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11月21日凌晨六点,临沂中院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局干警兵分三路,在寒风中拉开执行行动的序幕,让我们一起跟着镜头来看看吧!
执行现场
执行案例1
A公司与被执行人B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临沂中院依法查封了B公司名下位于某小区A号楼的房产,该房屋被孙某非法占有、使用,2024年8月28日,法院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及实际占有使用人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腾空迁出上述不动产。孙某在公告期限内扔拒绝搬出。
11月21日,临沂中院干警来到该房产处,依法对孙某采取强制拘留,顺利完成了强制腾房行动。
执行案例2
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运输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临沂中院于2024年8月15日向某运输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某运输有限公司至今未向法院报告财产,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临沂中院决定对某运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杜某采取强制拘留。
执行案例3
被执行人李某拖欠某银行借款一案,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通过最高院网络查控系统查封被执行人李某银行存款739.43元,该款法院已过付给申请执行人,法院线下查封了李某A小区房产一套,B小区房产一套。
临沂中院曾多次催促李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李某置之不理,也未报告财产,11月21日,法院决定对李某采取强制拘留。
最后再次提醒
各位失信被执行人
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否则
下一个被“叫醒”的人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