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沾益:政协委员法庭“阅卷”

政务   2024-12-18 18:08   云南  



      12月17日,曲靖市沾益区政协主席程万军及30余位政协委员莅临沾益区人民法院花山中心法庭,视察“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视察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沾益法院办理区政协提案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花山法庭是沾益法院唯一的派出法庭,辖花山、盘江、菱角、德泽、炎方、播乐6个乡(镇、街道)的民事案件,总人口20余万人,有67个村委会,440个村民小组,年平均受理各类案件700余件。

    近年来,花山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注重强基导向,强化诉源治理,结合本土文化创造“瓜坛理念”引导人民群众理性和谐解纷,充分运用“法庭+N”工作模式,主动扩大“朋友圈”,握指成拳汇聚基层解纷力量,促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法庭+党建  

基层治理挺近“新前沿”

       人民法庭扎根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群众,是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执政的“神经末梢”之一,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巩固基层政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通过万人成讼率、多元化解等考核指标压实依法行使权力和前端治理的责任,完善会商通报机制、沟通协作机制等,推进“多元共治”,避免“单打独斗”,共同做好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前端化解、综合治理工作。


法庭+服务

多元解纷走出“新路径”

       花山法庭内部设置有诉讼服务一体机、休息区、数字化法庭、特色调解室、心灵驿站等便民设施,向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开放绿色通道,最大程度为来访群众及当事人提供便利。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主动延伸触角,找准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连接点,做优诉源治理,做实多元解纷,充分利用“法庭+服务”工作方法,采取“家事纠纷亲情调、土地纠纷地头调、相邻纠纷现场调”等多种调解方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庭+两所

纠纷化解焕发“新光彩”

       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两所”一中心(综治中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运用“法庭+两所”工作模式,通过联系会议、个案调处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搭建纠纷化解平台,利用法庭在各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设立的枫桥式人民法庭联络站(点),办理巡回立案、巡回调解、巡回开庭等活动,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法庭+村社

矛盾排查迈出“新步伐”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加强与辖区村社的沟通联系,定期向辖区乡镇(街道)通报诉讼案件受理情况,结合辖区纠纷类型、特点、趋势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有针对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意见,服务科学决策,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法庭+办案

司法为民塑造“新价值”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要求在司法办案中既要坚持依法行使司法裁判权力,又要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司法为民与公正司法,实现案结事了。例如:在办理某乡镇水务所的侵权纠纷案件中,法庭注重给当事人做释法明理工作,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卢某于五日内返还水务所房屋,并赔偿占用期间的各项损失17000余元



法庭+普法

法治宣传绘就“新风景”

       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做到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普法“一张网”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走出去”到乡镇集市巡回立案、定点普法,让有法治需求的人民群众“话有地方讲、苦有地方诉、结有地方解”。联合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等活动,引导人民群众自觉知法守法。


      


END








审核|区鸿雁

|蒋应娟

作者|付  娟

来源|沾益法院

2024年第465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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