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抽丝剥茧明诉求,这份司法建议“落地有声”!

政务   2024-11-08 16:29   云南  



开栏的话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指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真正做到“只见公仆不见官”。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民心,近年来,云南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每一起案件。“云南高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如我在诉”专栏,体现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查明事实的微末细节,带着良知释法说理、带着感情答疑解惑,用情理法解开纠纷的闪光瞬间。






“根据建议书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18名企业女职工的诉求,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力所能及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同时,加强政策法规学习,规范审批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好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近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出的一份司法建议书得到了行政机关的积极回应,使8名女职工的诉求得到解决,也推动另外10名未涉案女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置。这份司法建议“落地有声”,通过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使得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



强化事实查明
督促行政“一把手”出庭出声
助力案件实质审理


在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庭审理的系列案件中,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18名企业女职工作出撤销退休证的行政决定,引发了系列诉讼。“为何会批量撤销当事人的退休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撤销行为是否有站得住脚的理由?”承办法官认为,准确查明该行政行为作出的背景和原因,是化解纠纷的基础。


为便于查明案件事实、找准争议焦点,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督促该县副县长、县局局长等到庭参加诉讼。同时,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均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化解思路等发表意见,让行政机关“一把手”实质参与诉讼和争议化解的过程。


“此次的撤销行为是严格依照最新政策规定实施的,但我们将正视问题、积极纠错。同时,将全力配合法院,将所涉及的问题解决好、将纠纷化解好。”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当庭表态,使当事人的激动情绪有所缓解。


听取行政机关负责人的陈述并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法院认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本次撤销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依法应予维持,但该撤销行为主要是由于人社局在前期发证时对政策掌握不全面、理解不到位等原因引发,若依照法律规定简单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可能加剧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使得双方矛盾更加激化,不仅不利于纠纷的化解,还可能引发持续的诉讼和信访。承办法官明白“一判了之”并不能实际解决争议,故而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式。



强化诉求探究
秉持“穿透式”审判思维
找准当事人的真实诉求


考虑到该案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承办法官多次到当地听取18名女职工的意见和诉求,并持续与行政机关协商后续处理办法。


“2021年,我丈夫在下乡途中突发脑梗,一直没有醒过来,小的孩子还在读初中,本来一家人都指望着50岁能领到退休金,现在把发给我们的退休证又撤销了,生活真的不知道怎么继续下去。”“我家住在廉租房里,老公没有固定工作,孩子在上小学,我还有心梗病史,眼看要到手的养老金没了,心里实在是不服气。”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当事人渐渐平复激动的情绪,纷纷说出各自的困难。承办法官尽力释法析理的同时,也了解到当事人在诉讼背后的真实困境和需求。


经查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该18名女职工不符合50岁退休的条件,他们要55岁时才能领取退休金,同时,还需要继续缴纳5年养老保险费用,但案涉女职工在身体、生活以及家庭方面存在诸多困难,撤销行为对他们的家庭生活、保险缴纳等都产生了较为直接的影响。案件在法律上的处理很简单,但背后关乎的是18名困难女职工的生活和家庭,“案小事不小”。


依法作出判决后,法官主动拓展审判职能,深挖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和社会治理短板,主动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规范下岗职工认定、妥善处理批量退休证撤销相关工作的司法建议》,建议该局在帮助相关人员解决实际困难的基础上做好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工作,并对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提出了“强化学习、规范执法;全面梳理、主动纠错;全力稳控、积极善后”等三个方面的工作建议,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化解。



强化问题解决
突出“针对性”逐户制定帮扶化解措施


在司法建议发出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县政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沟通,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各部门全力配合,不仅积极加强对政策文件的学习力度,还建立了集体联审机制,杜绝审批中的错漏风险,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同时,按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建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方面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违规提前退休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对疑点数据进行逐一排查,争取工作主动;另一方面,积极与多部门协作、多措并举,逐一走访了解18名女职工的家庭生活情况和主要困难,逐户制定了帮扶解决措施:对于补充相关档案资料后符合退休条件的3名女职工,在仔细核查档案资料的基础上,及时办理了退休手续;对于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3名女职工,积极做好帮扶救助,分别协调安排了困难补助金,帮助她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于15名尚未解决就业的女职工,通过劳务派遣、提供合同制或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安排就业,在保证她们每月有工资收入的同时,也能解决退休证领取前的养老保险缴费问题。


至此,18名女职工的诉求及生活保障问题均得到了妥善处置,该起矛盾纠纷也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民生案件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治理的和谐稳定。自集中管辖昆明市9个县(市、区)的行政案件以来,我们牢记‘如我在诉’的审判理念,着力办理好每一件涉民生的小案,特别注重探求当事人的内心真意和实质诉求,仔细研判争议发生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策略,同时,主动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努力推进行政争议的多元化解、实质化解。”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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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唐时华
责编 | 赵赢
编辑 | 武丽君 杨忠莉 和银海 彭艳红
来源 |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作者 | 龙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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