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国家广播公司报道,工作在芬兰的低收入外国人申请家人来芬兰团聚的机会正在减少,因为从11月初开始,申请居留许可证的收入下限将会提高。
对于在社会和医疗服务部门工作的菲律宾人来说,这是一个坏消息,因为许多菲律宾人希望家人也能够移居芬兰。例如,正在北萨沃(Pohjois Savo)福利区从事助理护士工作的菲律宾人Race Ann Mayo希望留在菲律宾的17岁和11岁的孩子也能够来到芬兰居住。
然而,家庭团聚对于芬兰的社会和医疗服务工作者来说却很困难。据招聘她们的人力资源公司Barona称,作为助理护士,这些菲律宾人的月薪仅略高于2 300欧元,税后净收入估计约为1 860欧元。
基于家庭关系为孩子申请芬兰居留许可证的前提是要有足够的收入,以满足所谓的基本的生活来源的要求。它是根据家庭人口的数量来计算的。
例如,从11月初开始,一个成人和两个孩子的家庭必须每月有税后2 300欧元的净收入。目前,一个同样人数的家庭的收入下限为1 900欧元。
根据芬兰助理护士和基础护士协会提供的估计,在福利区工作的助理护士的平均每月净工资(包括轮班津贴和加班费)略高于2 043欧元。这笔工资不足以满足两个孩子的单亲家庭的最低生活来源要求。
对于两个成人和两个孩子的家庭,每户每月所需的净收入应为2 910欧元。如果月收入经常变动,例如由于轮班津贴的不同所致,移民局会估算平均的净收入。
芬兰移民局负责家庭团聚事务的程序主管Riikka Parviainen表示,提高生活来源的下限是必要的,因为上一次更新生活来源的下限是在2013年,它已不再符合当前的生活成本。
Parviainen表示,“要求足够的生活来源的背景是,我们希望确保申请人的生活不会依赖于社会救济金。”
移民局设定的收入下限是基于芬兰社会福利局统计的获得了社会救济金的人的平均收支数据。
Parviainen说,收入的下限是指导性指标,每个居留许可证的申请都是单独评估的。由于特殊原因,例如在评估孩子的情况时,生活来源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放在首位的始终是儿童的利益。例如,如果孩子面临着无人照顾的风险或存在着一些与健康相关的原因。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于每个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孩子的最大利益都会降低对生活来源的要求。”
芬兰政府的目标是增加工作移民,特别是来自于四个国家的移民:菲律宾、印度、巴西和越南。
原文链接:https://yle.fi/a/74-20116540
(责任编辑:李福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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