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的离婚纠纷,在妥善处理情感纠纷的同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基本案情
“结婚以来,我们总是争吵,生活在一起快乐越来越少.....”
汪芝与吴宇长期因家庭生活琐事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分居长达三年六个月,这是汪芝第二次向沾益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调解过程中,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孩子小健的抚养问题争执不下,态度都十分强硬。吴宇称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跟随爷爷、奶奶和自己生活,感情深厚,且自身做生意,生活稳定,更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汪芝也称其工作收入稳定,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抚养孩子,能给予孩子较好的生活条件和学习资源,孩子跟其生活,状态也较好。
温情调解
调解员见双方情绪激动,立即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从关注孩子身心健康、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待当事人平静后,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耐心疏导,引导双方认识到法院调解只是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孩子未来成长仍需父母的共同关爱与陪伴。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汪芝诉请离婚,吴宇同意离婚,婚生子小健由吴宇直接抚养,汪芝不支付抚养费,汪芝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学习情况下享有不定期探望权,吴宇负有协助义务。吴宇自愿一次性补偿汪芝人民币500000元(已当场履行)。(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婚姻终止,亲情不断。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双方争议的主要问题。父母基于对孩子的爱而争夺抚养权无可厚非,但由谁抚养孩子应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父母是孩子成长路上不可替代的存在,请把爱的教育进行到底,尽到应有的抚养、教育和监护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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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区鸿雁
编辑|蒋应娟
作者|李荣春(沾益法院调解员)
来源|沾益法院
2024年第46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