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指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真正做到“只见公仆不见官”。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民心,近年来,云南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每一起案件。“云南高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如我在诉”专栏,体现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查明事实的微末细节,带着良知释法说理、带着感情答疑解惑,用情理法解开纠纷的闪光瞬间。
“法官,我白天得上课教书,能不能协调一下在晚上开庭?”
“法官,我白天上班不好请假,可以下了班再过来参加诉讼吗?”
近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由于原被告双方均是上班族,白天不便到法院参加诉讼,法官本着“如我在诉”的理念,决定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开庭,切实解决当事人在工作时间诉讼难的问题。
2012年,王女士与李先生因感情不和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婚生子小王由王女士抚养,经法院调解,李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小王年满18周岁。现因王先生每月支付800元已无法满足小王的生活和教育需求,于是小王将父亲李先生诉至砚山县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
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于当天晚上7:30在砚山县法院“夜间法庭”准时开庭。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原、被告陈述和诉求后,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提出调解方案。经过多角度释法明理,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案顺利调解结案。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感慨道:“感谢法院为我们提供方便的司法服务,晚上还给我们安排开庭!”
“夜间法庭”着眼解决上班族、务农群众的工作时间、农忙时节与法院工作时间冲突导致诉讼难的问题,主要针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数额小的简单民事案件,是砚山县法院服务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一项常态化便民诉讼机制。
同时,“夜间法庭”也是一项新型社会治理新举措,拓展了人民法院实际工作的时间长度、空间广度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深度,有效实现“审理一案”,达到“化解一片”的效果。下一步,砚山县法院将不断优化司法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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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蔡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