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执前督促团队通过电话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成功说服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促使双方当事人于执前达成和解。
杨某承包到一个篮球场改造项目,授权第三人雇佣段某操作装载机平整场地。用工期间,段某按时按质完工,但杨某并未按约定支付装载机台班费,下差段某8416元台班费未支付,段某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沾益法院提起诉讼。
经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由杨某分期支付段某8416元的协议。
达成协议后,杨某并未按照协议履行支付义务,段某向沾益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经初步阅卷并第一时间发起关联,发现杨某系常年承包工程项目的包工头,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则有可能对杨某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于是委派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执前督促团队进行执前督促。
执前督促团队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拨通了杨某的电话,告知杨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可能会对个人征信产生不良影响等法律后果。在调解员细心分析案情、耐心说服下,杨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随后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了款项,该案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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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区鸿雁
编辑|蒋应娟
作者|范启祥
来源|沾益法院
2025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