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扯淡了!山东大爷按法定年龄退休后领了14年退休金,却被社保部门要求退还40万养老金!法院一锤定音:社保部门这波操作太离谱!

文化   2024-10-16 00:01   福建  

"一纸通知,14年安稳晚年梦碎。"


山东一退休老人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被相关部门要求退回40万养老金。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法院又会如何判决?


01 事件回顾:退休金还能收回去?



山东省济南市,67岁的李大爷(化名)原本过着平静的退休生活。


2009年,他按照规定年龄退休,每月领取3000多元退休金,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谁料想,14年后的一天,一纸通知如晴天霹雳般砸向李大爷。


"李大爷,您好。经核查,您的工龄计算有误,需要退还已领取的退休金40万元。"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语气冰冷。


李大爷顿时懵了:"我当年是按规定退休的,凭什么要我退钱?"


社保部门解释说,李大爷的工龄不够,不该享受退休待遇。


但李大爷百思不得其解:"我入职时间是1980年,2009年退休时刚好够30年工龄。这么多年都没问题,怎么现在说我不够资格?"


面对李大爷的质疑,社保部门却态度强硬:"规定就是规定,必须退还!"


02 事态升级:大爷不服气,法院来调解


李大爷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退休金是他晚年生活的主要来源,40万元对他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


"我一个月退休金才3000多,让我拿什么还?卖房子吗?"李大爷悲愤地说。


在亲戚的建议下,李大爷找到了一位律师咨询。律师听完事情经过,直呼离谱:


"社保部门这么做明显不合法。首先,您是按规定退休的,他们14年没发现问题,现在突然要追缴,已经超过了行政复议的时效。"


"其次,即便真有错误,也应该是社保部门的责任,怎么能让您来承担?"


在律师的建议下,李大爷决定起诉社保部门,要求撤销追缴决定。


案件很快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庭审现场,李大爷情绪激动:


"我一辈子勤勤恳恳工作,退休后本想安享晚年,没想到却遇到这种事。社保部门这么做,是要把我往绝路上逼啊!"


社保部门则辩称:"我们只是按规定执行,发现错误就要纠正。"


03 法律解析:谁对谁错,法律说了算



从法律角度来看,社保部门的做法是否合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


社保部门在李大爷退休14年后突然追缴退休金,明显违反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李大爷工作30年,完全符合这一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公民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继续有效,但有特定情形的,可以申请停止执行。这为李大爷提供了法律保护。


04 法院判决:正义终于到来


经过多次开庭,法院最终作出判决:


1. 撤销社保部门对李大爷的追缴决定;

2. 要求社保部门继续按原标准发放李大爷的退休金。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


"社保部门在李大爷退休14年后才发现所谓的'错误',已经超过了行政复议的法定时效。即便确有错误,也应由社保部门承担责任,不能将后果转嫁给李大爷。"


"社保部门的做法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行政机关应当遵循的诚信原则。"



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网友表示:


"太过分了!这么做简直是在挑战老百姓的底线。"


"幸亏有法律保护,不然老人晚年生活怎么办?"


"希望相关部门引以为戒,不要再有类似事件发生。"


在法治社会中,任何部门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随意侵犯公民权益。


老人的养老金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绝不能成为任意操弄的对象。


大家觉得呢?


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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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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