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年,沙俄为什么要在海参崴向清朝赔款50万卢布

企业   2024-11-14 11:37   辽宁  

  光绪元年(1909年)七月,俄国代表在清朝驻海参崴总领事处交付了50万卢布。

  这是一笔赔款。

  自康熙年间与沙俄开始打交道以来,从来只有大清吃亏,哪曾见北极熊往外掏钱赔偿,这可谓是破天荒头一遭。

  此事来龙去脉如何呢,其实隐藏着颇多曲折。

  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当时还是光绪皇帝在位,大权独掌于慈禧手中。

  

  海参崴现名符拉迪沃斯托克,是俄罗斯远东重镇。但它历史上都是中国领土,历经渤海国、辽、金后,元明清实控于此。它的名字海参崴也得自清朝,意为“海边的小渔村”。

  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前三月,俄国取得此地区,更名为“符拉迪沃斯托克”,《北京条约》签订后,清朝正式割让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约4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

  俄罗斯在海参崴筑寨建港,将其命名为“符拉迪沃斯托克”,意思是“控制东方”。后来,海参崴成为俄国未来在远东发展政策上最重要的港口。

  日俄战争中,作为军事基地的海参崴也曾遭日本联合舰队派出分舰队突袭。俄国也意识到海参崴的重要性,在这里留下巡洋舰防守,日本海军未能得手,转攻他处。

  日俄战争主战场在辽东半岛和朝鲜半岛一带,大部分处于中国领土。他国在自己领土上开战政府却作壁上观,日俄战争也被国人视为奇耻大辱。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层面的博弈并非如此简单,沙俄早就驻军东北进行实际控制。对清廷来说,自己既无力收复,以夷制夷也是个不错的方案,静观事态变化未必对自己不利。

  当然,大清事实上是暗助日本的,因为他们意识到让沙俄在这场战争中落败对自己更有利。

  同时也带来问题,战火难免伤及无辜,生活在此地的千千万万百姓恐怕免不了被波及。

  事实也是如此,鲁迅先生就是在日本看到了日俄战争中围观自己同胞被杀头的录像,愤而弃医从文,中国文坛才告诞生一不朽之丰碑。

  具体到保护国民这件事上,清廷也并不是全无动作,比如海参崴。

  战争爆发后,清政府注意到战火可能波及海参崴,当时在这里的侨民大约有2万余人,以华工为主。

  为保护侨民,清政府曾要求再次设立领事,但遭沙俄拒绝,只得退而求其次,在光绪二十三年设立“清政府驻扎海参崴办理交涉商务委员”,行使的是领事权力,负责保护华侨、办理交涉等事务,首任委员是时任北洋俄文翻译官李家。

  到了光绪三十四年,一再努力之下,俄国终于同意中俄在海参崴与乌里雅苏台中俄互设领事,清政府驻海参崴总领事就此设立,人选还是李家。

  日俄宣战后第二天,即光绪二十九年12月26日,清廷立即照会沙俄驻华公使,转达其照约保护旅崴华侨的要求,同时要求商务委员李家与沙俄海参崴地方官妥商保护事宜,制定保护华侨的应急预案,并电告清政府外务部核准。

  李家鏊稳练强干,洞悉俄情,事情办得很妥帖,华侨被保护至双城子避难,在战争中未收到什么损伤。

  

  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华侨们人虽无虞,财产却遭到重大损失。

  事情并不是来自日俄战争本身,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9月5日,俄国力不能支,与日本签下《朴茨茅斯条约》。10月3日,等人先行由伯利返回海参崴。

  10月16日,驻扎在海参崴的俄国士兵发生哗变,“乱兵纵火焚烧,肆行掠劫,枪弹如雨,哭声震天,通埠商民纷纷逃避,靡所适从。”

  兵变给海参崴造成严重破坏,市场里的商铺大部分遭抢劫并被付之一炬。商户来自多个国家,有俄国,中国、德国、法国等,数量最多的是俄国,其次是中国,在兵变中损失也最大。


崴埠居户二千余家,华占十之一,俄占十之八,其他各国不过一成。被焚者十之一,亦华俄各半。


  根据事后统计,华商有634家受损,损失高达260万卢布,折合约有1000万两白银,这个损失得到了俄国政府的确认。

  俄国商户的损失与大清无关,本国商户的损失却非得政府出面解决不可。

  随着乱势稍定,安置好灾民后,李家鏊向朝廷提出主张,向俄国索赔损失。

  这次兵变原因全在俄方,与中国无半点关系,俄国理应赔款。请求得到批准,从10月22日到10月30日,清政府多次下令驻俄代办新授使和大臣陆征祥“切商俄政府,速允赔偿”

  

  对于大清的索赔,沙俄开始是拒绝的,理由是俄政府不承担乱民责任及外国人民损失,受害者应该自行按照民事诉讼走法律程序,向肇事者要求赔偿。

  对侨民来说,这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负责交涉的陆征祥据理力争“此案与庚子案不同,官吏曾竭力保护。”

  在持续的赔偿要求下,俄国的态度也开始转变,从开始的拒赔转为同意以抚恤的名义进行部分赔偿。

  值得提一句,俄国并不是只对中国拒赔,而是对受害的所有国家。答应对中国赔偿后,俄政府把华商赔款问题作为特别办法,他国不得援引为例。

  但在数额上却与主张的差异很大,俄方只肯拿出25万卢布“抚恤款”,这还不到其认可损失的十分之一。

  消息传出,华商都很愤怒,拒绝认领,沙俄驻华公使也有点不好意思,认为这个数额“较比华商所损,未免过于减少”。

  

  两国就赔偿金额问题展开长期谈判,从光绪三十一年一直谈到了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俄国外务部最后表态,最多给到40万卢布。

  这时清朝驻俄大臣已经换成了萨荫图,他仍旧表示“数仍悬殊,碍难允洽”

  虽然数额仍然相差悬殊,但很明显地,再拖下去沙俄也不可能给到260万的数字。而受损华商亟待赔款恢复生活。

  继续磋商到年底,俄国再次让了一步,答应把数额增加到50万卢布。

  清政府尝试继续努力交涉,都被一口拒绝,俄国表示再也不能加了,并且强调说这50万也不能算赔偿,只是出于两国特别交谊的抚恤款。

  这时赔偿已拖延了四年多,且中俄间还有其他交涉,为恐节外生枝,清政府只得接受。

  于是,光绪元年七月,赔款交到海参崴总领事处,于9月26日开始发放。

  50万卢布的赔款,并不能令人满意,但以当时中俄两国的实力对比来看,又可以说难能可贵,其中交涉的艰辛,不为外人知晓。

  并非有意洗白,清朝的护侨政策从同治末年开始实施,期间也有派海圻号抵墨西哥,向墨政府索赔华工损失等事宜,再到海参崴护侨的举动,都是有据可查的。

  虽说3年后清朝就亡了,从弃侨到护侨,再到向列强索赔,也是一种进步。进步之举并不会随着清朝灭亡而消失,它意味着近代中国历史上一个转型的历程,是外交保护制度得到重视并应用的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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