

4.获选后的工作思路,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预案等。

5.清算组报酬的报价方案。

6.申报人认为自身优势的其他内容。

注: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包含上述申报内容及佐证材料、授权委托书、联络人及联络方式等),并编制目录,一式两份提交本院。申报机构应按照要求递交申报材料,递交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未递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

截止至2024年10月10日17:00。申报机构可于该时间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进行咨询和阅卷。

联系人:赵龙

联系电话:0516-83637745

联系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32号。

四、评审方式

1.本院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进入评审。评查合格的竞争者应不少于2家,不足2家的,本院另行组织报名。

2.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超过3家的(含3家),本院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分,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排序,取排序首位者。

五、其他

本次竞选方案由本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6日     


附:企业基本情况

徐州紫浩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8日,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诊所服务、医疗服务、医院管理。


来源:执行局
编辑:杨洁、庞凡丁
审核:李玲、汤文平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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