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兴军事学说如“认知战”“复原力”“混合战争”和“灰色地带”等纷纷将平民纳入战略考量,强调平民和民事部门在武装冲突中的重要作用。这一趋势的根源在于平民日益广泛地介入武装冲突,使得“平民化”成为各国和各地区武装冲突的共同趋势。
西方经典军事理论主张平民是战争的受害者,应受到特别保护,并强调军人与平民之间的明确区分。这些观点实际上是“国家垄断武力”原则在军事学界的体现和延伸。而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安全形势的变化深刻改变了战争形势,也为平民介入武装冲突奠定了基础,“国家垄断武力”原则由此走向瓦解。从宏观层面来看,战争与和平的界限逐渐变得模糊,这种模糊性在微观层面则表现为“军人”与“平民”身份界限的逐渐淡化。
平民介入武装冲突的深度、广度难以定性分析,因此本文选择对平民参与武装冲突渠道进行定性分析。包括军队文职雇员、私营军事安保公司雇员与种族/宗教武装组织民兵,以及将平民视为作战对象的认知战理论。
在西方民族国家与资本主义社会形成过程中,“仅有国家能够合法使用武力”作为资本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原则被新兴资产阶级国家广泛接受,马克思·韦伯将其阐述为“国家是一个人类共同体,它(成功地)声称在特定领土内拥有合法使用武力的垄断权”,即“国家垄断武力”原则。“国家对武力的成功垄断”也被视为与封建国家相区别的现代国家的决定性特征之一。
“国家垄断武力”原则是对一系列社会契约的总结,在该原则的基础上延伸出 “战争状态”“战斗员(军人)”“非战斗员(平民)”等概念。军人与平民被严格区分,保护平民免遭武力侵害的交战规则与道德规范最终以国际人道法的形式得到固定,而对平民的特别保护同时意味着平民与武装冲突的明确分割。
不过,“国家垄断武力”原则并未被世界各国、各地区普遍接受:该原则及其衍生的“平民与武装冲突的分割”根植于“西方民族国家与资本主义社会形成”这一特殊的历史情境,西欧以外的非洲、中东、拉丁美洲等没有经历类似的历史时期,在部分地区,“国家垄断武力”不被公众认可;相反,种族、教派、宗族、部落等非国家暴力行为者保留武力、对抗中央政府的行为广泛存在,且被认为合法。
最终动摇“国家垄断武力”原则的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安全形势的显著变化,这主要体现在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新军事革命的兴起,以及民粹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回潮。在接受“国家垄断武力”原则的国家或地区,新军事革命为文职雇员、信息战/认知战理论、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在不接受“国家垄断武力”原则的国家或地区,民粹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回潮使得种族、教派矛盾更易激化为武装冲突,并广泛吸纳平民参与种族/教派民兵组织。总体来看,国际安全形势变化使“平民介入武装冲突”成为覆盖各国、各地区武装冲突的共同趋势。
武装冲突“平民化”在不同类型国家中拥有不同表现形式:在军事实力较强/中央政府强势的国家,武装冲突“平民化”表现为文职雇员、信息战/认知战、私营军事安保公司;在军事实力较弱/中央政府弱势的国家,武装冲突“平民化”表现为效忠种族、教派等非国家行为体的武装组织。虽然武装冲突“平民化”在军事实力较强/中央政府强势的国家与军事实力较弱/中央政府弱势的国家间表现迥异,但由于大国干涉、区域冲突影响外溢、全球危机扩散等因素,“平民化”在单次武装冲突中可能同时具有多种表现形式。
军队信息化强化文职雇员作用。管理军队作战指挥系统、武器装备系统、通信系统的军队文职雇员已成为现代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高度职业化的象征之一。文职雇员在全球主要军事力量中的日趋活跃是平民深度介入军事活动的标志之一,这一趋向可追溯至美国发动的“第二次抵消战略”。
越南战争的失败直接导致美国军事力量衰退,1968年至1975年,美军四大军种现役兵力裁撤幅度均在30%到50%间,总人数从350余万人削减至210余万人,同时由征兵制改为志愿兵制;北约常规军事力量与核力量被以苏联为首的华约集团全面反超。
为对抗华约集团的军事压力,美国于1980年正式提出第二次“抵消战略”,试图凭借其在信息领域的优势使美军在传感技术、通信技术、隐形技术、精确制导武器等4个方面重新建立军事优势。1991年海湾战争中,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取得的压倒性胜利不仅验证了第二次“抵消战略”的成功,而且在全球主要大国中掀起以“军队信息化”为核心的新军事革命。
军队信息化改革使新型武器装备系统的技术复杂性陡然上升,文职雇员在维护、管理、操作武器装备系统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同时,在信息化条件下,参与军事行动的传感器、武器与操作平台可能在空间上相距甚远,文职雇员得以在远离交战一线的前提下履行更多的支援、保障任务。
以美军文职雇员为例简述文职雇员在现代军队中的地位与作用。截至2023年9月,778539名美军文职雇员占美国联邦政府文职雇员总人数的1/3以上,与现役及预备役军事人员、承包合同人员共同构成美军“总兵力”,担负作战支持、后勤与供应链管理、设施管理与基地运营、训练与教育、医疗保健与卫生服务、行政与研发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文职雇员在各部门分布极不均衡:陆军33.9%、空军23.8%、海军部29.7%、国防部机关12.7%。过去10年间,文职雇员总数增长约10%,其中国防部机关与海军部增长超20%,空军增长约13%,陆军减少约1.5%。
就美军而言,相较于现役及预备役军事人员,文职雇员具有以下优势:一是文职雇员体系的透明度有助于提高问责和管理效率;二是文职职务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中吸引和保留高技能人才;三是文职雇员能够快速适应全球安全环境变化和新兴威胁,为军方提供灵活的人才资源;四是文职雇员职位不受兵役期限限制,岗位更加稳定,因而经验与知识积累更丰富;五是减轻军事人员负担,令其专注训练与战斗。
军队信息化将战场扩展至非物理维度。军队信息化是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必然选择。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使战场由物理维度拓展到非物理的信息维度与人力维度,从而催生新的战争形式——信息战与认知战。在信息战、认知战情境下,平民既是“被攻击者”,也是“攻击者”。
信息战使战争目标不再局限于实际摧毁敌方军事力量。信息优势能够放大暴力的政治效果、降低战争损失,并实现对敌方决策与行动能力的控制与干预。为了争夺信息环境控制权,信息战将敌方政治、军事、经济领域的信息基础设施作为攻击目标,其中包含大比例的民用设施。在围绕信息基础设施的攻防中,平民不可避免牵涉其中。
美国防部指出“无处不在的带有摄像头和全动态视频的个人通信设备使世界大部分地区能够实时观察正在发生的事件,这些能力可以被对手用于作战目的,以及用于宣传和虚假信息”。国际互联网的形成推动了信息维度的全球化,这种全球信息维度深刻改变了公众联系、收集、共享和消费信息的方式和地点,并对公众的观念、态度和行为产生了深远影响。全球信息维度与人工智能、大数据共同奠定了认知战的技术基础。
作为人力维度的新兴战争形态,认知战使用网络等公共传媒工具改变敌方的认知过程,利用心理偏见或反射性思维,引发思维扭曲、影响决策并干扰行动,直至在个人和集体层面产生负面影响。认知战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对敌方信息受众发动心理战、舆论战的“软实力”;二是压制、掌控敌方物理层面信息资产的“硬实力”。因此,认知战在继承信息战的全部要素的基础上又实现了与心理战、舆论战的融合。在认知战中,平民不仅是作战的主要目标,还可能因各种原因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推动认知战的重要力量。
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崛起与活跃。私营军事安保公司是提供武装警卫、要地/要人安保、武器维护与操作、囚犯拘留、顾问培训等军事、安保服务的私营企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或是由自然人和/或法人实体有偿提供军事或保安服务的企业实体(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私营军事安保公司在国际法领域的灰色地位为平民提供了参与武装冲突的稳定渠道。
冷战的结束刺激私营军事安保公司快速发展:一是冷战后世界大战风险降低,全球主要军事力量开始裁军,需要私营军事安保公司弥补安全漏洞和应对全球恐怖主义等新型安全挑战;二是各国裁军产生的退伍军人和库存装备为私营军事安保公司提供人力与物质基础;三是经济全球化催生的大型跨国企业等非国家行为体存在保护海外资产的客观需求;四是私营军事安保公司可短期雇佣,无需长期军事承诺,相较于正规军事力量更具成本效益。
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商业市场价值显著,直接反映了其快速发展的趋势。据统计,2023年全球私营军事安保市场的份额已达到2353.7亿美元,并预计将以5.7%的复合年增长率持续增长。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活跃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冲突“私有化”(出现在冲突一线的不仅是传统武装部队,还有可能包括冲突方雇佣的、作为商事主体的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私营军事安保公司激增引发的大量违法案件促使国际社会加强对其监管,但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特殊的商业性质与活动方式加大了对其问责的难度),涉及雇员、公司、雇佣方、公司注册地等多个行为主体,管辖权难以理清;私营军事安保公司商业活动的保密与不透明;《蒙特勒文件》《国际私人安保公司行为守则》等国际文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使得国际监管不力。
作为商业主体,私营军事安保公司雇员在通常情况下被国际人道法认定为平民,然而,由于针对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监管存在漏洞,其雇员在武装冲突中获得了更大的活动空间,甚至直接参与一线冲突。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泛滥无疑增加了平民参与武装冲突的机会。
种族、教派冲突频发吸纳平民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内武装冲突取代国际武装冲突成为武装冲突的主要形式;绝大多数国内武装冲突由种族与教派矛盾引发。
在部分地区,种族、教派具有超过国籍的身份认同;民粹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回潮加强了种族、教派对平民的号召力;中央政府执政能力薄弱,依据协和民主原则以种族、教派自上而下等比例划分政治、军事权利;中央政府因内战或外部干预垮台后,依靠种族、教派支持完成政权重建。在以上因素共同作用下,在政治层面上出现了以种族、教派为界的政党,在军事层面上出现了效忠种族、教派的民兵组织。种族、教派形成政治、军事组织后,政治、军事组织进一步促进种族、教派的团结,中央政府管控、调解种族或教派矛盾的能力愈加薄弱,且种族、教派掌握武力后其矛盾更有可能升级为武装冲突。
在“国家垄断武力”原则不被认可、或中央政府权威因种种原因退行的地区,基于血缘、信仰发起的种族、教派动员更易向激进、暴力演化,而激进、暴力化的种族、教派动员为随之而来的武装冲突带来两大特点:一是打击扩大化,冲突方更大概率将敌对种族、教派的平民列入打击目标并试图建立单一族裔、教派领地;二是动员军事化,响应种族、教派动员的平民更易自发形成武装组织、间接或直接参与武装冲突。
以1992—1995年波斯尼亚战争为例,波斯尼亚战争参与三方兼具种族与教派特征,从而使波斯尼亚战争成为研究种族/教派冲突的典型案例。波斯尼亚战争是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共和国(波黑)种族、教派矛盾激化引发的内战,参战方为波黑穆斯林(信仰伊斯兰教)、克罗地亚族(信仰天主教)、塞尔维亚族(信仰东正教)三个主要民族。内战爆发后各族立即开始建立单一族裔领土并在数月内完成,例如“波黑塞族共和国”“黑热格-波斯尼亚克族社区”;而各族围绕萨拉热窝、斯雷布雷尼察等关键城市的争夺则持续数年。平民参与波斯尼亚战争的渠道主要有:一是防卫队,平民出于自卫、争夺生存资源等动机以家庭、社区为单位形成的武装组织;二是民兵,平民响应动员、征召形成的准军事组织,相较于防卫队,民兵拥有更严密的组织指挥体系,从而能够为所属种族执行战术、战役任务,例如效忠穆族的“绿色贝雷帽”“爱国联盟”,效忠克族的“克罗地亚国防军”,效忠塞族的“白鹰”“蝎子”;三是后勤,平民为各武装组织提供物资、情报等支持。种族袭击与反种族袭击成为各类武装组织的主要战斗活动,而各类武装组织的自发性与低组织降低了平民参与种族冲突的门槛。
驻扎波黑的南斯拉夫人民军在1992年4月波黑宣布独立后大部撤离,各族均缺少职业军人,因此,不单是准军事部队,就连各族政权掌握的最高武装力量(波黑共和国军队、波黑塞族共和国军队、克罗地亚国防委员会军队等)也大多由平民仓促征召而来。
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新军事革命以及民粹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回潮使得平民以军队文职雇员、私营军事安保公司雇员、种族/宗教武装组织民兵的身份参与武装冲突,并成为认知战的攻击者与被攻击者。而平民参与武装冲突渠道的丰富与壮大从侧面证明了平民介入武装冲突的程度日益加深,“国家垄断武力”原则逐渐失能,而将平民纳入军事战略考量的“认知战”“复原力”“混合战争”“灰色地带”等新兴军事理论的涌现也就成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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