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速递|前田雅英:《刑法总论讲义》(第七版)

文化   2024-12-08 12:10   北京  



新书速递

刑法总论讲义

(第七版) 


前田雅英  著

曾文科  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

ISBN:9787301356272


FIRST


内容简介



《刑法总论讲义》集中、全面地阐述了日本著名刑法学者前田雅英的理论观点,第七版则更直率地呈现出前田教授的个人色彩。比起构建理论体系,“前田说”更加重视提炼判例中的法理规则,所以“前田说”除了在学界特色鲜明、独具一格之外,对日本的刑事司法实务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本书严格挑选出最重要的理论话题,对应近年来的法律修正,网罗新近的日本刑法判例与学说,用平实的语言及丰富的图表使读者能够迅速掌握刑法学的基本论点,培养以具体事实为前提、依靠自己来解决问题的能力。本书立足实质犯罪论,强调“国民规范意识”,基于最新的犯罪形势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尊重裁判所的判断,试图摆脱以往支配学界的“德国型”刑法理论的束缚,展开裁判员裁判制度下的“日本式”刑法解释。




SECOND


作者简介  译者简介




前田雅英(まえだ まさひで),1949年生于东京,1972年东京大学法学部毕业,1975年任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助教授,1988年任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教授,2014年任日本大学大学院法务研究科教授,现为东京都立大学名誉教授。除本书与大量学术论文外,主要著作有:《可罰的違法性論の研究》(东京大学出版会1982年版)、《現代社会と実質的犯罪論》(东京大学出版会1992年版)、《少年犯罪》(东京大学出版会2000年版)、《刑事法最新判例分析》(弘文堂2014年版)、《刑法各論講義》(东京大学出版会2020年第7版)、《刑事訴訟法講義》(合著,东京大学出版会2022年第7版)、《最新重要判例250  刑法》(合著,弘文堂2023年第13版)。


曾文科,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钱端升青年学者,刑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清华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博士。在《法学研究》等书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独译、合译日文文献多部(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研究课题多项。获评北京高等学校优秀专业课主讲教师,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青年教学名师、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老师等荣誉称号。




THIRD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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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本序
致中国读者

略缩语表
序 章 刑罚与犯罪的基本思考方法

1犯罪与刑法
(1)犯罪、刑罚与刑法 (2)刑法(刑罚)的作用 (3)刑罚论的基础——报应刑与目的刑
2 刑法学——刑罚理论与犯罪理论
(1)刑法理论与刑法学 (2)日本近代刑法学的成立——西欧刑法学的引入 (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刑法学的演变 (4)现代的刑罚理论 (5)现代的犯罪理论——从形式犯罪论到实质犯罪论


第一章 犯罪论的基本构造
1 犯罪论体系
(1)该当构成要件、违法且有责的行为 (2)犯罪论的机能
2 对构成要件的理解
(1)形式的构成要件概念与实质的构成要件概念 (2)构成要件的作用
3 违法性的思考方法
(1)违法性的客观性 (2)刑法上的(可罚的)违法性与实质违法论 (3)违法性的具体判断
4 责任要素与构成要件
(1)责任主义 (2)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5 构成要件与阻却事由


第二章 客观的构成要件
第一节 客观构成要件的构造
1 构成要件与违法性

2 客观构成要件的要素

(1)结果与实行行为 (2)主体 (3)客体
第二节 构成要件解释与罪刑法定主义
1 罪刑法定主义
(1)两个原理 (2)法律主义 (3)明确性理论
2 罪刑法定主义与适正程序
(1)处罚规定的违宪性 (2)合宪性限制解释 (3)实质的构成要件解释与禁止类推解释 (4)日本刑法解释的特色
3 禁止事后法——刑法的时间效力
(1)刑罚的变更 (2)刑罚的废止
4 刑法的效力
(1)刑法的空间效力 (2)刑法的对人效力
第三节 结果
1 构成要件结果
(1)结果与危险性 (2)结果与实行行为
2 值得处罚的结果与轻微性
(1)轻微的结果与危险性 (2)被害人的同意、承诺与构成要件该当性
第四节 实行行为
1 刑法上的行为概念
(1)裸的行为论 (2)实行行为概念的重要性
2 实行行为性的具体判断
(1)实行行为与故意 (2)实行行为的始点与终点
3 间接正犯
(1)工具性 (2)间接正犯的各种类型
第五节 不作为犯
1 概说
2 不作为的实行行为
(1)不作为的实行行为与作为义务 (2)作为义务的具体内容 (3)结果回避可能性
第六节 未遂
1 未遂处罚
(1)未遂犯 (2)预备与阴谋
2 实行的着手
(1)主观说与客观说 (2)着手时期的实质理解 (3)间接正犯的着手时期
3 不能犯
(1)不能犯的含义 (2)不能犯的学说 (3)具体判断
4 中止犯
(1)中止犯的含义 (2)“基于自己的意思”——自动性 (3)犯罪的中止与防止结果发生的努力 (4)预备与中止犯
第七节 因果关系
1 客观上的归责——因果关系
(1)刑法中因果关系的含义 (2)条件关系
2 因果关系论的发展
(1)条件说 (2)相当因果关系说
3 新的因果关系论
(1)从行为时的相当性到事后的综合判断 (2)并发或介入事项与危险实现的判断构造 (3)因果关系有争议的具体类型 (4)行为的介入与实行行为的一体性


第三章 主观的构成要件
第一节 责任主义
(1)责任主义与道义责任论 (2)国民的规范意识与非难可能性的内涵
第二节 故意
1 概说
(1)处罚故意的原则 (2)故意的种类
2 故意与违法性意识
(1)故意与错误 (2)判例中的故意概念与违法性意识 (3)有关法律认识错误的学说
3 成立故意时必要的事实认识

(1)构成要件的认识 (2)意义的认识与违法性的意识 (3)违法阻却事由的认识
4 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
(1)犯罪事实的认识与事实认识错误 (2)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 (3)因果关系的错误
5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
(1)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的含义 (2)法定符合说 (3)故意犯的成立范围
第三节 过失
1 对过失犯的理解变迁
(1)传统的过失论 (2)过失论的发展
2 过失犯的客观构成要件

过失犯的构成要件 (2)过失犯的实行行为 (3)信赖原则 (4)监督过失 (5)过失犯的因果关系
3 作为责任要素的过失
(1)预见可能性 (2)预见可能性的对象 (3)预见可能性的程度


第四章 违法阻却事由
第一节 正当化的基本原理
(1)构成要件该当性与违法阻却事由 (2)实质违法阻却判断的构造 (3)可罚的违法性与实质的违法性
第二节 正当业务行为
1 法令行为
2 业务行为
(1)治疗(医疗)行为 (2)运动行为 (3)刺探、泄漏秘密与业务行为
3 其他正当行为
(1)被害人同意 (2)推定的同意 (3)安乐死
第三节 正当防卫
1 概说
2 急迫性
(1)含义 (2)预见侵害与急迫性 (3)积极的加害意思与急迫性 (4)自招侵害
3 不正的侵害
(1)“不正”的含义 (2)对物防卫
4 为了防卫的行为
(1)防卫行为的意思 (2)防卫行为及其个数 (3)防卫意思的内容
5 不得已而实施的行为
(1)相当性 (2)防卫过当
6 《盗犯等防止法》与正当防卫

第四节 紧急避险
1 紧急避险的含义
2 紧急避险的要件
(1)现实危难与法益权衡 (2)补充性
第五节 过失犯的违法阻却事由


第五章 责任阻却事由
第一节 责任的阻却
期待可能性

第二节 责任能力
1 无责任能力、限制责任能力1
(1)责任能力的含义 (2)责任能力与精神医学 (3)心神丧失、心神耗弱 (4)未达刑事责任年龄
2 责任能力的存在时期——原因自由行为理论
(1)实行行为与责任能力的同时存在 (2)“同时存在原则”的修正 (3)限制责任能力的情形
第三节 正当化事由的错误
1 假想防卫(避险)
2 假想防卫(避险)过当
(1)假想与过当——故意犯的成否 (2)第36条第2款的适用


第六章 共犯
第一节 共犯与正犯
1 共犯处罚的含义
(1) 正犯与共犯 (2) 正犯与共犯的区分 (3) 共犯与共同正犯的处罚根据
2 共犯的原理与共同正犯的原理
(1) 从属性说与独立性说 (2) 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 (3) 要素从属性与共同的射程
3 共犯与身份
(1)身份的含义 (2)第65条第1款与第2款的关系 (3) 第65条第1款的解释 (4) 第65条第2款的解释
第二节 共同正犯
1 共同正犯的基本构造
(1)部分行为全部责任 (2)共同实行与意思联络 (3)共谋共同正犯
2 共同正犯的本质与射程
(1)行为共同与犯罪共同 (2)共同正犯的过剩与共同的射程 (3)共同正犯与正当化事由
3 承继的共同正犯
(1)承继的共犯的含义 (2)承继的共同正犯的具体成立范围
4 共同正犯的脱离
(1)共同关系的脱离或共犯关系的消解 (2)共犯与中止
5 不作为与共同正犯
(1)不作为与共犯 (2)不作为的共同正犯
6 过失的共同正犯
(1)学说对立 (2)共同过失
第三节 狭义的共犯
1 教唆犯
(1)教唆的含义 (2)教唆的故意与未遂的教唆 (3)教唆与错误
2 帮助犯
(1)帮助的类型性 (2)帮助的因果性 (3)不作为与帮助 (4)共同正犯与帮助犯的区别

第七章 罪数论
1 罪数论的含义
2 一罪——单纯一罪与评价上一罪
(1)单纯一罪 (2)法条竞合 (3)包括一罪
3 科刑上一罪
(1)科刑上一罪的处断 (2)想象竞合(一行为数法) (3)牵连犯
4 并合罪


第八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1 当今的刑罚
2 刑罚的适用
(1)处断刑的量定 (2)刑罚的量定 (3)缓刑
3 刑罚的执行
(1)死刑 (2)自由刑 (3)财产刑 (4)刑罚权的消灭
译者后记






FOURTH


中译本序



  我国刑法学界都比较熟悉“前田雅英”的大名。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借本书出版的机会对他作一番比较简单但或许并不多余的介绍。


  前田雅英教授1972年3月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部,随后在法学部担任助手(师从平野龙一先生),1975年任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副教授,1988年7月晋升为教授。在东京都立大学任教期间,前田教授曾任东京都立大学评议员、东京都立大学附属图书馆馆长、法学部部长、社会科学研究科科长。2005年4月,东京都立大学合并其他学校后改名为首都大学东京(后于2020年4月又再次更名为东京都立大学),前田教授曾任首都大学东京都市教养学部部长与社会科学研究科科长。2014年前田教授从首都大学东京退休后,转任日本大学大学院法务研究科教授,现为东京都立大学名誉教授。


  前田雅英教授出版了大量著作,其中代表性的独著有:《可罚的违法性论的研究》(1982)、《刑法总论讲义》(第1—8版,1988—2024)、《刑法各论讲义》(第1—7版,1989—2020)、《现代社会与实质的犯罪论》(1992)、《刑法的基础·总论》(1993)、《最新重要判例250刑法》(第1—13版,1996—2023)、《少年犯罪》(2000)、《刑法入门讲义》(2000)、《少年犯罪的惨状与日本的危机》(2001)、《有关少年使用刀具犯罪的对策的调查研究》(2002)、《日本的治安能否再生》(2003)、《针对裁判员的刑事法入门》(2009)、《针对警察官的刑事法要论》(2010)、《易懂的刑法》(2012)、《司法考试论文题解说讲义》(2013)、《刑事法手册——罪与罚的现在》(2014)、《刑事法最新判例分析》(2014)、《法的深奥之处——逝水川流不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2015)、《刑事法的要点》(第1—2版,2017—2022)、《刑事法判例的最前线》(2019)。除独著外,前田教授与他人合著(包括主编)的著作有50余部,如《思考刑法》《刑法讲义各论——现代型犯罪的体系地位》《从刑法看日本》《Exciting刑法总论》《Exciting刑法各论》《彻底讨论——刑法理论的展望》《条解刑法》《判例刑法》《刑事诉讼法讲义》《刑事诉讼实务的基础》《刑事诉讼判例注释》《刑事诉讼法手册》等。此外,前田教授发表了近700篇学术论文。


     关于前田雅英教授的学术观点,我于25年前在李海东主编的《日本刑事法学者(下)》(中国法律出版社与日本成文堂1999年联合出版)一书中有所介绍。前田教授执教40余年,其基本立场虽然没有明显的变化,但对具体问题的研究却在不断深化。在我看来,前田教授的刑法学研究具有以下特色:(1)坚持实质的解释论或者说是实质的犯罪论(形成实质的构成要件论、实质的违法性论与实质的责任论),认为倘若仅仅对刑法作出形式的文理解释,刑法就不能得到具体运用。前田教授虽然采取了灵活解释的态度,但并没有放弃罪刑法定原则。(2)强调“国民规范意识”,认为离开裁判时的国民规范意识的刑事司法制度,不可能发挥应有的机能;同样,刑罚如若不与国民的“规范意识”“正义感”相适应,就不可能产生应有的效果。(3)善于根据日本的犯罪现状、司法体制等形成自己的学术观点,重点构筑适合现代日本的“日本型”刑法理论,不照搬其他国家的学说。(4)注重具体问题的解决与具体结论的妥当性,将“体系性思考”置于次要地位。(5)充分尊重裁判所的判断,尽可能说明判例的合理性与一致性,并且善于从判例中归纳和提升刑法理论(如因果关系的判断方法)。在前田教授看来,日本虽然是成文法国家,但事实上也是判例法国家,而且日本的判例值得信赖;所以,前田教授反对将其他国家的通说或者有力说作为判断日本判例是否妥当的标准。(6)善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表,归纳复杂的学术观点。这本《刑法总论讲义》虽然与第六版(比第五版减少了三分之一的篇幅)一样简洁明了,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中领略前田刑法学的风格。我也相信,本书的出版会对我国的刑法学研究产生积极的影响。


  前田雅英教授虽然潜心著书立说,但也并非“两耳不闻窗外事”。从1986年起,前田教授先后担任了40多项社会与学术兼职(大体按任职先后排列),如法与精神医学会理事和会长、司法考试考查委员、日本刑法学会理事、东京都情报公开审查会委员、东京都个人情报保护审查会委员、警察厅综合治安对策会议委员长、警察厅政策评价研究会主席、最高裁判所一般规则制定咨询委员、文部科学省中央教育审议会初等中等教育分科会委员、厚生劳动省医疗安全对策检讨会议委员及事故报告范围检讨委员长、内阁府少年非行对策检讨会主席、东京都青少年问题协议会委员、法务省出入境管理政策恳谈会委员、法务省政策评价恳谈会委员、警视厅留置施设视察委员、警察厅触法少年调查指南检讨会主席、警察厅风俗行政研究会委员长、警察政策学会副会长与会长、国家公务委员采用综合职考试专门委员、厚生劳动科学研究费评价委员、内阁情报安全政策会议委员、内阁网络安全战略本部本部员、东京都安全委员会委员,等等。


  前田雅英教授无比热爱刑法学的教学与研究,他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刑法学的教学、研究以及相关社会活动与学术活动中,他基本上每年出版一部新著,每两周写一篇论文。除了刑法学外,他似乎没有其他爱好。当然,他喜欢美酒;在他看来,喝酒是人生一大乐趣。我曾经多次邀请他到中国讲学和旅游,但他总是说没有时间。据我所知,迄今为止,他没有去过其他任何国家。


  我1989年10月前往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进修学习一年,指导教师就是前田雅英教授。第一次见面时,我就感觉到他非常亲切,特别善解人意,十分尊重他人的感受。在这一年里,我每周至少会与前田教授见一次面,向他请教日本刑法理论,此外还会旁听他的讲演课,参加他主持的讨论课。除了具体的刑法理论外,记忆犹新的是前田教授多次向我提到以下两点:其一,刑法学是解决本国问题的学问,中国学者不要照搬德国、日本的学说,而是要形成中国自己的刑法理论。其二,要做好学问就必须先做好人,如果没有高尚的人品就不可能做好学问。每次见面后,除特殊情况以外,前田教授都会请我吃饭(绝大多数场合都只有我们两人),而且每次都会在不同的餐馆;相同的是,每次都是我吃美食、他品美酒。记得有次一起吃饭时,服务员不小心将菜汤洒在我西裤上,服务员不停地道歉,前田教授则手拿毛巾蹲在地上帮我擦了很久。让我好感动!前田教授很健谈,每次和我在一起时,他都会向我讲许多小故事,同时也问许多中国的事情(如“万元户”是什么意思)。1990年10月我回国前,前田教授对我说:“你要回国了,我得送点礼物给你,我想你最需要的可能是日本的书,你开一个书单,我购买后寄给你。”还特别问道:“邮寄时国家名称是仅写‘中国’就可以了,还是必须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回国后我很快收到了前田教授寄给我的一箱书。让我好开心!1996年4月至10月,我又在东京都立大学做了半年的客员研究教授,接收者也是前田教授。这一次,我的研究室就在前田教授研究室的对面,所以能够经常见面。他将法学部图书馆的入门卡与复印卡交给我使用,所以即使周末或者其他节假日图书馆馆员休息时,我也可以利用入门卡进入图书馆看书或者借书,同时还能大量复印日文刑法资料。值得回忆的事情很多,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前田教授一直给予我无微不至的关怀,我也一直对他心存感激!


  写序题跋是文人雅事,我也喜欢阅读序跋类文字,但我不是文人;写序也非易事,“凡序文籍,当序作者之意”,但我不能保证自己能够透彻地理解其他作者的意思。所以,这些年来,我都一直坚持“自著新书自序文”的原则,既没有请他人为自己的拙著作序,也没有给他人的新著写序。2016年12月30日上午收到译者曾文科博士的邮件(当时译者翻译完毕准备出版本书第六版),其中说道:“关于前田老师教科书的出版,今天北大出版社联系我说,看您能否为本书写篇文字。我知道您向来不为他人作品写序,本想就此回绝出版社的这一请求。但又考虑到您和前田老师关系非比寻常,而且前田老师在为本书写的《致中国读者》中反复提到了与您的交情及对您学术精神的看法,或许您也愿意对此有所回应。所以决定还是冒昧地发邮件征求一下您的意见。”我没有丝毫犹豫就回复表示同意。回复时当然想到了自己长期坚持的原则,但原则总会有例外,我想以这种例外方式表达我对前田教授的感激之情!


张明楷

2016年12月30日

于清华明理楼

(2024年6月18日修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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