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震 | 对刘思达《法社会学信札》卢曼章节的回应

文化   2025-02-03 12:13   辽宁  

文/蔡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一种反人文主义的社会理论

——从《法社会学信札》展开


席卷一切的数字化潮流正将人们抛掷到一个愈发不透明的社会情境中,对于高速发展的中国而言,这种感受尤为强烈。如果说父辈的生活在是“附近的世界”中,那么如今新的世代则生活在“陌生的世界”中。大量的新世代正生活在一个由各种新兴技术编织起来的复杂网络中,它是如此的庞大、如此的不透明,以至于人在其中显得渺小。于是,我们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令人陌生的系统,而“附近”与“在场”,则逐渐被消灭了。

这种疏离化的体验是客观存在的、无法忽视的,它昭示着人类主体性在如今时代的某种“崩塌”,以至于构成学术讨论的一个话题。近段时间,刘思达教授的新书《法社会学信札》(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年)与泮伟江教授的译作《社会的社会》(商务印书馆,2025年)在这个议题上构成了交锋。在《法社会学信札》中,第25-28封信讨论了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认为该理论剔除了“主体”,人被隐藏在系统中,进而忽视了人类的尊严与能动性。而在《社会的社会》中,作为卢曼生前最后一本巨著,这本书深刻地讨论了一种描述主义的、去人文化的、关于“社会”(society)的理论,卢曼在其中以“不讨论人”的方式去探讨社会本身的运转逻辑。

长期以来,相信对系统论法学有一定了解的读者都会形成类似于刘思达教授的判断,并由此产生批评与质疑。大家通常会认为:社会系统理论相较于通常的社会学理论,更为强调结构的那一端,当各种系统从社会中分出,进而“自成一体”时,人类的“主体性”则被限制、虚置乃至消解了,由此渗透着一种保守主义色彩。

在历史上,对卢曼的这种批评并不少见。就像知名德国社会哲学家哈贝马斯自20世纪70年代起便同卢曼展开论战,哈贝马斯坚持发掘与重塑启蒙运动的遗产,强调诉诸于交往理性的正当化潜力,并关注到人类体验所构成的“生活世界”。而卢曼所坚持的“社会学启蒙”立场,则被哈贝马斯视为一种“技术官僚主义”价值的体现,它仅强调趋于保守的专业决策,而忽视道德、价值与正当性等规范性议题。

尽管面对诸多批评,卢曼依然坚持他的社会学启蒙立场。在卢曼看来,以人类理性为核心的启蒙运动已经无法充分把握现代社会的复杂性。通过对理性的运用与反思,来获取共识、塑造正当性、乃至导控社会发展,无法解释当代社会愈发明显的自治形式。因此,启蒙运动的弱点将社会演化归结为“人”,但在“社会学启蒙”看来,正是系统的内部理性化过程,而非人类理性,才真正刺激着社会的演化、发展与变革。通过这种方式,才能避免从外部的、线性的、因果的、简化的角度去描述现代社会,通过“忘却启蒙”,才能真正地描述一个多元的、分化的、自治的、复杂的、非线性的现代社会。

因此,如果要对“人被隐藏在系统中”这样一个判断进行定位,最好是安置在卢曼的“社会学启蒙”命题中。卢曼对启蒙运动的反思,促使他走向了一条对社会本身展开纯粹研究的道路,这种研究试图同所有规范性立场保持距离,进而揭示出当代社会的复杂性所在。

以启蒙运动为代表的“旧欧洲传统”面临着质疑与挑战,构成了卢曼的问题意识。对于通常的欧洲学院派教育而言,培养出如卢曼一样的学者是很难的。自启蒙运动以来,理性传统与主体性传统始终占据着思想史的支配地位,尽管在20世纪50年代后其受到质疑,但仍然被学院派信任与憧憬。相比于同时期的诸多学者,卢曼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学者,他在知识训练上并没有受到严格且漫长的学院派训练,这使其在问题意识与方法论上反而颇有“无拘无束”之感。卢曼学习法律出身,又长期从事行政工作,这使其理论更为强调对现有秩序的观察,而不是给予规范性建议,这一立场贯穿其研究始终。后来,卢曼前往美国受到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训练,并在此后吸收在美国迅速发展的控制论、信息论、系统论,逐渐发展出一套回归社会理论传统、强调自我指涉性、并具有强烈功能主义色彩的社会理论。总体上,卢曼在20世纪60年代后的德国学界是非常“新潮”的,这种新潮使其既区别于德国同行专注于对社会学经典作家文献的研究,也区别于北美同行对社会不平等等民权议题的研究,卢曼的激进的立场同以启蒙运动为代表的“旧欧洲传统”决裂,他试图抛开一系列启蒙运动的预设,建立一个非人文主义的、以“社会”本身为研究对象的、具有自我指涉特征的理论。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卢曼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工作就是将社会奠基于沟通,而不是人。韦伯正确地指出社会行动具有意义面向,这种意义可以归结为人的某种主观信念或意图,以此为基础形成的“社会”奠基于某种共同的意义之上。由于意义通常会归结为“主体”,因此长期以来,社会被视作“人的聚合”,奠基于“共同性”之上,一群在持续实践中形成共识、共享文化、具有相似价值的人在在行动中具有相近的导向,使得社会秩序得以形成,诸如城邦、团契、社区等概念成了社会的原型。卢曼并未否定这个基本命题,但却进一步改造。卢曼最大的改进在于,意义并非仅仅内嵌于主体,也能内嵌于社会。这里卢曼暗示社会也会形成一种自治的、独立的、自我指涉性的意义空间,进而区别于主体的意义。

而如何解释这种独属于社会的“意义”呢?卢曼最终诉诸于“沟通”概念。在卢曼的分析中,首先,沟通是一个具有“主体间性”特征的概念,即沟通不可能一个人实现,其最低也得两个人。其次,这里的沟通并不是信息从A到B的传递,而是A发出的信息被B“理解性地重构”,而后A再基于B的这种“理解性重构”进一步沟通。通过这种分析,卢曼指出,独属于社会的“意义”内嵌于“沟通链”中,沟通只能递归地指向上一个沟通,而不会对A与B内在的真实想法沟通,这种自我指涉的特征将一个又一个沟通连起来,并在这种持续的链接与展开中,逐渐选择出自身的“意义史”。

通过这种改造。卢曼区别了两种类型的“社会”,一种社会可以被理解为“社交”(social),它奠基于一种小规模互动所构成的共同意图或集体意向,而另一种社会则可以被理解为“社会”(society),它超越了小规模互动所形成的“共同性”,而通过更为广阔的、复杂的、陌生化的关联来构成。这种社会并不要求某种共同性,而是在允许差异性、多样性、分歧性的基础上,将各种各样的要素“有组织的排列起来”。这符合我们对现代社会的想象,通常,现代社会既允许个性化,允许更多的偏离性选择;但现代社会也仍然能将这种庞杂的要素组织起来,呈现出有序的样态。对卢曼来说,这种有序的实现最终便内嵌于“沟通链”的内在形式中,尽管“沟通链”的内容是可变的,但其形式是不可变的。最终,社会在“个人”的层面是多样的、分歧的、庞杂的,但在“沟通”的层面却是有序的、组织化的、动态平衡的。

社会概念的变迁使得社会与人的关系得到了重塑。社会不再是奠基于共同性之上的“人的聚合”,而是各种沟通相互“编制”起来的网络。可以说,随着社会奠基于沟通,人与社会的关系便不再是过去通常理解的“公共/私人”“集体/个体”关系。反而,人构成了社会的环境,而社会也构成了人的环境。这种“生态关联”意味着人类与社会之间不再具有某种点对点的因果关系。对人类而言,社会作为一个“沟通网络”,由于沟通链的指向始终无法被单个人所控制,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使得社会陷入了一种无法预测的“演化进程”中。人类只能作为社会的环境,为社会提供某种外部的激扰或变异来刺激社会反思、改变与发展。寄希望于某种主体理性权威来控制社会或让社会变得更好,在卢曼的视角中已然成为妄想。总的来说,卢曼通过上述分离,揭示出社会的高度复杂性所在,肯定了社会自身的“运作逻辑”所在。

相应的,“人”的概念在卢曼那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启蒙运动以来,对“人”的界定有多种方式,我们可以从医学角度将人定义为一个“生理系统”,是诸多生理运作相互咬合所编织起来的系统。我们也可以从心理学或哲学角度将人定义为一个“心理系统”,人不仅是纯粹的生理运作,人还能意识到自身,并反思与观察自己的意识,“心灵”标明了人的特殊性所在。我们还可以从社会学角度将人放到社会之中,将人视作被嵌套入各种文化、价值或角色中的形象。但归根结底,对人的定义总是奠基于主体哲学之上,人是具有主体性的实体,进而能通过自身意志展开选择与进行行动。但是在卢曼看来,“人”是一个可疑的概念,它并非是“主体”,倒不如说是生理系统、心理系统、社会系统三者的耦合地带。在这里,“人”奠基于生理系统的运作,至少一个活着的人才可能有意识与进行沟通。进一步而言,通过语言媒介,人既能展开心理系统的运作,人们脑海中的思考通常会用“默读”的方式实现;同时人也能参与到社会系统的运作,人们借助语言同他人展开沟通。因此,卢曼所描绘的“人”与其说是一个“统一体”,倒不如说是一个“领域”——身体、心灵与社会,编织了人的复杂性所在。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卢曼独特的知识背景使他深刻地挑战了启蒙传统。在卢曼眼中,人不在社会之中,而在社会之外,并构成了社会的环境。具体而言,社会不再是奠基于共同意义的“人的聚合”,而只是一张庞大的沟通网络。相应的,人也不再是通常所认为的“主体”,而变成了生理系统、心理系统、社会系统的耦合地带。这种观念的转换究竟会带来什么后果呢?

就像开篇所说的,现代人正活在一个匿名化的、复杂化的、庞大的社会矩阵中,以至于我们时常感到“无能为力”。但构成悖论的是,这种现象却时常并未被学术研究所关注到,或是有意弱化与忽略了。诸多研究仍然会运用自启蒙运动以来的人文主义立场去处理这种问题,试图诉诸于某种“回到人的尊严”式的口号来化解难题。但就像卢曼所坚持的那样,当我们无法认识到社会所固有的复杂性时,所有的分析则是幼稚与简化的。

卢曼的冷峻超乎想象。在卢曼的构想中,现代社会已经逐渐分化为若干个沟通系统。面对社会复杂性,人类理性无法去引导与化约它。反过来,唯有社会自身的理性才能引导与化约它,并相应地形成多种方案,这些方案呈现为分化的、多元的“系统理性”,并内嵌于各种专殊化沟通所蕴含的“意义史”中。对于更为复杂的现代社会,随着复杂性的扩张,沟通难度的增大,则社会逐渐围绕着象征性一般化的沟通媒介来分出若干个功能系统,诸如法律系统、政治系统、经济系统围绕着法律、权力、货币等媒介展开,这些媒介固有的二值代码性将复杂的沟通选择转化为一种“非此即彼”的二值选择,并进一步驱动着这些沟通系统的专殊化。因此,在卢曼所描述的“系统林立”的世界中,我们将会看到一个规范性理想逐渐瓦解与架空的情势,规范、价值、伦理、正当性等词汇已经丧失了普遍性,而仅仅是系统自我生成的、偶然的沟通产物;我们也会看到一个再无权威的世界,不同系统本质上都是对社会的问题形成了一套特殊的沟通方案,彼此间并没有实质上的高低之分,试图通过一个系统来导控整个社会只不过是制造“社会中的社会”罢了;我们还会看到一个“差异胜过统一”的社会,社会正是建立在不同系统的差异之上,不同系统互为环境,相互刺激,共同驱动着一幅难以预测的、复杂的社会演化图景。

将社会诉诸于沟通,这会带来一种彻底的解构。既然诸多概念、价值、规范都是通过某种沟通形式所生成的,这既意味着它们会带有特定沟通形式的“视角局限”,又意味着它们又总是会随着沟通的展开而变更自身的内容。这种思考使得社会系统理论并不制造某种规范性的希望或建立乌托邦,它宛如一针“解毒剂”,挑战了人类现有的主流社会理论,既隐晦地否定了那种“人类虚荣主义”,又隐晦地嘲讽了各种“理论崇拜主义”。一方面,“人的尊严”在卢曼看来或许只是一个在沟通中形成的“描述”、“语义”、“概念”,尽管其字面形式保持稳定,但其内核却随着社会变迁而不断发生改变,如果无法看到“社会的复杂性”,则强调该术语不过是喊口号罢了。另一方面,卢曼十分强调“作为差异的同一”,善与恶、好与坏、真理与谬误、合法与非法等两个面向都不是绝对的、恒定的,而是在沟通中可变的,那些“反面”尽管隐而未显,却只是在“潜伏”,仍能在沟通的无限延展中,转化为“正面”。这也意味着所有的理论、立场乃至价值也是可变的,在现代社会,再无恒定。

将社会诉诸于沟通,就宛如将社会比喻成“莫比乌斯环”。沟通形式是不可变的,沟通内容是可变的,就宛如莫比乌斯环构成了封闭的圈,但其线条却又时刻在流变,社会的运作就是这样一个无限流动的过程。人在社会运作之外,构成了社会的可能性条件;而社会也在人的运作之外,构成了人的可能性条件。最终,通过否定某种“崇高性”,卢曼继承了哥白尼、达尔文、尼采、弗洛伊德等人的立场,其并不试图用一种“永恒的乌托邦”让人类被“词语”所迷惑,而是通过颇为冷峻、不近人情地观察,来看到更为广阔的可能性所在。社会不能决定人,人也不能决定社会,这种“互为环境”的生态学观点,难道不是揭示出一种更为复杂、充满更多可能性、更为符合当代社会事实的前景吗?这种辩证图景迫使大家放下各种价值预设,更为深刻地思考人类未来。

正是因此,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带有强烈的反思属性——所有理论都有自身的盲点,需要反思自身,而这也包括社会系统理论。这种严格的“视角主义”观点隐含的两个结论在于,一是需要保持多样性,这意味着维持功能分化的情势,避免一个系统过于权威以至于支配其他系统,进而扰乱其他系统的运作,唯有维持这种多样性,才能让社会在系统充分的“相互刺激”中探索出一条适合的演化道路。二是需要保持反思性,这意味着系统自身问题的解决与优化,并不源于外部的支配、导控与强迫,而是在于系统的自我反思,系统之外的建议是刺激系统自我反思的一种方式,唯有如此才能探索出一条适合系统自身发展的道路。

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对中国学术界的冲击也是在上述层面发生的。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学术界如饥似渴地吸纳域外各种学术理论,形成了繁荣的讨论。但是对于中国社会的迅速发展,却时常陷入到错位与迷茫中。可以说,中国改革开放40余年,叠加了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等进程,使得大量学人快速体验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再向信息社会的转换过程。这种“应接不暇”使得法学学术也需要不断切换视角,转换思潮,而对于背后的社会变迁,却时常无法解释。面对这种情形,我国的法社会学展开了理论竞争,并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范式。但是从总体来看,诸多法社会学研究强调将目光聚焦于基层、聚焦于乡村,以小见大,以基层理解社会,乃至成为一种长期以来十分重要的研究方式。然而,城市化的推进正在逐渐消灭乡村,信息化的推进正在使万物互联。这种新的态势将驱动着中国社会迈入一个更为复杂的局面,更为复杂的、虚拟的、多元的“链接”将塑造出一个又一个“自治网络”,这些网络愈发专业化、复杂化,以至于如黑箱一般不透明,人们正在被隐秘且匿名的矩阵所“钳制”。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时常“失语”,而这需要一套新的理论解释方式。

回到刘思达教授《法社会学信札》中对卢曼的评论。我想指出的是,刘思达教授的感受是正确的,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的确将人与社会分离开了,但这种分离并非是“负面”的,反而开辟了一种理论的前景与可能性。正是通过这种分离,我们才能规避启蒙运动以来对人类尊严的“口号式”思考,真正地去正是人类所面临的复杂社会情境,从而探索出一条不是那么简单、甚至有些漫长的解决道路,而这也是卢曼一辈子所贯彻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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