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情回顾
2002年,广东佛山的黄金加工厂外停着一辆普通轿车
。车上,王老板正和助手小李卸着一箱箱沉甸甸的黄金。
这批黄金是他准备送去加工的原料,重达46公斤,价值数百万元。
就在这时,几辆警车突然呼啸而至,十几名警察冲了过来。
"你们涉嫌非法经营黄金,跟我们回去调查!"
王老板一脸茫然:"我是正经商人,这些黄金都是合法的啊!"
但警察不由分说,将王老板和他的助手带回派出所。
在派出所,王老板出示了所有黄金的购买凭证和经营许可证。但警方认定他"非法经营",将46公斐黄金全部扣押。
半年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决定不予起诉。王老板被无罪释放了。
当他兴冲冲地去领取被扣押的黄金时,警方却以"案件还在调查"为由拒绝归还。
更让王老板意外的是,2003年国家取消了对个人持有黄金的限制,黄金买卖已经完全合法化。但他的黄金依然"调查"了一年又一年。
四次被判有罪又改判无罪
从2003年开始,王老板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 第一次起诉:法院以"案件复杂"驳回
- 第二次起诉:被以"程序不当"驳回
- 第三次起诉:竟然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刑
- 第四次上诉:终于改判无罪
这期间,王老板花费了数百万元请律师,四处奔波。他的头发从乌黑变得花白,妻子也因为操劳过度住院。
"我真的没想到,维权会这么难。"王老板红着眼圈说,"我只是想要回属于我的东西。"
2015年,在上级部门介入调查后,真相终于大白。
当王老板再次来到派出所讨要黄金时,得到的回答却是:"黄金早就卖了。"
这句话如同一颗炸弹,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原来,在扣押黄金后不久,警方就将黄金变卖,资金去向成谜。而这12年来,他们一直以"案件调查中"来搪塞王老板。
02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财产权。即使是执法部门,在扣押涉案财物后,也应当依法保管,不得擅自处置。
《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对于扣押的涉案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及时返还。如确需变卖,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并保存完整的处置记录。
03 最终结果
经过媒体曝光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相关部门终于对此事进行了处理:
1. 责令派出所按当时黄金市价赔偿王老板损失
2.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分
3. 向王老板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但王老板说:"这12年失去的时间和精力,是任何赔偿都换不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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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旨在以案说法,根据真实案件改编,涉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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