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学院所有在读学生;
2.曾获得本奖项的学生(集体)不得再次参评。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青年学生应有的价值取向及时代精神;
3.学有所长,在自己热爱的领域,取得突出的成绩,深受师生好评;
4.个人在生活、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1.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个人(集体)可自荐,或由各团支部推荐(每个团支部只可推荐1名)。
2.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上报团支部:
1)《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第十二届文星奖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其中需撰写个人事迹1000字以上;
2)本人生活照一张(用于后期宣传);
3)200字以内个人陈述一段(用于人气奖评选推送)。
3.申请人所在团支部对所有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上报文学院学工办。文学院学工办对各团支部上报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复审。
1.初审:11月11日-11月18日完成推荐工作,上报申请人材料。
(电子版发至wxyxwxc@163.com,纸质版交至主楼C区5053)
2.复审:11月19日-11月21日学工办完成申请人材料复审工作。
3.网络投票:11月22日-11月25日进行网络投票,对通过复审的候选人事迹进行网络宣传,投票评选本届“最具人气奖”1名。
4.终评:11月30日之前文星奖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第十二届“文星奖”10名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