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我国许多城市的出租车司机都在积极开展出租车两权合一的维权行动。有的城市,出租车司机不惜重金聘请律师打官司以实现两权合一;有的城市,出租车司机集体停运上访来推动此事,其目的都是期望实行出租车个体化经营,从而摆脱出租车公司的压榨与盘剥。
然而,在二十年前,全国所有城市的出租车原本均为个体经营,出租车行驶证与营运证上登记的都是车主个人的姓名。
那么,后来全国的出租车是怎样从个体户转变为公司经营的呢?我认为,这主要源于各地交通局的一份红头文件。
我手头持有哈尔滨市交通局 2003 年 6 月发布的一份红头文件。透过这份文件,我们能够清晰地了解各地出租车从个体户演变为公司户的历程。
该文件名为《哈尔滨市运输管理处关于 12 县 (市) 出租车整合的通知》,文件内容如下:
随着我市运输经济的持续发展,12 县 (市) 出租车的经营结构与档次已远远无法满足形势发展的需求。为了更有效地规范县域出租车客运市场,改变当前出租车市场主体多、小、散、弱的状况,优化经营结构,提升车辆档次,达成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规范化服务的管理目标,我处对 12 县 (市) 出租车进行整合,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整方法
(一) 推行公司化经营。依据交通部和省交通厅提出的实行集约化经营、增强竞争能力、适应运输市场发展需要的要求,每个县 (市) 需成立一个或若干个出租公司,最小企业必须拥有 50 台及以上车辆,每个公司要健全组织结构,配备相应的组织管理人员,未达要求的,需通过兼并、重组等形式将企业做大做强。
(二) 实行挂靠统一管理。个体出租车挂靠至公司需进行实际挂靠,即将行车证和营运证完全过户至公司名下。
二、调整时间
12 县 (市) 需在 2003 年 12 月底前,将所有个体出租车挂靠手续提交至我处客运科,我处客运科在 2004 年 6 月末前将所有新的营运手续下发至各县 (市),计划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各县 (市) 不再存在以个体名义经营的出租车。
由此可见,哈尔滨及下属 12 县市的出租车原本均为个体经营,而依照这份红头文件,哈尔滨市出租车在 2004 年 7 月 1 日之前,全部从个人户变更为公司化经营,不再有个体经营名义的出租车。
再来看这份文件中关于出租车年审的规定。
四、年审
自 2003年 7 月起,停止对个体出租车进行审验,待其办理完挂靠手续后再予以审验,若一年未年审则取消其营运资格,对于尚无出租公司的县 (市),对个体出租车辆不予审验,待成立公司挂靠后进行补审。
依据这份文件,从 2003 年 7 月起,哈尔滨市停止审验个体出租车,必须办理完挂靠手续后才进行审验,若一年未年审,便取消营运资格。这是一项硬性规定,个人的出租车若不挂靠公司,不将手续变更为公司手续,就不予年审。于是,哈尔滨的数万辆出租车在这份红头文件出台后,便全部挂靠至出租车公司,所有证件均过户至公司名下,成为公司车辆,个体出租车自此绝迹。
当时,全国各地情况类似,全国的几百万辆个体出租车皆因这样一份红头文件而集体消失,转而成为出租车公司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