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徐州泉山法院关于徐州微金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破产清算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民生   2024-08-17 08:54   江苏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徐州微金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徐州鸿博道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圣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富春山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本院拟采用“报名-审查-摇号”的方式对该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邀请徐州入册社会中介机构积极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1. 徐州微金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0元,股东、法定代表人均为高飞,住所地徐州市泉山区湖滨街道二环西路18号A2-510室。

2. 徐州鸿博道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0元,股东、法定代表人均为王培涛,住所地徐州市泉山区迎宾大道与淮塔东路交界处蓝湾商务港北区B栋334室。

3. 江苏圣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已全部实缴),股东为王圣杰、梁谨川,法定代表人王圣杰,住所地徐州市泉山区金福路南侧金山科技产业园3-58D室。

4. 江苏富春山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9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0元,股东、法定代表人均为蒋成龙,住所地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尚城国际1-2-273室。

二、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机构应为编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二级、三级管理人。

2.申报单位及其团队成员近三年未因执业、经营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等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3.申报机构及其团队成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有企业破产案件办理经验。简单的无产可破案件需在接受指定后2个月内完成管理人工作内容。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需按本公告第四条登记的联系方式提前告知本院,并保证在报名截止日前本院收到报名材料,否则报名无效。

3.已报名过本院其他破产案件的社会中介机构,仅需提供申请书、报名清单及声明即可。

四、申报时间

截至2024年8月22日17:00。申报机构可于该时间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进行咨询和阅卷。

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516-83637745

联系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32号

五、其他

本院将于报名届满之日后的次日(即2024年8月23日)上午9:30,在本院审判庭二楼司法鉴定摇号工作室通过随机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有意愿到现场的中介机构,可在上述时间内到场监督摇号过程(到场人需出示该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摇号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本院督察室派员监督,无中介机构到场不影响摇号的进行。

本次竞选方案由本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6日         




来源:执行局
编辑:杨洁、庞凡丁
审核:李玲、汤文平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公布泉山地区失信人员名单;公布最新司法网拍活动信息;公布其他重要司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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