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对夫妻因丈夫出轨,将价值千万的房产转移给未成年儿子,谁知儿子成年后竟将父母告上法庭,索要700多万元租金。
真实案例回顾
周先生和陈女士本是一对令人羡慕的夫妻,事业有成,家庭美满。
他们住在广东某市中心的一套价值千万的豪宅里,还有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小周。
那天,陈女士像往常一样整理家务。
当她不经意间拿起丈夫的手机时,一条暧昧不清的微信消息跳了出来。
她的心猛地一沉,颤抖着手指划开了屏幕。
接下来的一幕幕,如同刀锋般撕裂了她的心:无数与一个陌生女人的亲密对话,甚至还有一些不堪入目的照片。
"砰!"手机重重地砸在了地上,发出一声脆响。陈女士瘫坐在地,泪如雨下。
周先生推门而入,看到这一幕,顿时明白大事不妙。
"你太让我失望了!"陈女士声嘶力竭地喊道,"我要和你离婚!"
周先生慌了神,连忙跪地求饶:"老婆,我知道错了,给我一次机会吧!我愿意做任何事来弥补!"
陈女士冷冷地看着他,突然灵光一闪:"既然你说愿意做任何事,那就把我们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吧。这样,我也能安心继续这段婚姻。"
周先生犹豫了一下,但看到妻子决绝的眼神,最终点头同意了,将这套价值千万的豪宅被转移到了年仅10岁的小周名下。
时光飞逝,转眼间小周已经成年。然而,就在他20岁生日那天,一场令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地震"突然降临。
"爸,妈,我要起诉你们。"小周面无表情地说道,"我要你们把这些年收取的房租全部还给我。"
周先生和陈女士如遭雷击,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小周,你在说什么胡话?那是我们一家人住的房子啊!"陈女士颤抖着声音说。
小周冷笑一声:"可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按照法律,你们住在我的房子里,就应该付租金。这些年你们收的租金,可不少啊,我粗略算了一下,至少有700多万。"
周先生怒不可遏:"我们把房子给你,是为了你好!你怎么能这样对待自己的父母?"
小周不为所动:"我只是在行使我的合法权利。如果你们不同意,那就法庭上见吧。"
说完,小周转身离去,留下目瞪口呆的父母。
案件很快进入司法程序。一审法院支持了小周的诉求,判决周先生和陈女士需要返还559万元的租金收入给小周。
周先生和陈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漫长的等待之后,二审法院最终做出了不同的判决。
司法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案件确实颇具争议性。
根据《民法典》第321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因此,小周作为房产的所有权人,要求父母支付租金似乎并无不妥。
然而法律的适用不能脱离道德和情理。
《民法典》第131条规定,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但权利的行使应当与其义务相一致。
在这个案例中,小周虽然拥有房产所有权,但他长期接受父母的抚养和教育,享受着家庭带来的各种便利。
因此,他要求父母支付租金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有一定依据,但在情理上却难以站得住脚。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小周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虽然小周的要求在法律上有一定依据,但不符合公序良俗,有悖于家庭伦理。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您对这个案例有什么看法呢?
声明:本文案例改编自真实案件,对话内容根据案情合理想象。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点个在看,让钱和爱流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