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事件,有后续了!

文摘   2024-08-27 13:18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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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油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事件,经过了一个月的调查,新华社于8月25日发布了后续的结果。


链接: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408/content_6970499.htm

(解读,在文末)





事已至此,

整件事也算是有了一个后续结果。


整个犯罪过程有了完整的追溯,涉事对象都依法受到了处罚通知,对应的【全链条管理,健全完善监管协调机制】也随之有了出台的依托。


可以说完美谢幕。

但这个结果,其实早在7月13日的前置文章《从华润到中储粮,什么神仙在打架?》中,我就已经给过了预判:多方博弈的核心,并不在粮油公司,而在运输管理的部分。


原文截图如下:


所以“油罐车”这个事,网友关注的是两家粮油公司谁对谁错,跟着二圣BBS乐就完了。但对于真正的博弈多方来说,角力的核心从来就不是粮油,而是全链条管理,健全完善监管协调机制】。


所以“油罐车”的事,

很多人说怎么那么巧?


其实没什么巧的,这是一个必须的节点性的事件。是一些法律法规施行参考,以及说【宏观战略】计划的落地前置,一种必然逻辑之下的偶然。


7月的时候,其实有两个很重要,但依旧是不引人注意的文件发布。一个是《空陆联运货物交接区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是从宏观层面的包括运输、仓储与基建在内的30份标准编号与主要内容的概述,给了一条行业大纲。



一个是《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作用于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的部分。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一直是交通部分市场化最深的区域,也是“统一大市场”要落地必须要规范起来的区域,更是【四方博弈】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区域。


因此打开那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你就会发现7月“油罐车”的事,抛开了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车主与司机外。那7家没有被强调,但其实影响颇深的涉事企业,相比较《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法律条例,其实更适用于这条法律法规。


因为在“油罐车”事件中被收缴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运输公司,其实违规的部分更加侧重于运输管理不规范。没有做好说交接装货过程中,要求驾驶员核对装载货物、对运输过程全程监控展示、以及交付卸货时验收的工作。


从而使得车主与司机在运输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没有得到管理与监控,才造成了此类的安全事件与风险。





所以报道中说的全链条管理,健全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其管理办法和监管协调机制,在《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早就已经写的明明白白了,怎么监督,怎么管理,什么标准,什么流程,都【有据可依】。


而针对于《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其实还有一个相制约的新文件,也就是8月24日发布的【《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这两份文件的结合,才算是真正的构建起了【粮食安全】的闭环体系。而这各闭环体系,也就是我在2024年5月3日写的前置文章《中美关系缓和了?——不,是新一轮20年的开始》 的预判落地了。


所以

网评爱说:文章的爆火具有偶然性

但在我看来:从没有什么偶然,只有必然



最后想说:秋,来了,祝各位顺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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