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新模式!云龙县法院成立赋强公证工作室→

政务   2024-11-06 23:32   云南  



为进一步拓宽多元解纷新渠道,不断创新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人民法院与大理州南诏公证处联合推出“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新模式,成立法院赋强公证工作室,为当事人纠纷提供“最优解”。



小贴士


“赋强公证”是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简称,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担保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通过公证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在债务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给付义务时,债权人无需经过诉讼,可直接申请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由人民法院直接予以强制执行。


赋强公证助推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



自云龙县法院开启“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模式后,已成功办理6件赋强公证。该模式的特点在于一是高效,当事人可以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快速签订调解协议,避免了烦琐的诉讼程序,大大提升效率;二是强化了法律效力,赋强公证赋予了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一旦调解协议被违反,当事人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而确保调解协议的有效实施;三是低成本,相比于传统的诉讼方式,该方式更为经济,当事人无须支付高昂的律师费和诉讼费;四是有利于社会和谐,通过调解协商解决,有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通过赋强公证以最快速度依法震慑和打击不履约守信行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有助于加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引入公证参与多元解纷体系,是云龙县法院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深度参与诉源治理、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的具体体现。下一步,云龙县法院将继续深化推进“诉前调解+赋强公证”多元解纷工作模式,充分利用该模式用时短、效率高、成本低、手续少等优势,在多领域积极发挥预防化解纠纷、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等作用,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消在萌芽、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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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唐时华
责编 | 赵赢
编辑 | 杨忠莉 和银海 李羽佳
来源 | 云龙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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