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被称为“黎明之城”,地处云南省南端,坐落于中国唯一的热带雨林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部。
年复一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在这片七彩大地上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重点,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如我在诉”,始终践行为民之本
“对不起,我儿子只是想抄近路去卖气球,他不懂……”
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中,被告驾驶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与原告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轻伤二级及车辆损坏。被告的母亲独自一人将患有智力障碍的被告养大,生活困难,多年来依靠亲戚救济生活。承办法官深知,高昂的赔偿费用很有可能成为压垮这个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
为了在最大程度上帮助被告一家渡过难关,同时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双管齐下”,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层层递进,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使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法律不仅可以是一把利刃,也可以是一盏灯火。景洪市法院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坚持用老百姓看得见、听得懂、容易接受的方式释法析理,化解“法结”更解“心结”,有效避免“一案变多案”发生,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在人民调解、专业调解、公证调解、仲裁调解共同参与的多元解纷模式下,截至今年10月,共诉前委派案件9956件,占民事一审登记案件数的86.94%,调处成功2797件。
“如我在执”,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
今年3月,景洪市法院在预拍卖被执行人刘某位于普文镇龙勐山的某林地时发现,该林地自上世纪90年代起便居住着18户村民。村民们得知世代居住的土地要被拍卖后,情绪颇为激动。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为矛盾纠纷化解前端的优势,普文人民法庭与景洪市法院执行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协同配合下,组织18户村民召开了协调会。经过多方合力调解和法官释法说理,18户村民同意竞拍该林地。此次解纷不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最大程度保护了村民的生存权益。
善意文明执行,就地化解矛盾,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院执行的力度和温度,是“枫桥经验”不变的精髓。景洪市法院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的诉源治理新格局。在涉及乡土民情的案件中,主动融入市域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通过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解纷力量,邀请熟悉社情民意、说话有分量、处事有办法的乡贤共同化解矛盾纠纷,聚力打造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一体的诉源治理新模式,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如我在访”,落实“有信必复”马上办
“法官,我都不好意思来找你了,可是我只信任你……”信访者宋某某对景洪市法院法官说道。
在其与他人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无力还款,执行局干警组织宋某某和被执行人再次进行协商,但二人各执己见、互不退让,导致案件陷入停摆。
其间,接访法官带着宋某某反复分析案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开启了漫长的“解心结”之路,同时与执行局进行沟通配合,推进案件进展。终于,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宋某某打开了心结,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近年来,景洪市法院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及包案工作常态化,把牢案件质效、风险防范、司法作风“三道关口”,深度落实“有信必复”工作,用“审案情,更审内心;化纠纷,更化困境;求和睦,更求和谐”的态度妥善处理每一起纠纷,用心用情做实实在在为民解纷的“服务者”、为民办事的“实干家”。截至今年10月底,共办理信访案件82件,办结8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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