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作死就不会死。
有些人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把整栋楼的安全当儿戏。
这不,山西太原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的案件...
01 案情回顾
2016年的一个春日,太原市某小区33层高楼的居民赵先生(化名)正在家中悠闲地品茶。
突然,他感觉脚下一阵晃动,茶杯里的水面泛起了涟漪。
"地震了?"赵先生慌忙跑到窗前,却发现楼下一切如常。
正当他疑惑不解时,一声巨响从楼下传来,整栋楼都跟着颤抖了一下。
赵先生心里咯噔一下:"难道楼要塌了?"
带着忐忑的心情,赵先生决定一探究竟。
他拉上几个邻居,一起下楼查看情况。
当他们来到一楼时,眼前的景象让所有人瞠目结舌。
只见一楼101室的门前堆满了泥土和碎石
透过敞开的大门,赵先生惊讶地发现,101室的地板已经被挖开,露出了一个黑洞洞的大坑。
"这是要干什么?"进入大坑的赵先生等人越走越心慌。
没想到这个一楼的住户竟然在自家地下挖了个"密室",而且已经持续了好几年
当赵先生们仔细观察楼体时,发现墙壁上已经出现了多处裂缝,有些地方甚至可以伸进一根手指。
"这是在挖楼的根啊!"一位年长的业主愤怒地说道。
事情很快在小区传开,引起了轩然大波。业主们纷纷表示担忧,害怕哪天楼真的塌了。
经过调查,大家才知道101室的主人姓王,是个成功商人。
他从2010年开始,就一直在自家地下偷偷挖掘,目的是要建一个200平米的地下"密室"。
这个"密室"不仅面积巨大,还分为上下两层,甚至还建了一个小型电梯。
王先生的野心显然不小,他打算把这个地下空间改造成私人影院、酒窖和健身房。
然而,王先生的"雄心壮志"却给整栋楼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专业人士鉴定后发现,由于长期挖掘,楼房的地基已经受到严重破坏,承重墙也出现了裂缝,整栋楼已经成为了危房。
业主们群情激奋,纷纷找到王先生理论。
面对质问,王先生却显得很不以为然:"我花钱买的房子,想怎么装修是我的自由。再说了,我家已经这么大了,不过是想再扩建一下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所有业主。一位业主忍不住怒吼道:"你家已经够大了,还想要多大?难道要把整栋楼都毁了你才满意吗?"
眼看事态升级,物业和相关部门也介入了调查。
最终,这起离谱的"地下工程"被勒令停工,而整起事件也被诉诸法庭。
02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显然,王先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这一规定。他不仅未经其他业主同意就擅自改建,而且其行为严重危及了整栋楼的安全。
此外,《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还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王先生的挖掘行为不仅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还严重损害了建筑物的共有部分,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03 法院判决
考虑到事态的严重性,法院最终做出了以下判决:
1. 责令王先生立即停止一切挖掘和改建工程,并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对已造成的破坏进行修复和加固。
2. 王先生需承担楼房修复和加固的全部费用,预计高达数百万元。
3. 对于其他业主因此遭受的精神损失,王先生还需赔偿每户5万元。
4. 物业公司因未尽到监管责任,被判赔偿每个业主1万元。
5. 王先生因严重违法,被处以50万元罚款,并被要求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这个判决可以说是大快人心,但对于那些提心吊胆生活了多年的业主们来说,内心的创伤恐怕难以轻易抹去。
04 个人观点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房子的地方就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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