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五毛钱车费出租车司机把乘客打伤,拘留10天罚款500元

情感   2025-01-09 13:53   河南  

2024 年 3 月的一天,刘某在铜仁市碧江区拦下了司机田师傅的出租车。一路畅行,抵达目的地后,田师傅告知刘某车费是 15 元。刘某没有多想,随即通过微信支付了 15 元,正准备下车之际,眼角余光瞥见出租车计价器上显示的金额竟是 14.5 元,仅仅 5 毛钱的差值,刘某却较起了真,当场要求田师傅退还多付的这部分钱。

面对刘某的要求,田师傅赶忙解释,称本地出租车行业长期以来一直遵循 “四舍五入” 的方式收取车费,边说边向刘某出示了计价规则表。原来,铜仁市出租车现行的计费方式源自 2018 年铜仁市发改委与铜仁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的一份正式文件。

依据该文件规定,出租车行程在 3 公里以内统一收费 7 元;3 公里至 7 公里这个区间,每超出 1 公里则计收 1.5 元;一旦行程超过 7 公里,每超出 1 公里就要计收 2.5 元,并且只要行程尾数不足 1 公里,一律按 1 公里来计算费用。而在最终结算环节,当计费尾数小于 0.5 元时,按规则舍去不计,若大于或等于 0.5 元,便按 1 元收取。

然而,刘某并不认可这一规则,坚称其不合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起初只是言语上的争吵,你来我往几句后,情绪愈发激动,很快便扭打在了一起。混乱的搏斗中,刘某不慎当场倒地受伤,随后紧急送往医院,经专业鉴定,其伤势构成轻伤。

事发不久,110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控制住局面后,将出租车司机田师傅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紧接着,公安机关依据案件情况,以田师傅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至碧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碧江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受理后,经过严谨审查发现,田师傅在整个过程中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符合自首情节,且过往并无刑事犯罪前科,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遂决定对田师傅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将该案件移交给行政检察部门进一步审查。

行政检察部门接手后深入研判,认为田师傅的行为虽然因情节较轻可免予刑事处罚,但毕竟触犯了法律法规,理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于是,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阐明处理意见。

公安机关在收到检察意见书后,严格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最终对田师傅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 5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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