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 | 一“执”向前:说说执行那些事(十四)

政务   2024-11-26 16:51   山东  

河东法院


近日,河东法院组织开展了3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之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本次行动共出动干警41人,警车12辆,拘传26人,拘留8人,扣押车辆4辆,执行完毕11件,达成执行和解10件,执行到位金额98.63万元。





案例1

申请执行人朱某与被执行人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王某应向朱某支付欠款1.9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款。执行干警多次与王某电话沟通,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均未果。执行干警一大早来到王某在河东区某小区的住处准备对其进行拘传,但王某不在家。执行干警在返回的途中,朱某来电,称在兰山区发现王某下落,执行干警火速赶往兰山区,将王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耐心做王某思想工作,最终王某与朱某达成和解协议,现场交付2000元现金并转账7500元,剩余款项1个月之内付清。


案例2

申请执行人临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26900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周某发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责令周某限期履行义务,但周某拒不履行,也不露面。在11月22日开展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将周某堵在家中,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周某与临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履行16000元,剩余款项4个月内付清。





临沭法院




11月23日凌晨5点,临沭法院治理欠薪冬季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开始,30余名干警整装待发奔赴既定的执行现场。本次执行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其中拘留1人,执结案件 6 件,执行到位金额36.7万元。




案例1

在陈某、郭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一案中,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陈某支付郭某医疗费、误工费等18万余元。但法院判决后,陈某未支付赔偿款,郭某遂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先后两次拘传陈某,其支付了部分赔偿款,并与郭某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分期支付剩余赔偿款,但没多久,陈某再次“爽约”。

今日一早,执行干警将陈某拘传至执行局,其故技重施,表示能支付部分赔偿款,但剩余的下周再给。鉴于陈某多次空口许诺、失信违约,执行干警严肃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后果,最终,二人达成和解,陈某一次性支付5.5万余元赔偿金,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案例2

宋某从事装修工作,薛某先后联系其到某小区、某酒店装修,但只支付部分装修款。宋某诉至法院后,法院依法判决薛某支付4.7万余元装修款。

今年11月,宋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薛某做其思想工作,释明拒不履行的后果,但薛某始终称没钱,妄图逃避执行。

“他在某某超市,你们快来!”早上9时许,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将薛某拘传至执行局。但薛某态度消极,表示“手头没钱”“只能给几千块钱”,执行干警见招拆招,最终,经执行干警一上午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薛某当场支付2万元,并约定于元旦前偿还剩余欠款。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公众号主要提供:诉讼服务、新鲜法治资讯、典型案例分析,展示法院工作和法官风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