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甲和张某乙本系同村村民。两家房屋相邻,多年前因为建房需要,还相互调换了部分土地。现因张某乙修建围墙时所留通道部分路段较窄,无法保障车辆正常通行,张某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法官实地勘察,长达十余米的诉争路段确实仅能容纳摩托车或三轮车通过,中大型车辆难以进出,运输物资较不方便,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但被告张某乙家的围墙已经建设使用多年,原来的土地样貌和是否存在历史通道等难以考证。张某乙坚持围墙是在自己享有使用权的土地面积上进行建设,不同意拆除。双方各执一词,一度剑拔弩张。
近年来,待补法庭坚持用好“六尺巷”工作方法,主动深入现场一线、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同群众交朋友、拉家常、话平安,倾听群众心声,找准问题症结,解决急难愁盼,为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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