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医保局 整理:wangxinglai2004
2024年11月0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对复方阿胶浆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开展核查的公告》,接到企业反映和群众举报发现复方阿胶浆存在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且均发生医保基金结算,重复情况大于等于3次的共涉及11个省份的46家医药机构。
为查明药品追溯码重复采集且发生医保基金结算的原因,保障参保人用药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请各相关医保部门及定点医药机构及时配合开展以下工作:
请各相关医保部门对统筹区内涉及重复追溯码情况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核查。省级医保部门要于2024年11月20日前向国家医保局上报核查结果。
请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逐一填写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反馈表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反馈表发送至邮箱sunjn@nhsa.gov.cn,电子表格请参照“复方阿胶浆+本机构简称”的格式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