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完《想“吃肉”?买票了吗?》后,今天就看到了证监的一则消息。说的是:证监会公布了一份涉及2位超级牛散的罚单。超级牛散王孝安、超级牛散方士雄因为借用、出借证券的行为被证监会处以50万元的罚款。
证监会认为:王孝安、方士雄借用、出借证券账户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情形;王孝安、方士雄借用、出借期货账户的行为违反《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所述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王孝安借用、方士雄出借证券账户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对王孝安、方士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分别处以顶格处罚50万元罚款。
对王孝安借用、方士雄出借期货账户的行为,依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对王孝安、方士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综上,对王孝安、方士雄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当然这点罚款对于两位超级牛散来说不算什么,对这二位的资产来说,区区百万根本不值一提。但这种以前基本上不被提及,甚至于很多金融从业者觉得“不算事”的事情,证监居然给出了顶格处罚。
金额不大,
但意思是什么,就很有意思了。
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是9月13日,也就是近1个月前。1个月前就已经有结果的事情,却在小1个月后放出来,想来应该是搭配10月6日的《期货投资者可在“十一”长假期间办理开户手续》的通知。
毕竟,
这次二位牛散的处罚是期货的违规范畴。
所以我只能说:
《如果:“A股”上了3900点....》的节点2来了,秋天的风,跑的是真的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