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丨蜀黍:非法储存这些东西,后果很严重!

时事   2024-12-16 20:1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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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

按照“冬季行动”统一部署

全市公安机关持续严打整治

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

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为市民欢度节日

营造安全、和谐、宁静的城市环境

01

端掉库房隐秘处窝点
日前

公安津南分局在工作中

发现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线索

经深入调查

民警发现储存窝点位于

津南区一处空旷的临建工地中

经工作

民警很快将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经询问

张某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

并表示库房处偏僻隐秘少有行人

原以为不会被发现

却不想只是自己的一时侥幸

民警对现场存放的烟花爆竹

进行逐箱清点

最终查获烟花500余箱、爆竹100余箱

张某目前已被依法给予

行政拘留10日处罚

02

查获烟花爆竹900余箱

日前

公安武清分局在开展

烟花爆竹隐患排查工作中

获取武清区某村一处厂房内

疑似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的线索

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核查工作

民警发现一处紧邻居民住宅的厂房内

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

在现场

民警看到烟花爆竹随意堆放

存储条件简陋

在分局有关部门及属地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

将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刘某抓获

经询问

刘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

依法查获的烟花爆竹900余箱

被第一时间转移至专用存放地点

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



记者 范文澜

通讯员 李晓瀛 赵静睿

编辑 王娟

审核 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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